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洗冤录集》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什么学着作
《洗冤录集》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着作。
《洗冤集录》作者是南宋的宋慈。本书是中国现存第一部系统论述古代司法检验之专着,后世法医着作,大多以此为蓝本,内记人体解剖、尸体检查、现场勘察、死伤原因鉴定及急救、解毒等内容,深受世界法医界重视。
本书问世后“官司检验奉为金科玉律”,“入官佐幕无不肄习”。凡士君子学古入官,听讼决狱,皆奉《洗冤集录》为圭臬。
作者宋慈对后世的影响
宋慈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却是唯物主义倾向。在对尸体的具体检验方面,即给死者诊断死因,技术性很强,在一定程度上难于为活人诊病。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而且必须具备深厚的医药学基础,把握许多科学知识和方法。
儒者出身的宋慈,本无医药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为弥补这一不足,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药着作,把有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检验死伤的实际;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的的经验,以防止“狱情之失”和“定验之误”。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力求检验方法的多样性和科学性,在此方面可谓不遗余力。
Ⅱ 《洗冤录》集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什么学着作
法医学着作。
1247年,宋慈撰成《洗冤集录》。《洗冤集录》内容非常丰富,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勘查现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各种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十分广泛的内容。
从13世纪到19世纪,《洗冤集录》沿用了600多年,成为刑事官员们必读的法学经典着作。根据我国学界的考证,《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着作,它比国外最早由意大利人菲德里写的法医着作要早300多年。
相关如下
影响:
《洗冤集录》在世界上影响也很大。根据学者颜泽贤等的归纳,可知早在1779年,法国巴黎的《中国历史艺术学科杂志》就有《洗冤集录》法文节译本;1862年荷兰人狄吉烈将《洗冤集录》译为荷兰文,1863年发表;1908年法国人从荷兰文转译为法文,后来又重译为德文。
当《洗冤集录》刊印问世及在中国社会广泛流行之时,世界其他各国的法医学尚处于蒙昧时代。它是这门对“勘罪洗冤”至关重要的学术领域中的第一缕曙光。
Ⅲ 《洗冤集录》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什么着作
01 法医学
《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着作,作者是南宋的宋慈。本书是中国现存第一部系统论述古代司法检验之专着,后世法医着作,大多以此为蓝本,内记人体解剖、尸体检查、现场勘察、死伤原因鉴定及急救、解毒等内容,深受世界法医界重视。
《洗冤集录》,法医着作,又名《洗冤录》、《宋提刑洗冤集录》,4卷。南宋宋慈(惠父)着,成于淳祐七年(1247年)。全书由检验总说、验伤、验尸、辨伤、检骨等53项内容所组成;并对犯罪、犯罪侦察、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等,亦详加论述。本书内容丰富,见解精湛,虽间有论析欠当之处,但绝大部分内容源于实践经验,是中国较早、较完整的法医学专书。
本书问世后“官司检验奉为金科玉律”,“入官佐幕无不肄习”。凡“士君子学古入官,听讼决狱,皆奉《洗冤集录》为圭臬”。本书是中国现存第一部系统论述古代司法检验之专着,后世诸法医着作多以本书为蓝本,或加注释,或予以增补,并对世界法医学的发展有过巨大贡献,曾先后译成荷兰、英、法、德等国文字。深受世界法医界重视。
全书共53条。卷一为检尸法令、检复总说和疑难杂说(上);卷二为疑难杂说(下)和检尸的顺序、方法,其中包括初复检、验尸、妇人及小儿尸、尸体的四时变动、验未埋葬尸、坏烂尸和无凭检验等;卷三为验骨、论沿身骨脉及要害处、自缢、被打勒死假作自缢死及溺死;卷四为各种死因的鉴别,其中包括验他物及手足伤致死、自刑、杀伤致死、汤泼致死、火烧致死、服毒致死、病死等;卷五主要介绍各种死因鉴别,其中包括验罪囚死、受杖致死、跌死、塌压死、雷震死、虎咬死、蛇虫伤致死、酒食醉饱致死、醉饱后踏死、发掘棺木验尸以及辟秽方、救死方等。
本书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强调检尸官吏仵作的职责、道德、必备技能和注意事项,如验官赴命案地检尸,切须注意勿骚扰乡众;检官接案后,不可接见在近官员、秀才、术人、僧道等,以防奸欺;验官遇夜住宿,须问清是否死者家属。书中特别提醒验官须提防下属吏作敷衍塞责,贪利作假;还规定验尸程序和文字记录要求;系统阐述尸体检查方法和在各种死亡条件下的检查所得,对案情的正确判定颇有影响,尤其着重指出与审案有重大关系的生前或死后损伤的皮肤、肌肉、骨骼特征合鉴别要点,焚死和焚尸、自缢和勒死的区别。并要求验官和仵作先细看顶心发际、耳窍、鼻孔、喉内、粪门、产门等人体隐蔽处,以防暗插针签之类。
对机械性窒息死亡,分自缢、勒死、溺死和外物塞口鼻死四种。还记述自缢致死的绳套有活套头、死套头、单系十字和缠绕系的不同,认为“八字不交”是自缢索沟最重要的特征。又指出牙齿出血也是鉴别窒息死亡的征象。针对四季不同气温、湿度和死亡时间长短等条件,分别细述尸体腐败的程度以及腐尸的性状、腐尸和常尸的区别。书中虽未提“尸斑”名称,但对尸斑发生特征和分布部位有正确描述。还多处记载近似现代检尸的规程和方法。
Ⅳ 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什么着作
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着作。全书共二卷,内分53项。由担任南宋司法官史宋慈着作。它比国外意大利人菲德利斯写的法医着作要早了350多年。
(4)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什么书籍扩展阅读:
作者历任主簿、知县、通判和经略安抚使等职,期间多次主管刑狱,经验丰富。认为“每狱情之失,多起于发源之差;定验之误,皆源于历试之浅”。遂博集自《内恕录》以下数家之说,荟萃厘正,复增以己见,汇而成编。
流传版本
现存元刻本、明刊本等,通行本为1958年法律出版社据孙星衍刊本复校后出版的铅印本。
作者简介
宋慈(1186~1249)南宋法医学家。字惠父,建阳(今属福建)人。幼习儒,长入太学,能文。嘉定十一年(1217年)进士。曾于赣州、长汀、邵武军、南剑州、湖南、广东等地为官,四任提点刑狱公事。
办案详审,雪冤禁暴,平其曲直。尝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每念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
故尤重刑命案件现场检验。且博采诸书,自《内恕录》以下凡数家,荟萃厘正,增以个人审案检验经验,撰成《洗冤集录》五卷(亦有两卷、四卷本)。淳祐七年(1247年)刊于湖南宪治。
后世法医检验诸书多本此。内记人体解剖、尸体检查、现场勘察、死伤原因鉴定及急救、解毒等内容,是我国现存第一部有系统之古代司法检验专书。近世译成朝、日、英、德、法、荷诸国文字,受到国际间重视。
参考资料:网络——洗冤集录
Ⅳ 《洗冤录集》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什么学着作
《洗冤录集》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着作。
《洗冤集录》,法医着作,又名《洗冤录》、《宋提刑洗冤集录》,4卷。南宋宋慈(惠父)着,成于淳祐七年(1247年)。全书由检验总说、验伤、验尸、辨伤、检骨等53项内容所组成;并对犯罪、犯罪侦察、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等,亦详加论述。
作者介绍
宋慈(1186~1249)南宋法医学家。字惠父,建阳(今属福建)人。幼习儒,长入太学,能文。嘉定十一年(1217年)进士。曾于赣州、长汀、邵武军、南剑州、湖南、广东等地为官,四任提点刑狱公事。
办案详审,雪冤禁暴,平其曲直。尝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每念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洗冤集录
Ⅵ 《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什么着作
《洗冤集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着作。《洗冤集录》又名《洗冤录》、《宋提刑洗冤集录》,4卷。
全书由检验总说、验伤、验尸、辨伤、检骨等53项内容所组成;并对犯罪、犯罪侦察、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等,亦详加论述。
宋代,法医方面的知识有了比较迅速的进步,有无名氏的《内恕录》,1200年郑克的《折狱龟鉴》,1213年桂万荣的《棠阴比事》以及赵逸斋的《平冤录》、郑兴裔的《检验格目》等有关法医检验的着作接连问世。
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系统的法医学着作——《洗冤集录》,它也是世界上比较早的法医专着。过了300多年以后,意大利人菲德里于1602年写成了西方最早的法医学着作。
Ⅶ 洗冤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什么学着作
洗冤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着作。
《洗冤集录》内容丰富,见解精湛,虽间有论析欠当之处,但绝大部分内容源于实践经验,是中国较早、较完整的法医学专书。后世诸法医着作多以本书为蓝本,或加注释,或予以增补,并对世界法医学的发展有过巨大贡献,曾先后译成荷兰、英、法、德等国文字。
《洗冤集录》影响评价:
本书问世后“官司检验奉为金科玉律”,“入官佐幕无不肄习”。凡“士君子学古入官,听讼决狱,皆奉《洗冤集录》为圭臬”。本书是中国现存第一部系统论述古代司法检验之专着,后世法医着作,大多以此为蓝本。深受世界法医界重视,先后被译成多种文字出版。
Ⅷ 洗冤记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什么学着作
《洗冤集录》是中国古代法医学着作。南宋宋慈着,刊于宋淳佑七年(1247),同时也是世界上现存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着。
宋代,法医方面的知识有了比较迅速的进步,有无名氏的《内恕录》,1200年郑克的《折狱龟鉴》,1213年桂万荣的《棠阴比事》以及赵逸斋的《平冤录》、郑兴裔的《检验格目》等有关法医检验的着作接连问世。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系统的法医学着作——《洗冤集录》,它也是世界上比较早的法医专着。过了300多年以后,意大利人菲德里于1602年写成了西方最早的法医学着作。
宋慈综合了《内恕录》等数种专书,再参以当时执法检验的现场经验,于1247年写成《洗冤录》一书。全书共5卷,卷1载条令和总说,卷2验尸,卷3至卷5备载各种伤、死情况。《洗冤录》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检查现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各种毒物和急救、解毒的方法等十分广泛的内容。书中对于自杀、他杀或病死的区别十分明确,案例详明。如溺死与非溺死、自缢与假自缢、自刑与杀伤、火死与假火死等都详加区分,并列述各种猝死情状。这部书中所记载的如洗尸、人工呼吸法、夹板固定伤断部位,以及银针验毒、明矾蛋白解砒毒等都是合乎科学道理的。13至19世纪,《洗冤录》不仅在我国沿用6百多年之久,成为后世各种法医着作的主要参考书,并且广泛外传,被译成荷兰文、法文、德文以及朝、日、英、俄等各种文本。现代法医学有许多仍然是用的这里面的,虽然现在已经越来越步入知识与信息爆炸时代,电视上常常讲的是什么用DNA之类的,但事实上并非一切都要用电脑啊机器显微镜之类的,许多事实更证明该 书刊号现代价值依然是很可观的,美国的第一神探都曾经称呼过此书的原理,甚至对世界喧称,该书的原理至今依然很有价值,是一些显微镜电脑所无法取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