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但是是祖辈留下的老房子,为什么不给办不动产登记证
首先要看这个房子的属性。是自家建造的房子还是单位的福利分房,还是商品房。
自家建造的房子应为大部分用的是村集体土地,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所以只有集体土地证,所以土地使用权不属于你个人,自然也办不了不动产证。不过目前国家在对这类房屋进行不动产确权,不久之后这类房屋将可以拿到不动产权证,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上市交易。
福利分房,部分产权归单位所有,需要补差价才能办理房产证。
⑵ 农村老房子如何办理房产证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特点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着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
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
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
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如何办,办理流程-法邦网 网页链接
⑶ 怎样办理祖屋房产证和土地证
你说的祖屋它的占地是农村宅基地,还是在城市中的土地?
农村宅基地的话不需要土地证,只要是农村户口就享有宅基地的权利且不用办土地证,因此以合法的。
如果是城市中的土地,就有点麻烦。根据《土地法》,城市土地属国有,个人或单位通过土地出让手续可以取得产权。既然是祖屋,如果是《土地法》(1987年1月1日)颁布之前建的,应按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属于完善手续,并不复杂),目前还没有办的话,只要相关资料齐备还可以补办,违法的状态是可以消除的。但是在《土地法》颁布之后建设的,就属完全违法,可能会被拆除且无补偿。
⑷ 我家里有套老房子,是祖上留下来的,60年的时候租给了养路段,现在没有房产证,怎么样才能拿回来
理论上只要你能拿出这个房子是你家的房产的证明就没问题,只是那么长时间了,要提供证明有点困难,各种书面证明,或者当初经手的人证都有用
⑸ 历史遗留问题。老房子的房产证怎么办
这种情况不是你一家,许多老房子是没办房产证的,拆迁调查时一般按现状处理,能提供产权证的最好,没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证也行,有项行内通属办法,就“是房随地走,也能地随房走”也就说两证有一证只要没有第三人来主张产权,这房就是你的了。你这属祖遗房产,还有一个继承问题,如果你是独生子女当然这房就是你的了,若还有其他兄弟姐妹还要协调好析产问题。
⑹ 老房子如何办理房产证
首先你应当去辖区房产部门确认此房产的性质,是公产还是私产。如果是公产得去此房产的房管所协商公产证更名事宜,可能还得公证。如果是私产再找不到原房主的情况下可以持购房协议和房款收条去区法院起诉原房主履行合同变更房产证。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和证人(邻居和社区工作人员都可以)。如果证据和证言充分的话法院判决会很快的。最后持法院判决到房产部门更名。公产的话如果房管所不予受理的话也可以走法院,程序一样,只是拿判决到房管所更名。
⑺ 农村老房子如何拿到房产证 悬赏100
办证房屋必须具备3个条件
据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此次为无证房屋申请办理房产证,必须符合3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无证房屋必须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二是房屋是2001年8月15日前建成或购买的;三是房屋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应当登报公告30日,确认产权无争议的。
该负责人解释说,目前本市不能够办理房产证的房屋有3种类型:一是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因历史上建房手续不全等原因造成购房户或拆迁安置户无法办理房产证;二是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包括城中村);三是企业改制中涉及的房产变更登记问题。由于后两种类型问题复杂,市政府以后将专门制定文件加以规范。
把时间期限定为2001年8月15日前,是因为建设部99号令《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于2001年8月15日开始实行的。政府和新闻媒体对政策也进行了广泛宣传,促进了较为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的形成,开发建设单位的操作行为已经规范,少数人购买违规建设房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贪图便宜的侥幸心理。因此,政府将2001年8月15日作为解决问题的分界点。而该日期之后发生的,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的问题,不宜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手续后,再按照正常登记程序为房屋所有者办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予办理
《意见》规定,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应当拆除或者没收,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一)占压道路红线和建筑退缩地带的;
(二)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三)占压广场、公共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地下管线、防洪排水设施的;
(四)危害城市安全,堵塞消防通道,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的;
(五)破坏具有历史意义、革命纪念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物、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
(六)影响主次干道、铁路两侧、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城市出入口地带等城市风貌的;
(七)影响他人合法建筑物安全或严重影响他人合法建筑物使用的;
(八)其他妨碍城市发展、影响城市功能协调的。
市民可到房管局4楼大厅办理
对解决处理国有土地上无证房屋的问题,市政府予以高度重视,确定了处理原则,即尊重历史事实,先给群众办证,后追究违规的开发建设单位,让其补办手续和补交有关规费。市政府还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并在市房管局4楼设立了房屋登记组。市民可先到市房管局进行权属登记,市房管局按照文件规定先给市民办证,同时,对开发建设单位的违规事项也一并进行登记,有关部门将对违规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查处追究。
问题一:
无土地证房咋办证?
规定:无土地证房包括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有相关土地使用批准手续,或者国有土地来源清楚、无争议的房屋,例如旧城改造的房屋、直管公房、省直单位从汴迁到郑时征用土地建成的房屋。
旧城改造的房屋:郑州市房管局凭用地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回迁安置资料或者购房合同等,先为被拆迁人和购房人办理房产证,后由开发、建设单位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开发、建设单位自用的房屋,在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后,才能办房产证。
直管公房(产权属于政府的房子):郑州市房管局凭直管公房管理册直接办理直管公房房产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凭房产证办土地证,并免收办证费用;已按房改政策出售给个人的原直管公房,市房管局凭相关出售资料和市房改办批复,为购房人办理房产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凭房产证为购房人办土地证。直管公房在拆迁改造中,安置后剩余房屋按市场价出售的,凭市房管局同意改造的批复及同意出售的文件、购房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为购房人办理房产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凭房产证为购房人办土地证。
省直单位在从汴迁到郑时征用土地建成的房屋:郑州市房管局凭合法的用地证明先给办证,然后由省直有关单位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问题二:
无规划许可证房咋办证?
规定: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由市执法局会同市规划局一起研究确认。对虽影响城市规划,但还可以采取措施保留使用的,市规划局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确认手续,市房管局应在收到购房人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凭确认手续等资料办理房产证。开发、建设单位存在的,申请办理房产证时,还应当提供市规划局或者市执法局已经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凭证。
提醒:八种情况的无证房屋不予办证,即占压道路红线和建筑退缩地带的;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占压广场、公共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地下管线、防洪排水设施的;危害城市安全,堵塞消防通道,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的;破坏具有历史意义、革命纪念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物、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影响主次干道、铁路两侧、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城市出入口地带等城市风貌的;影响他人合法建筑物安全或严重影响他人合法建筑物使用的;其他妨碍城市发展、影响城市功能协调的房屋,应该拆除或没收,郑州市房管局将不予办证。
问题三:
房改房资料不齐咋办证?
规定:这其中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单位没有办公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个人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已按房改政策交清购房款,但因单位未办理公有房屋所有权证,导致购房人无法办理房产证的,由售房单位登报公告30日,土地和房屋权属无争议的,售房单位出具具结保证书,市房改办冻结售房单位的售房款后办理批复手续。
郑州市房管局凭市房改办批复、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登报公告、个人购房资料,为购房人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情况是售房单位已办理公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但因挪用售房款或者未按规定将售房款交至房改办指定账户,导致购房人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售房单位必须出具具结保证书并书面承诺承担房屋维修责任。郑州市房管局凭具结保证书、书面承诺等资料为购房人办理房产证。
问题四:
联建房屋咋办证?
规定:购房人购买联建的商品房,因手续不全等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郑州市房管局凭购房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先为购房人确权发证;购房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联建房屋,按房改房的有关办证规定办理。联建各方拖欠的规费和土地出让金,由郑州市财政局和郑州市国土资源局责令联建各方限期缴清;逾期未缴纳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保留依法追缴权。
问题五:
未竣工验收的房屋咋办证?
规定:当年未进行竣工验收的房屋现在想申请办房产证的,由原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鉴定。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郑州市房管局凭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或者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不予办理。原开发、建设单位不存在的,房屋安全状况鉴定由申请人委托。
问题六:
拆迁安置房屋咋办证?
规定:以拆迁人名义购买的在其他地方安置被拆迁人的商品房,郑州市房管局凭售房单位的售房资料、拆迁人的购房合同、安置协议及安置通知单等资料,直接先为被拆迁人办理房产证,然后由拆迁人完善相关手续,补缴相关税费。另外还有两类是房子刚出售给住户就被拆迁的,一种是单位自管公房在拆迁前已出售给该房使用人,但没办理房产证,拆迁时拆迁人直接与购房人签订安置协议并进行安置的,郑州市房管局凭拆迁安置资料及原产权单位售房证明材料直接为其办理房产证;还有一种是私有房屋在办理转让登记前被拆迁,拆迁人与购房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并进行安置的,郑州市房管局凭有关购房证明材料及拆迁安置资料直接为其办理房产证。
问题七:
相关资料遗失咋办证?
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遗失的,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查档复印存根,并加盖部门印章;购房合同、拆迁安置资料等遗失的,原开发、建设单位或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复印存根,并加盖单位印章。郑州市房管局凭上述资料进行登记发证。
问题八:
过去政府已作出处理的房屋咋办?
规定:郑州市政府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对房屋权属登记做出明确处理意见的,仍按当时的处理意见办理。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已经核发了房产证的房屋,此次不再重新处理,办理房产证时已经缴纳的税费等不再重新处理。
问题九:
同楼无证零散户咋办证?
规定:同一栋住宅楼内个别住户未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比照本栋楼内已办理房产证时提供的资料和程序给予办理。(大河报)
郑州市房管局开通咨询电话67182401、67182402,接受群众咨询。
符合以上九种因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办证的市民,请先打电话咨询相关情况,按照规定提交齐所需证件,需要补证的要先补齐。市民出示的相关证件经遗留办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市民填写一张申请单,在报纸上公告30日确认房屋产权无争议后。携带申请批复件并携带相关证件到1楼办事大厅1—8号窗口办理。
其中房屋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还需要先经市规划部门确认可以保留使用才能办证;没有进行竣工验收的,要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鉴定,确认房屋符合安全使用条件。
记者问新政
记者:办证时契税等相关税费是否缴纳?
王广国:如果不是因为购房人或者被拆迁人的个人原因而导致未办理房产证的,在这次办房产证时,契税按购房合同签订或者安置通知单注明日期当时的标准缴纳,不再缴纳滞纳金。开发、建设单位或拆迁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开发、建设单位补缴,不得转嫁给购房人或被拆迁人;开发、建设单位不缴纳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原开发、建设单位不存在的,由权利义务承担者负责。
记者:郑州市将2001年之前的问题作为解决范围,那么2001年8月15日以后发生的百姓购房无法办证问题如何解决?
王广国:建设部99号令《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是2001年8月15日开始实行的,至此以后,关于房屋权属的法律、法规已经基本健全,因此2001年8月15日后发生的不能办房产证的问题不宜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完善手续后,再按照正常登记程序为老百姓办证。
⑻ 老房子怎么办理房产证。
百悦大通提示:
办房产证要交纳的税费: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3% (面积在144平米以下的需要缴纳1.5%,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2、 营业税:全额*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2%(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