㈠ 如何理解“历史和逻辑的统一”的辩证思维
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是一种建构辩证思维的科学理论体系的方法,这一方法要求以抽象的形式出现的科学理论的逻辑体系要前后连贯,要与事物的历史发展在根本上保持一致。
(一)逻辑方法的实质、特点、要求
(1)逻辑方法的实质性描述
逻辑的方法就是理论思维的方法,是以概念、判断、命题、推理等思维形式构成理论体系,从纯粹的、抽象的形态上去把握客观事物发展进程的必然性,在揭示客观事物整体的规律性、本质性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再现客观事物的发展历史进程的一种方法。
(2)逻辑研究方法的特点
第一,逻辑的方法是从事物成熟的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入手进行科学概括的方法。第二,逻辑的方法是能动地反映历史的方法。第三,逻辑的方法是以抽象概括的理论形式探寻事物本质的方法。第四,逻辑的方法抛开了事物的具体的历史形式以及各种偶然纷杂的现象和细节,进行抽象的推断,不可能将客观事物发展的一切具体的发展细节和状况都进行研究,不可能生动地、形象地体现出客观事物运动、变化、发展过程中的曲折性、复杂性,往往会陷入纯粹的逻辑判断使研究变的空洞无物,也有可能陷入肤浅的经验主义的研究,所以逻辑方法在一定条件下也有其局限和不足,需要历史的方法来补充。
(3)逻辑方法的合理性原则与有效性原则
逻辑的思维方法具有严密的思维体系和逻辑结构体系。这一说明方法利用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范畴,对客观事物进行科学的总结和概括,以系统的理论思维去呈现事物的完整性。这些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范畴或说是形式,有着内在的联系,它们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紧密配合、由此及彼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结构体系。这个完整的结构体系是有现实的客观依据的,是对客观事物内在特性、内在联系的反映,是思维主体认识研究的结果。逻辑说明方法的结构体系遵循从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现象到本质,逐步展开深入的,能够客观准确的如实再现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所以说,这一结构体系体现了逻辑方法的要求,坚持并遵循了逻辑方法的合理性原则。
逻辑的说明方法不仅具有合理性还需要具有有效性,这样才能更好地掌握事物的本质,更有效地阐述客观事物的规律。要做到这一要求,就要善于通过事物典型的事例或方面抓住事物的本质特性。
(二)历史方法的实质、特点、要求
(1)历史方法的实质性描述
所谓历史的方法就是事实认识的方法,是按照客观历史发展的自然进程,通过实事求是叙述和客观生动描写各种具体的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在揭示事物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再现客观事物发展历史的规律性和历史的具体完整情景的叙述方法。
(2)历史方法的特点
第一,历史的方法是尽可能的反映事物全部历史发展过程的方法。第二,历史的方法是以客观事物的历史联系为依据的思维方法。第三,历史的方法是用生动、形象的形式考察客观事物的历史发展的思维方法。
(3)历史叙述的客观原则与深度原则
在用历史的叙述方法反映事物发展进程时,不能面对着浩瀚如烟的材料而不知所措,不能被各种罗列的现象所迷惑,把握不住叙述的方向和目的,应当在丰富的材料中理清头绪,分清层次,寻找到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尊重历史的本来面貌,客观地叙述,真实地再现历史。在客观真实地再现历史的同时,还应当深刻、生动地刻划、描绘历史。
历史的叙述方法不仅要遵循客观原则,还应当把握深度原则,要做到这一点就要立足现代、追溯过去,这是指从客观事物发展的高级阶段入手对客观事物的发展历程进行观察、分析、描绘从而再现历史的发展过程。
(三)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的一致性
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都是对事物进行历史考察的思维方法,在人的认识中它们都没有自己独立的纯粹的表现;在人们的实际思维中,两者是紧密相连、互相渗透的;在实际的运用中,两者是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的;在表现形式上,两者有所不同,实质是统一的、相符合的。思维与客观实践的发展相一致;逻辑的思维与人类认识的历史相一致。客观的基础就决定了逻辑的东西不能离开历史的东西,两者是密切联系一致的,反映到现实的实际中、现实的历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统一的依据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的一致性就是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的统一性在方法论上的表现,在实际运用中的方式和手段。逻辑和历史的统一表现在三个方面:逻辑的思维与现实历史的发展相一致;逻辑的史发展和运动中就决定了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是不可分离的、一致的、统一的。
从认识作用来看,两种方法在其本质上、目的上是相互统一的、彼此一致的。不论逻辑的方法还是历史的方法具有共同的任务,都是通过对事物的历史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去揭示事物的本质东西、把握客观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
从实际思维看,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即使是在其中一种方法的自身运用中,也渗透了另一种方法的职能。逻辑的方法中包含了历史的方法,历史的方法中包含了逻辑的方法,两种方法是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相互补充、相互配合。
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统一的表现
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首先表在两者的关系上,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一方面,逻辑的方法是通过概念、范畴形成理论体系,用思维的具体再现客观具体。因此说逻辑的方法需要以历史的方法为出发点,追随客观事物的历史发展,使概念、范畴间的关系与客观事物的结构过程保持一致。另一方面,用历史的方法研究客观事物的发展也必须借助相应的逻辑概念、范畴以便反映对象发展规律。
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表现在实际的运用中。在对任何事物和任何学科的研究中,都不可能只单纯的运用其中的任何一种方法,在对客观事物的具体研究中,或者以历史的叙述方法为主辅之以逻辑的说明方法,或者以逻辑的说明方法为主辅之以历史的说明方法,在任何一种研究方法中都体现着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表现在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中两种方法是相互转化的。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反映了同一个事物的不同方面,逻辑的方法反映客观事物中本质的固有的必然的联系这个方面的东西,历史的方法反映客观事物在自然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现实这个方面。在利用历史的方法研究事物,对它的历史发展进程进行考察时,展现事物的发展现实,从理论上概括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这一角度来看,历史的方法就转化成为了逻辑的方法。在利用逻辑的方法对事物进行逻辑分析时,需要通过对事物历史考察研究其发展历史过程、来龙去脉,以便更深刻地揭示其规律。从这一角度来看,逻辑的方法又转化为了历史的方法。历史方法的结合,逻辑方法的概念、范畴形成的理论体系往往被看作是抽象的,只有现实的客观事物才是具体的。其实这些概念、范畴不仅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逻辑的方法是事物内部结构关系抽象的理论思维,它所形成的概念、范畴具有抽象性,同时理论体系的建构也需要借助历史方法提供的历史材料和成果,反映事物发展的现实状况。所以概念、范畴也具有具体性,反映了现实事物的丰富属性、关系、规律等等。理论体系从较抽象、较空洞到更加具体、更加丰富的建构,就体现了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
综上论述了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一致性,但是这里所说的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是一致的、统一的,是从最根本的本质上、总的发展趋势上来讲的,决不能抹煞它们之间的矛盾与差别,把他们看作是完全的统一、绝对的一致。这种一致、统一是有矛盾、有差别的一致、统一的。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都是考察事物历史发展的方法,但逻辑的方法是摆脱事物发展中的历史细节和偶然因素从抽象的思维形式上分析事物,对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进行高度的抽象思维概括;历史的方法是对历史发展的整个情景、重要曲折过程和历史偶然性地再现去研究事物发展的具体的过程。可见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都是为了揭示同样的发展规律,但前者是通过抽象的思维概括,后者是通过活生生的具体历史事件进行考察。再者,我们说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一致,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同时、并列运用这两种方法,而是两种方法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在某些情况可能是历史的方法最为适用,逻辑的方法作指导,在另一些情况下可能是逻辑的方法最为适用,历史的方法作辅助。总之,承认并强调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的差别,并不是为了否认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而是更全面的去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更好的坚持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一致,真正将理论认识和历史实际相结合,达到科学的认识。
(四)马克思逻辑与历史方法统一理论
马克思颠倒了黑格尔的逻辑和历史的关系,使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指出历史的是第一性的、是基础,逻辑的是第二性的,是历史的反映,逻辑的方法实质是摆脱了历史形式的、撇开了偶然因素的历史方法。所以说马克思认为逻辑与历史统一的方法实质是要求逻辑与历史相一致,逻辑反映历史,是一种唯物主义的思维方法,同时马克思的逻辑与历史统一的方法,巧妙地将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结合在一起,将两者统一起来,它又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法,也就是说它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方法。
马克思在研究过程中将对客观事物现状的分析与对客观事物历史的考察结合起来,使理论分析和历史叙述融为一体,实现了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的统一。
逻辑与历史方法统一理论要求做到理论要同客观事物运动、发展的最本质的、最根本的规律相一致,同时要摆脱客观历史发展的各种细节和偶然性。理论要符合客观事物发展的历史过程,客观事物经历的历史过程就是理论叙述的过程,同时理论正确的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需要遵循从简单上升到复杂的发展次序,遵循客观事物在现实中的实际地位。逻辑和历史方法统一理论,不仅要求理论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还需要对事物发展的历史过程进行修正,抛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偶然性因素和非本质的事件,去反映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流的东西,要抓住主流的东西,最少的受到偶然性因素的影响,就要从事物成熟的、典型的形式出发去考察事物的发展进程,弄清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揭示这些矛盾及矛盾各个方面的内在联系,认清这些矛盾和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整体发展中的地位、作用。
㈡ 历史认识真理的检验层次
历史研究的第一步是搜集史料,其次是整理史料。史料可以分为很多种,有实物史料、文字史料、口碑史料等。史料不等于历史实际,史料只是历史实际的一部分遗存。历史实际是活的,是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而史料作为它的遗迹是死的。历史实际是客观的,而史料则包含了历史记述者的主观因素,如有的史料详于历史实际的一个方面,而略于另一方面;有的历史记述者还故意作伪,甚至篡改史料,这就要求历史研究者搜集史料尽可能的完备,在此基础上,进行辨伪、校勘和考据,使历史研究建立在可靠的史料基础上。历史研究包括几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考证史实。第二个层次是根据考证出的史实,去寻找史实间的相互联系,以描绘或再现历史过程。第三个层次是通过大量的历史现象,归纳推论出历史变化的一般理法。第一个层次最能反映史学的实证特点,历史研究者要充分运用逻辑思维。第二个层次表明,史学含有艺术的因素,历史研究者要运用形象思维。陈寅恪说:“吾人今日可依据之材料,仅为当时所遗存最小之一部,欲借此残余断片,以窥测其全部结构,必须备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然后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始可以真了解”。这话说明了形象思维对历史研究的重要性。但历史研究的形象思维和艺术创作的形象思维是有所不同的,它要在史料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想象。第三个层次则要求历史研究者既要具有相当的逻辑思维特别是抽象思维,又要具备辩证思维。在这个层次上,史学的性质,与其他科学全无异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历史是过去的事项,无法再“实践”了,怎么通过实践对历史认识进行检验呢?这一原理是否不适合历史认识?答案是否定的,历史认识的检验仍然遵循这一原理,只不过有自己的特点罢了。历史认识的真理性需要经过历史研究的实践和社会实践来进行检验。这里面包括多个层面,如史料层面的检验即是其中之一。一些认识的失误或分歧是由于史料缺乏或史料不够造成的。如《孙子兵法》的作者是孙武还是孙膑?很长时间聚讼不休。银雀山汉墓同时出土了《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分歧一下子就被解决了。史料层面的检验属于历史研究实践的范畴。人类历史是连续不断的,依据正确的历史认识制定的改造社会现实的方案会促进社会的发展,否则,就会出现相反的结果。从这一点也可以证明历史认识的正确与否,这是在社会实践层面上的检验。历史认识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它需要经过反复的认识过程。历史认识的真理性是相对的,但随着史料的丰富、史观的进步和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新的认识总会越来越接近历史真实,相对真理越来越向绝对真理接近。历史认识也是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辩证统一。人类对历史的认识是没有穷尽的,研究历史、向历史学习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永恒命题。
㈢ 如何理解"历史和逻辑的统一"的辩证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有四个,
归纳和演绎,
分析和综合,
这两个是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共有;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逻辑和历史相统一,
这两个是辩证思维所特有的方法。
抽象与具体的方法,同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有内在关联。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同时就是以逻辑必然性再现对象的历史发展的过程,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内在要求。
1.逻辑指的是理性思维或抽象思维,它以理论的形态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性。
2.历史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是指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
真正科学的认识,是现实历史发展的反映,要求思维的逻辑与历史的进程相一致。
1.历史是逻辑的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在理论上的再现,是“修正过”的历史。
2.逻辑和历史的一致,是辩证思维的一个根本原则。
这个,我在网上看到有朋友在讨论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时,否定科学的发展进程,全部否定历史进程中出现的一些杰出理论所做的贡献,说那些都不是真理,真理就该永远都是对的,不存在相对真理,只要是相对的,就不是真理,等等言论。我觉得这些言论有些过激,否定了人类认识的过程性、历史性。人类还没有那个能力能够一下子得到全部的绝对的真理。
我觉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就源自于辩证逻辑的这个基本原则,即坚持“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