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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和逻辑相一致

发布时间:2022-04-24 16:48:38

1. “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就从哪里开始,历史和逻辑必须统一。” 什么意思呀

逻辑的东西与客观现实发展的历史过程是统一的。历史的起点同时也是逻辑的起点,事物的实际历史发展从哪里开始,人们考察事物的逻辑思维也就应当从哪里开始。

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核心,是马克思、恩格斯从事一切学术研究的基本原则,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活的灵魂这在理论上是众所周知的,也是我们应该掌握和遵循的基本原则。

所谓历史的方法,也就是叙述的方法,逻辑的方法即分析的方法。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就是在错综复杂的历史现象中,剥除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表面现象,揭示其本质规定性,从而把握历史发展的真谛。

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最早是由黑格尔提出的。黑格尔认为,历史上先后出现的概念、原理的次序就是理念中范畴、理论的逻辑次序。他说: “哲学体系在历史中的次序同观念的逻辑规定在推演中的次序是一样的。” 由于黑格尔的学说是建立在“绝对理念”基础上的,因而他所说的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不可避免地带有许多缺陷以至于致命的错误。他认为概念范畴的逻辑体系包含于绝对理念之中, 在自然界之先, 历史发展是逻辑理念的显现, 因而往往采用先验的逻辑次序去剪裁历史。

真正科学论述历史与逻辑统一的是恩格斯,最初他只是将该方法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一文中作为重点论述。他说: “对经济学的批判, 即使按照已经得到的方法也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按照历史或按照逻辑。既然在历史上也像在它的文献的反映上一样, 整个说来, 发展也是从最简单的关系进到比较复杂的关系, 那么, 政治经济学文献的历史发展就提供了批判所能遵循的自然线索,而且整个说来, 经济范畴出现的顺序同它们在逻辑发展中的顺序也是一样的。”

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经黑格尔初创后再经马克思恩格斯予以唯物主义的改造而完善。逻辑是人类认识发展的规律。要求我们在研究教育史的过程中既要遵从历史的客观进程,又要善于对历史事实作符合逻辑的理论提升。

2. 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的逻辑关系

近来,思想理论界正在研究和讨论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问题,许多学者对此提出了不少有益的见解。但总的来看,目前的讨论还局限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具体内容如何编排上,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在逻辑结构和理论体系构建的基本方法却关注不够,这使得讨论难以进一步深人下去。笔者认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理论整体性的内在逻辑结构和马克思主义构建理论体系的基本思路和基本方法,如此才能在这个问题上有所突破。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构建的基本方法

(一)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在逻辑结构的构建为基础。
1.马克思主义理论逻辑结构的构成要素。马克思主义理论逻辑结构,是客观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在人们思维中的再现,是理论联系实际、思维把握具体的进程和环节的体现。按照马克思的论述,理论逻辑结构的建立有几个要素:第一,要找到一个适宜的逻辑起点范畴。这个逻辑起点范畴是反映事物最普遍的、一般的规定的最抽象、最简单的范畴,它是事物历史的和现实的起点,它包含着事物生成发育的胚芽。“第二,要有一个理论主题或理论主线。

这是全部理论所围绕、回答和解决的中心问题。第三,要找到体现理论主线的统治范畴或中心范畴,统治范畴在全部理论范畴和全部理论内容中占有统领性的地位,起统摄性的作用。中心范畴是全部理论范畴和理论内容所围绕的逻辑中心。第四,围绕理论主线和逻辑中心形成了一系列相互联系、逐步递进的理论范畴和基本原理,要从简单到复杂,从抽象到具体,构建起各个理论范畴和原理之间的理论逻辑结构。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构建了一个以商品范畴为起点,以资本和劳动关系为主线、以资本为统治范畴、以剩余价值为中心范畴的科学的理论逻辑结构和理论体系,为马克思主义理论逻辑结构和理论体系的构建树立了典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构建,无疑应遵循马克思构建理论逻辑结构和理论体系的方法。

2.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内在逻辑结构。马克思主义理论整体性的内在逻辑结构,是指贯穿于马克思主义整个理论的内在一致的逻辑结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各个组成部分都贯彻遵循的逻辑结构。马克思主义理论整体性的内在逻辑结构,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各个组成部分的理论逻辑结构。由于研究对象、任务、主题的不同,由于揭示的规律不同,马克思主义各个组成部分都有其特殊的逻辑结构。初一看,马克思主义各个组成部分的逻辑结构是大不一样的,但是,在表面上不同的逻辑结构的背后,存在着一个马克思主义各个组成部分都贯彻遵循的内在逻辑结构,正是这样一种内在一致的逻辑结构,决定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

马克思没有来得及阐述他所创立的全部理论所赖以贯彻遵循的内在逻辑结构,但这样一个内在逻辑结构无疑是存在的,它存在-丁马克思的思维之中,存在于马克思用理论把握、再现现实的进程之中。如果我们忠实地考察马克思整个理论研究生涯,认真地、仔细地查寻马克思理论思维发展的脉络,我们就会发现,马克思的全部理论有个一以贯之的内在逻辑结构。这一内在逻辑结构的逻辑起点范畴是人的存在,中心范畴是人的发展,主线是人的实践活动和人的关系的发展,这一逻辑结构。
人的存在是马克思全部理论的出发点,人的存在有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和个性存在等方面,但其本质在于社会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作为人的存在的基础。人的存在是人的本质的体现,人的本质有两方面:一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二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人的存在不是静态的凝同的存在,而是动态的发展着的存在。实现人的自于全面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人的发展构成了马克思全部理论的逻辑中心和主线。人的发展主要通过两方面途径实现:一是通过人的各方面实践活动,增强和发展人的各方面能力,二是通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关系的协调,影响人的发展。人的各方面关系协调状况,尤其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协调与否,直接影响着人在实践活动中发展的状态和程度。在阶级社会中,阶级剥削和压迫关系还会造成劳动的异化,阻碍着劳动者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考察了人的发展的历史过程及其各种表现形式,并着力考察了在各个不同的历史阶段人的发展的各类实践活动领域特殊的历史性质、状态、实现程度和水平,其主要的活动领域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与逻辑结构。
1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内在逻辑结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和基础。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内在逻辑结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符个组成部分所贯彻遵循的内在一致的逻辑结构。马克思主义任何具体的理论体系都要以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内在逻辑结构为核心和基础,都要贯彻和遵循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内在逻辑结构。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内在逻辑结构是马克思主义再现和把握一切客观现实的科学的思维方法的体现,它可以包容各方面的科学的理论,可以认识和把握一切客观现实,从而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构建奠定基础。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在一致的逻辑结构,不仅可以理解马克思主义现有理论的整体性,而且可以运用这一理论思维方式开拓新领域,进行新研究,可以发展新理论,使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开放性。

2.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构建要从理论逻辑结构人手。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内在逻辑结构并不直接等同于各个专门领域的具体的理论体系,各个专门领域的理论体系各有其特殊的范畴及特殊的逻辑联系。构建各专门领域的具体理论体系,首先要在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内在逻辑结构的基础上,形成特殊的理论范畴,并揭示其内在联系及形成具体领域的、特殊的理论逻辑结构。这就是:(1)从人的存在的现实背景和条件出发,抽象出反映人的存在本质的相应的起点范畴。(2)以人的发展为轴心,揭示出体现人的发展的特殊要求的中心范畴。(3)以人的特殊实践活动和特殊关系为主线,构建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的逻辑结构。

3.在理论逻辑结构的基础上扩展为相应的理论体系。从理论逻辑结构到理论体系还要对从起点范畴到中心范畴、从中心范畴到各个具体范畴的理论环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要进一步提出和阐述各个方面的具体范畴和具体的理论原理,由此才能形成一个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不仅提出了以商品为起点范畴、以资本和剩余价值为中心范畴的理论逻辑结构,而且阐述了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资本积累理论、资本循环和资本周转理论、资本再生产理论、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和剩余价值分配的理论,正是通过这一系列具体的理论原理和理论范畴,才得以在《资本论》内在逻辑结构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完善,构建起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宏伟的理论大厦。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结构

(一)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内在逻辑结构在中国的发展。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逻辑结构的现实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阶段性理论成果或现实形态,目前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三者的统一客观上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现实的理论体系。但从理论逻辑结构来看,三者又不尽相同。我们面临的任务是如何把三者整台在一起,将三者贯通起来,形成一个中圉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内在一致的逻辑结构和科学体系。不仅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结构和理论体系还应能包括未来新出现的阶段性的理论成果,必须同时满足整体性、科学性和创新性、开放性的总体要求。

2.科学发展观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内在逻辑结构的中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进程,不仅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理论内容的中国化,而且包括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内在逻辑结构的中国化。邓小平理论实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中国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中国化,科学发展观不仅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中国化,而且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内在逻辑结构的中国化。这就是“以人为本”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新的逻辑结构的确立。“以人为本”提出了要以人的存在、人的发展为核心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在逻辑结构和体系,至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结构同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内在逻辑结构达到了一致。它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结构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化,或马克思主义内在逻辑结构的中国化的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在逻辑结构应当是与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内在逻辑结构相一致的以人为本的逻辑结构。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逻辑结构的构建。
在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内在逻辑结构中国化形态的基础之上,即以人为本的内在逻辑结构的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抽象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起点范畴、逻辑主线和中心范畴,并据此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在逻辑结构。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起点范畴。按照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内在逻辑结构的要求,起点范畴应当是标明人的存在的特殊条件、规定或本质的范畴。按照马克思构建理论逻辑结构的有关论述,理论逻辑起点范畴应当是最一般的抽象的范畴,是研究对象的起点,它包含着研究对象内在矛盾的胚芽。从这些要求考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范畴应当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本质。首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标明了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和现阶段最基本的国情,与此相应,社会主义本质则从生产力、生产关系、最终目的三个层面揭示了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的特殊本质。这两个范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一般的规定作了最抽象的理论概括,从而也对我国现阶段关于人的存在的最一般的社会条件、社会规定和社会本质作了最抽象的理论概括,因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本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抽象、最简单的起点范畴。其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以及社会主义本质中的生产力、生产关系、最终目的之间的矛盾,包含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发展中的各种矛盾的胚芽。再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历史起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所以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范畴符合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方法。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题和主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题,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线,就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三大问题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所有理论问题,都是围绕这个主题和贯穿这条主线的。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中心范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中心范畴是什么呢?这是—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中心范畴是全部理论所围绕的轴心或核心,是贯彻整个理论体系的核心思想和灵魂,是支撑整个理论逻辑结构和理论体系的基础和关键,中心范畴明确了,理论范畴和范畴之间的内在联系、逻辑结构、顺序,就好确定了。反之,中心范畴不明确,理论结构和体系必然是混乱无序的。《资本论》正是以资本和剩余价值为中心范畴,才构建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的逻辑结构和理论体系。我们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中心范畴应当是“以人为本”,下面简称为“人本”。理论界目前只把“以人为本”理解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灵魂,这是很不够的。我们认为,“以人为本”即“人本”应当进一步看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原、根基和根本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和灵魂,是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大基本问题的中心和关键。这就是,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是“人本”的社会主义;我们所要建设的共产党,是服务于“人本”的党;我们要实现的发展,是“人本”的发展。将“人本”作为中心范畴,也符合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内在逻辑结构,“人本”强调的是以人为本的发展。将“人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中心范畴,以“人本”为轴心就可以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各个理论范畴、各个原理、各个理论观点之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顺序,从而可以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的逻辑结构和体系奠定基础。

4冲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逻辑结构图示。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本质为起点范畴,以“人本”为中心范畴,我们可以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结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本质规定了我国现阶段人的存在的社会本质,“人本”则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进程和发展的各个方面要以人为核心、目的、根基、动力、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个阶段的建设和发展进程,就是“人本”的实现过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人本”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是“人本”的发展,“人本”的社会主义和“人本”的发展要通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国防、对外关系等方方面面的建设和发展来体现和实现。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容提要

理论体系是理论逻辑结构的充实和完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逻辑结构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提要如下,限于文章篇幅,本文只能列出题目和作简短说明。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关于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准确判断。关于我国现阶段主要矛盾的说明。

2.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根本经济特征和根本目的的论述。

3.“人本”理论(以人为本的理论)。“人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灵魂和本质,也是中国发展的核心、灵魂和本质。“人本”是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大基本问题的根本途径和关键所在。“人本”以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人本”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主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主体都是人民群众。“人本”一方面体现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本质一般规定的基础上对人的存在和发展所增添的新的规定。另一方面又使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中国各方面的建设和发展增加了“人本”的新规定,所以“人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中心范畴。

4经济建设和发展理论。中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体制基础。

5.政治建设和发展理论。中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6.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发展理论。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但要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还要建设生态文明,要坚持走文明发展道路。

7.社会建设和发展理论。中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8.社会主义对外关系理论。中国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既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又通过自己的发展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中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所有国家的友好合作。

9.国防和军队建设理论。加强以现代化为中心的国防建设,坚持把我军建设成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人民军队。

10.“一国两制”和祖国和平统一理论。必须坚持一国两制,保持港澳的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同台湾当局达成和平协议,为实现台湾与祖国大陆的统一而努力。

11.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和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制度、作风和方法。中国问题的关键是把党建设好。坚持把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3. 如何理解“历史和逻辑的统一”的辩证思维

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是一种建构辩证思维的科学理论体系的方法,这一方法要求以抽象的形式出现的科学理论的逻辑体系要前后连贯,要与事物的历史发展在根本上保持一致。
(一)逻辑方法的实质、特点、要求
(1)逻辑方法的实质性描述
逻辑的方法就是理论思维的方法,是以概念、判断、命题、推理等思维形式构成理论体系,从纯粹的、抽象的形态上去把握客观事物发展进程的必然性,在揭示客观事物整体的规律性、本质性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再现客观事物的发展历史进程的一种方法。
(2)逻辑研究方法的特点
第一,逻辑的方法是从事物成熟的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入手进行科学概括的方法。第二,逻辑的方法是能动地反映历史的方法。第三,逻辑的方法是以抽象概括的理论形式探寻事物本质的方法。第四,逻辑的方法抛开了事物的具体的历史形式以及各种偶然纷杂的现象和细节,进行抽象的推断,不可能将客观事物发展的一切具体的发展细节和状况都进行研究,不可能生动地、形象地体现出客观事物运动、变化、发展过程中的曲折性、复杂性,往往会陷入纯粹的逻辑判断使研究变的空洞无物,也有可能陷入肤浅的经验主义的研究,所以逻辑方法在一定条件下也有其局限和不足,需要历史的方法来补充。
(3)逻辑方法的合理性原则与有效性原则
逻辑的思维方法具有严密的思维体系和逻辑结构体系。这一说明方法利用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范畴,对客观事物进行科学的总结和概括,以系统的理论思维去呈现事物的完整性。这些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范畴或说是形式,有着内在的联系,它们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紧密配合、由此及彼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结构体系。这个完整的结构体系是有现实的客观依据的,是对客观事物内在特性、内在联系的反映,是思维主体认识研究的结果。逻辑说明方法的结构体系遵循从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现象到本质,逐步展开深入的,能够客观准确的如实再现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所以说,这一结构体系体现了逻辑方法的要求,坚持并遵循了逻辑方法的合理性原则。
逻辑的说明方法不仅具有合理性还需要具有有效性,这样才能更好地掌握事物的本质,更有效地阐述客观事物的规律。要做到这一要求,就要善于通过事物典型的事例或方面抓住事物的本质特性。

(二)历史方法的实质、特点、要求
(1)历史方法的实质性描述
所谓历史的方法就是事实认识的方法,是按照客观历史发展的自然进程,通过实事求是叙述和客观生动描写各种具体的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在揭示事物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再现客观事物发展历史的规律性和历史的具体完整情景的叙述方法。
(2)历史方法的特点
第一,历史的方法是尽可能的反映事物全部历史发展过程的方法。第二,历史的方法是以客观事物的历史联系为依据的思维方法。第三,历史的方法是用生动、形象的形式考察客观事物的历史发展的思维方法。
(3)历史叙述的客观原则与深度原则
在用历史的叙述方法反映事物发展进程时,不能面对着浩瀚如烟的材料而不知所措,不能被各种罗列的现象所迷惑,把握不住叙述的方向和目的,应当在丰富的材料中理清头绪,分清层次,寻找到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尊重历史的本来面貌,客观地叙述,真实地再现历史。在客观真实地再现历史的同时,还应当深刻、生动地刻划、描绘历史。
历史的叙述方法不仅要遵循客观原则,还应当把握深度原则,要做到这一点就要立足现代、追溯过去,这是指从客观事物发展的高级阶段入手对客观事物的发展历程进行观察、分析、描绘从而再现历史的发展过程。

(三)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的一致性
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都是对事物进行历史考察的思维方法,在人的认识中它们都没有自己独立的纯粹的表现;在人们的实际思维中,两者是紧密相连、互相渗透的;在实际的运用中,两者是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的;在表现形式上,两者有所不同,实质是统一的、相符合的。思维与客观实践的发展相一致;逻辑的思维与人类认识的历史相一致。客观的基础就决定了逻辑的东西不能离开历史的东西,两者是密切联系一致的,反映到现实的实际中、现实的历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统一的依据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的一致性就是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的统一性在方法论上的表现,在实际运用中的方式和手段。逻辑和历史的统一表现在三个方面:逻辑的思维与现实历史的发展相一致;逻辑的史发展和运动中就决定了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是不可分离的、一致的、统一的。
从认识作用来看,两种方法在其本质上、目的上是相互统一的、彼此一致的。不论逻辑的方法还是历史的方法具有共同的任务,都是通过对事物的历史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去揭示事物的本质东西、把握客观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
从实际思维看,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即使是在其中一种方法的自身运用中,也渗透了另一种方法的职能。逻辑的方法中包含了历史的方法,历史的方法中包含了逻辑的方法,两种方法是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相互补充、相互配合。
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统一的表现
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首先表在两者的关系上,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一方面,逻辑的方法是通过概念、范畴形成理论体系,用思维的具体再现客观具体。因此说逻辑的方法需要以历史的方法为出发点,追随客观事物的历史发展,使概念、范畴间的关系与客观事物的结构过程保持一致。另一方面,用历史的方法研究客观事物的发展也必须借助相应的逻辑概念、范畴以便反映对象发展规律。
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表现在实际的运用中。在对任何事物和任何学科的研究中,都不可能只单纯的运用其中的任何一种方法,在对客观事物的具体研究中,或者以历史的叙述方法为主辅之以逻辑的说明方法,或者以逻辑的说明方法为主辅之以历史的说明方法,在任何一种研究方法中都体现着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表现在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中两种方法是相互转化的。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反映了同一个事物的不同方面,逻辑的方法反映客观事物中本质的固有的必然的联系这个方面的东西,历史的方法反映客观事物在自然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现实这个方面。在利用历史的方法研究事物,对它的历史发展进程进行考察时,展现事物的发展现实,从理论上概括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这一角度来看,历史的方法就转化成为了逻辑的方法。在利用逻辑的方法对事物进行逻辑分析时,需要通过对事物历史考察研究其发展历史过程、来龙去脉,以便更深刻地揭示其规律。从这一角度来看,逻辑的方法又转化为了历史的方法。历史方法的结合,逻辑方法的概念、范畴形成的理论体系往往被看作是抽象的,只有现实的客观事物才是具体的。其实这些概念、范畴不仅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逻辑的方法是事物内部结构关系抽象的理论思维,它所形成的概念、范畴具有抽象性,同时理论体系的建构也需要借助历史方法提供的历史材料和成果,反映事物发展的现实状况。所以概念、范畴也具有具体性,反映了现实事物的丰富属性、关系、规律等等。理论体系从较抽象、较空洞到更加具体、更加丰富的建构,就体现了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
综上论述了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一致性,但是这里所说的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是一致的、统一的,是从最根本的本质上、总的发展趋势上来讲的,决不能抹煞它们之间的矛盾与差别,把他们看作是完全的统一、绝对的一致。这种一致、统一是有矛盾、有差别的一致、统一的。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都是考察事物历史发展的方法,但逻辑的方法是摆脱事物发展中的历史细节和偶然因素从抽象的思维形式上分析事物,对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进行高度的抽象思维概括;历史的方法是对历史发展的整个情景、重要曲折过程和历史偶然性地再现去研究事物发展的具体的过程。可见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都是为了揭示同样的发展规律,但前者是通过抽象的思维概括,后者是通过活生生的具体历史事件进行考察。再者,我们说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一致,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同时、并列运用这两种方法,而是两种方法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在某些情况可能是历史的方法最为适用,逻辑的方法作指导,在另一些情况下可能是逻辑的方法最为适用,历史的方法作辅助。总之,承认并强调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的差别,并不是为了否认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而是更全面的去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更好的坚持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一致,真正将理论认识和历史实际相结合,达到科学的认识。

(四)马克思逻辑与历史方法统一理论
马克思颠倒了黑格尔的逻辑和历史的关系,使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指出历史的是第一性的、是基础,逻辑的是第二性的,是历史的反映,逻辑的方法实质是摆脱了历史形式的、撇开了偶然因素的历史方法。所以说马克思认为逻辑与历史统一的方法实质是要求逻辑与历史相一致,逻辑反映历史,是一种唯物主义的思维方法,同时马克思的逻辑与历史统一的方法,巧妙地将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结合在一起,将两者统一起来,它又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法,也就是说它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方法。
马克思在研究过程中将对客观事物现状的分析与对客观事物历史的考察结合起来,使理论分析和历史叙述融为一体,实现了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的统一。
逻辑与历史方法统一理论要求做到理论要同客观事物运动、发展的最本质的、最根本的规律相一致,同时要摆脱客观历史发展的各种细节和偶然性。理论要符合客观事物发展的历史过程,客观事物经历的历史过程就是理论叙述的过程,同时理论正确的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需要遵循从简单上升到复杂的发展次序,遵循客观事物在现实中的实际地位。逻辑和历史方法统一理论,不仅要求理论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还需要对事物发展的历史过程进行修正,抛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偶然性因素和非本质的事件,去反映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流的东西,要抓住主流的东西,最少的受到偶然性因素的影响,就要从事物成熟的、典型的形式出发去考察事物的发展进程,弄清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揭示这些矛盾及矛盾各个方面的内在联系,认清这些矛盾和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整体发展中的地位、作用。

4.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为什么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究竟有几条”这个问题,在理解上需要明确其意义:
首先,“基本原理”是指什么?实际是“究竟想要什么”的问题。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它本身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这三个部分之间有一以贯之的立场、观点、方法和逻辑,同时每个部分也都有自己的理论基础、应用发展和具体结论等若干层次,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基本”是指哪个层面?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如果单讲其中哲学或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各自的基础层面,显然都是不合适的。按道理说,这里应该是指“三个组成部分”之间一以贯之的理论和逻辑。但在现实中我们看到,理解和回答这个问题的尝试都远未达到这个层次。例如是就“三个组成部分”来分别概括,然后并列在一起,还是集中于哲学的基础理论?是着眼于那些作为基本立场、出发点、理论前提和逻辑起点的观点和方法,还是着眼于那些经过分析论证所得出的最重要、最有代表性的判断和结论?是选择最具马克思主义个性的前沿成果,还是选择公认的、最具普遍性的一般结论?……在这些不同着眼点之间,需要有一个统筹全局的理论定位。而那些随意性很大的游移和徘徊,把不同层次和角度的内容加以轻率取舍的排列组合,本身就表明了对“基本原理”涵义的把握不明。
其次,弄清它的意义是什么?实际上是“ 为什么想要”的问题。这里虽然也涉及一些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态的理解,但并不是焦点。如: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为什么应该是一些“条条”?而且一定是“几条”?提问者固然可以说:“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真理体系,而真理必然是旗帜鲜明、简洁朴素的,因此就应该能够用最简单明确的话语来表达。”然而真理的简洁明确是否就意味着可以变成一些孤立的结论性判断即“条条”?这一点是大可研究的,至于能否做到就更需要验证。这些都可以暂且不论。问题的焦点在于,假定把 “几条”归纳出来了,那么能够解决或打算解决什么问题?比如我们是否可以设想:有了这“几条”,就等于开列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清单”,只要背熟牢记,就可以自信“从此真理在握”了?是否可以设想,有了它就有了一套不变的现成标准,可以随时用来审定什么是或不是马克思主义,鉴别理论和政治观点的正确与错误,从而省去许多研讨辩难的麻烦?是否可以设想,有了它我们就有了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万应灵药”,不需要再付出艰难探索的代价就可以取得成功?等等。这正是“潜台词”的所在。如果追寻中含有这样的意图,或使人产生这样的期待,那就无异于提倡和鼓励思想懒汉式的教条主义了。
企图“开列真理清单”的想法和做法历来受到怀疑,更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路和A格。这里不妨引用恩格斯在《英国状况――评托马斯·卡莱尔的〈过去和现在〉》一文中的话:
“ 卡莱尔说的对,任何一种社会哲学,只要它还把某几个论点奉为自己的最终结论,只要它还在提供莫里逊氏丸(意即“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引者注),它就永远不会是完备的;我们最需要的不是空泛的结论,而是研究。结论要是没有使它得以成为结论的过程,就毫无价值,这一点我们从黑格尔就已经知道了;结论本身若固定不变,若不再成为继续发展的前提,就比无用更糟糕。”[2]
这里说的是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一般规律性特征。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决不可能否定或超越这种规律,只能是更加充分、更加自觉地体现这种特征。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作为科学,“只要它还把某几个论点奉为自己的最终结论,只要它还在提供莫里逊氏丸,它就永远不会是完备的”,所以我们不要企图通过宣布几条“最终结论”来提供“万应灵丹”,因为这样恰恰在损害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完备性;马克思主义的每一个观点和结论都来自艰苦的科学探索和创造过程,“结论要是没有使它得以成为结论的过程,就毫无价值”,所以我们不能只要结论丢弃过程,只见果实不见树木。用孤立化的方式对待每一个结论,都会严重损害它的科学生命和社会价值;马克思主义又在不断发展着,“结论本身若固定不变,若不再成为继续发展的前提,就比无用更糟糕”,所以我们不要以简单僵化的形式使它凝固化,而要致力于在实践中的发展和创新,否则就会损害它的根基和前途;等等。
当然,否定“最终结论”并不是不要结论;否定“万应灵丹”并不是不要一切药丸。恩格斯在上述议论的后面,接着还说了这样的话:“但结论在一定时期应当有一定的形式,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应当摆脱模棱两可的不确定性,应当形成明确的思想”[3]。这就是说,科学的结论应当思想明确、旗帜鲜明,决不应当模棱两可,含混不清。然而思想明确并不等于简单、绝对和僵化不变。主张“结论明确”与反对“终极结论”在总体上是完全一致的。我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究竟有几条”这个问题,无论是提出还是回答它,都存在着如何把握这里的理论层次、导向、分寸和境界的问题。
按照恩格斯的意见,我们要的是对马克思主义精神实质的完整理解和把握,是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和创新建设,而不是企图寻找或构造一套一成不变的话语体系,更不是要借此提供某种莫里逊氏“万应灵丹”。一句话:“我们最需要的不是空泛的结论,而是研究。”其中恩格斯用了黑体字加以强调的“研究”一词特别值得注意。对我们来说,无论是编写普遍的“教育纲要”,还是编写学校的课程教材,只要是谈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就必定存在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精神实质、是否体现马克思主义思想风格的问题,把握不好就可能适得其反。切记不要用违背马克思主义的方式去宣传马克思主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巨大的综合性的学说体系。从产和生和来源看,马克思主义是吸收人类已有的先进思想(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同时面向社会实践,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综合性批判研究而产生的伟大成果。马克思是以社会发展的实践和问题为中心,并不是以学科为中心来建立自己思想体系的。在他那里,“三个组成部分”之间最初是浑然一体、互相引导着形成的。所以它并不是一个单一的哲学体系,也不是依靠一个单一的哲学基础而建立起来的。如果把它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基础仅仅归结为单一的哲学体系,就会导致在理论形成的“过程”上割裂整体性,忽略从实际出发提炼其思想精髓的合理途径,而用抽象化的“概念平衡”和“逻辑猜想”代替了活生生的思想进程。这一点本身就违背了“要在它们的历史或逻辑的形成过程中来加以阐明”[4]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则。
第二、马克思主义是一个严密的整体。在它的哲学与其他理论领域之间,并不是“基础-应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虽然也可以做抽象的区分,分别加以整理和阐述,但无论在诞生的时间上,还是在理论内容的逻辑上,客观上都不存在“先有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然后把它推广应用于社会,才产生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这样的顺序。既然如此,那么未经具体分析便认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一定只在哲学原理中,就可能只注意那些具有一般抽象形式的“哲学话语”,而割裂它们同一定社会分析和经济分析的具体联系,对某些思想“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导致片面化、绝对化。这样势必不能真正了解马克思主义的整体面貌和精神实质。
第三,马克思主义以其鲜明的个性和贡献,在人类历史上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但要从哲学上展示它的理论个性,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哲学是一切科学之母,它是历史最长、积累最丰厚的一个学科。在哲学这个学科中,区分各种理论体系的个性与共性,需要经过非常全面深刻的考察和比较。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是孤立地突然出现的,而是大量吸收、继承了已有的全部合理成果,又做出了自己的重大突破和创新。那么在它的理论基础中,是否有必要、有可能,又应该怎样去分清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自己的,什么是别人或前人的(如:一般唯物论来自费尔巴哈等,辩证法来自黑格尔等)?应该说,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其他哲学区别开来的标志,主要不在于那些人所共知的一般性内容,而恰恰是那些在理论和实践上最具时代个性的“前沿、高端”问题。既然如此,那么在追寻“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时,如果对“基本原理”的理解仅仅是指“原初的”、最具基础性的思想成果,那么这种理论追寻越深入,就越是可能成为对马克思以前共同成果的追溯,越是抓不住它自己特有的核心和实质,把“前马克思主义”当成马克思主义,就越是远离马克思主义。
第四、马克思主义在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在不断发展。实践证明,已往按照那种思路去制定基本原理体系的尝试,大都是不成功的。例如前苏联的哲学教科书体系,因其并未充分体现马克思列宁的思想,并且在理论和实践上导致了偏离和失败的后果,就被怀疑为只是“斯大林主义” 而非马克思主义。再如我们的某个邻国,也使用了一套哲学概念来阐述他们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5],但这一“主体思想”本身的理论和逻辑,特别是它在实践中的表现和效果,却使人对究竟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产生了更多困惑。……很多事实证明,企图通过制定简明哲学原理来表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思路确实有问题,并不一定合适。因为:一,这样做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与逻辑关系,本身很值得怀疑,至少它并未经过认真的思考和论证;二,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系统整理和准确把握,还需要有一个严谨的过程,而已往并未达到应有的程度和水平,却用了不少非马克思主义的内容代替马克思主义;三,已往这样做的时候,还掺杂了与当时政治和意识形态需要联系过于密切的功利意图。这样不仅会损害理论表述的科学成熟性,而且可能养成一种理论上的迷信:相信某些哲学观点与某些政治观点之间必定存在着单一的对应关系。这种迷信对哲学和政治两方面的影响都是破坏性的。按照这个思路并辅之以强力灌输的结果,恰恰不是加强而是削弱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先进性,不是维护而是损害了马克思主义的形象。
简言之,过去的误区在于分割了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把它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逻辑与历史之间、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内在联系,都当作彼此独立环节之间的外在联系,因而把“基本原理”想象成距离现实遥远的抽象的逻辑起点,想象成只有以哲学命题形式才能表达的绝对普遍化论断。结果使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追寻,变成了仅仅在头脑和书本语言中进行的、纯粹思辨化的想象。这是既不了解和尊重马克思主义,也不了解和尊重哲学的表现。我们要准确深刻地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准确深刻地提炼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表述,必须走出上述误区,转而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即它的逻辑与历史统一的形成过程,特别是它的理论与实践统一的整体性。
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性,无论在马克思主义的形成过程中,在马克思主义全部理论的内容及其内在逻辑中,还是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自己学说的郑重宣示中,都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征,是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彻底原则,是它的生命力的根本保证。因此,我们只有从理论与实践统一的马克思主义中,从它不断发展演的历史和逻辑中,才能真正把握完整的精神实质,才能准确深刻地提炼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表述。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对此负有重大的历史责任。事实上,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的探讨,在我国一直在密切结合实践进行着。从毛泽东到邓小平等领导人都亲身参与了这个事关重大的理论研究,并曾做出了具有中国特色和当代风格的创造性贡献。最近二十多年里,我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结合当代社会实践与科学技术发展的实际,特别是结合邓小平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经验,重新回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本,对许多来自“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观念进行辨析和清理,力图澄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和方法,恢复它的合理面貌。此项工作虽不能说已接近完成,但目前已经取得的突破和大量创新成果,是极其重要、不能轻视的。我们要在认真解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原本的基础上,力争“吃透(理论和实际)两头”,冲破“唯书、唯上”的阻力,抛弃“言必称洋,言必称古”的陋习,唯一地尊重群众的历史实践,把这些新的成果吸收进来,加以总结升华,作为新的基础不断加以发展。可以相信,只要我们有足够的胆识,并付出艰苦的努力,就终究能够形成具有当代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面貌的“基本原理”系统。
综上所述,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几条”这个问题应该加以分析。在剔除了其中不合理的、“外行”的要求之后,还应该发现并重视其中的合理要求,并对“基本原理”给予新的理解和回答。应该说,社会对于弄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需要,不是也不应该是终结基础理论方面的探索创新,急于把某些现成的、甚至有待反思的观点、结论凝固成公式,或把它们变成僵硬的标准,企图开列出“ 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清单”或“莫里逊氏丸”,而应该是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的整体,阐明它在思想理论上能够统领全局、贯彻始终的“精神实质”、理论“纲领”或“ 坚硬内核”,即那些使马克思主义成为马克思主义、并贯彻于其各个方面理论和实践之中、始终不变的根本特征。
任何一个学说体系都有自己“不可改变的部分”和“可改变的部分”。由根本立场、根本原则、根本价值取向等构成的理论“纲领”或“坚硬内核”是不可改变的,变了就不再是它自己;而由材料基础、论证过程、具体观点和相关推论等构成的理论“外围”或“柔软保护带”则是可变的,唯其不断发展变化才能显现并保持其“纲领”和“内核”的生命力。
那么,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纲领”和“内核”呢?当然,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层次上可能做出不同的回答,给出各种各样不同表述。但我认为,在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意义上,特别是在它的理论与实践统一的整体意义上,这个“纲领”和“内核”不应在它的哲学基础部分去寻找,而应该在它的哲学与现实结合的“ 高端”成果,即其全部哲学的必然结论、同时成为它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理论的指导思想、并具有鲜明实践特征的内容中去寻找。因为只有这样的思想理念,才能做为整个马克思主义的、而不单纯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理论“纲领”和“坚硬内核”。这样的思想理念与其说是一些现成的观点和结论,不如说是建立在丰富深厚的理论基础之上,并经过深思熟虑而选定的一些“根本原则”。如果这个判断成立,那么我们可以简明而确切地肯定:无论包含多少理论上的探索、论证乃至发展变化,使马克思主义成为它自己并且始终不变的根本原则,其实就是两条:
二是“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导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立场和理想追求的集中体现。我们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已经将其正式确立为党的“宗旨”,而“宗旨”的意思即是“最高的、根本的价值取向”。至于什么是价值取向,马克思主义为什么应该和必然选择这个价值取向,以及怎样实现这个价值取向等等,则是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和全部实践所回答和应该回答的。
“ 实事求是”和“一切为了人民”这两条概括,既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一贯的思想内容,又体现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应有的权力和责任;这两条来自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但不仅仅属于哲学;这两条既符合人类进步的普遍原则﹝“(科学)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又以高度的科学自觉性显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先进个性;这两条既是马克思主义者一切思想行动的出发点,也是马克思主义一切思想行动最终的目标和归宿;这两条既是简单明确、毫不含糊的科学结论,又是解放思想、推动开拓创新的强大武器;这两条既是理论成果,又是实践的指南,包含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这两条既代表了我们党作为执政党的崇高思想境界,也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易于理解和普遍认同。
不排除在其他层次上或以其他方式来概括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但很显然,没有“实事求是 ”,就会背离了真理和科学,无论做什么事都不可能成功;没有“一切为了人民”,就不再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者。所以,其他任何表述归根结底都不能与这两条相冲突,相反倒应以这两条为准则。就是说,在理论上,一切具体的观点和方法都是可以、而且应该随着历史发展而发展变化的,而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一切理论观点和方法的变化之是否合理、是否正确、是否可取,都应该而且能够用这两条来检验判断,看它们是否是实事求是的,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决定取舍。而唯有这两条本身是始终不可改变、不能放弃的,否则就会动摇马克思主义的根基。
总之,如果想找到一种最简单明确的表述,那么可以这样说:

5. 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大学生该如何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历史观

大学生要牢固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必须正确认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说理与说事相结合。

教育引导大学生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就是要使广大学生从这些波澜壮阔的历史演变和发展进程中,学会用历史的思维把握历史规律和历史趋势,弄清楚、理解透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

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加强历史教育不能仅仅局限于用道理说明道理,用理论证明理论,而是要更多地使用丰富生动的历史事实、历史事件,以事实佐证,特别是要结合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建立正确的历史认知与历史逻辑。

2、守正与明辨相结合。

加强大学生历史观教育,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方向就是旗帜,只有方向正确了,才能够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把握党的历史发展主线,分清主流和支流、现象与本质。

从根本上讲,大学生历史观教育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和分析问题。

3、入脑与入行相结合。

加强大学生历史观教育,其指向就在于帮助他们在灵魂深处树牢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从内心深处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意义:

为人们提供了正确认识社会现象和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思想路线,它揭示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这一观点提供了认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论证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发展和灭亡的科学依据,从而纠正了空想社会主义者仅仅从抽象的理性原则出发遣责资本主义制度的缺陷。

它揭示了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纠正了空想社会义者寄希望于统治者发善心,以和平方式实现社会变革蓝图的幻想;它揭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克服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把无产阶级仅仅看成一个受苦受难的阶级。

而把历史进步和社会更替的希望寄托于少数天才人物的局限,因此,唯物史观是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的基石。

6. 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出发解读马克思主义两个必然的历史与现实逻辑

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这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考察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进而考察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揭示出的世界历史发展的大趋势.150多年前,他们曾宣告资本主义的丧钟就要敲响.150多年后的今天,当我们面对资本主义不仅没有在世界上消失,而且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有新的很大的发展的现实时,如果教条主义地对待马克思主义的个别结论,不免会对“两个必然”的前景产生困惑和忧虑;而如果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正确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就会对“两个必然”历史发展趋势充满信心.
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为指导,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我们不难发现,资本主义所发生的新变化,实际是资本主义在其自身矛盾的推动下,不断进行着的自行扬弃,是一个自我否定的过程.
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资本主义早期的股份公司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的形式,已经不再是私人生产,是对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 这种自行扬弃是资本主义适应生产社会化的要求而朝着资本社会化方向进行的改革.因为,“社会化大生产的本性要求在事实上承认它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那种性质.”“这迫使资本家阶级在资本关系内部可能的限度内,越来越把生产力当作社会生产力看待.”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已指出:“资产阶级除非对生产工具,从而对生产关系,从而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 这就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自行扬弃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是以“铁的必然性”发挥着作用的客观规律所使然,显示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正如马克思所说:“我把生产的历史趋势归结成这样:它‘本身内于自然变化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它本身已经创造出了一种新的经济制度的因素”.
在今天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客观存在的现实是,这种对资本主义起着扬弃作用的新的社会因素正日益增多.对这些新社会因素的作用和性质的认识,我们既应从马恩已有的认识出发,同时又不能仅仅停留在100多年前的认识基础上,而应根据时代的前进和现在的情况,加以深化和发展.这里的关键是能否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观点和方法来理解“两个必然”的历史发展趋势:
(一)“两个必然”的实现是一个渐进过程,其间有突变而不仅表现为突变
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把“两个必然”的实现看作为一个过程,就不会把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狭隘地理解为泾渭分明、非此即彼、首尾相接的两个阶段或仅表现为一种突变;相反它更多的是一种否定扬弃、此消彼长、不断趋近的渐进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由量变到局部质变(社会主义因素在资本主义胎胞里积累),再到全部质变的过程.从这样的思路来看,马克思所说的“新的经济制度的因素”,我们今天完全可以理解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因素”.资本主义内部新的社会因素的不断增多和积累,将为新社会的产生创造出必要的条件,这显然是一种走向社会主义的趋势.在这个意义上,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发展是更趋近了社会主义,而不是更远离了社会主义.
(二)“两个必然”的实现是世界历史性的事业,立足于单个国家而不限于某个或某几个国家
“两个必然”理论与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观紧密相连.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前提是“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本质要求是全人类的解放;价值目标是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因此,“两个必然”从根本上是一个世界历史性的事业,作为地域性的存在不可能真正实现共产主义,或者只能是“粗陋的共产主义及其变种”.把“两个必然”的实现看作是世界历史进程的结果,就不应把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仅仅看作是我们现有社会主义国家的事情,世界上的各个民族、各个国家,不论其实行什么样的制度、处于什么样的发展阶段,都会程度不同地纳入到这个世界历史的总进程中.列宁说过:“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会完全一样”,也就是说,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不会只有一个路径,一种方案.
事实上,100多年来以追求社会平等为主要诉求的社会主义运动大体上沿着两个路径进行:一个是激进的、革命的道路:首先以强力剥夺私有者,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然后按国家计划配置社会资源和组织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这是俄国、中国等走过的道路;另一个是温和的、改良的道路:在现存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框架内,利用议会民主制,通过国家立法,对社会经济和社会再分配进行调节,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社会政策.这是欧洲社会民主党人主张的道路.(恩格斯说过: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734页.)应该说,两条道路各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在实践中都取得了成就,也都存在着仍待解决的问题.不能简单地以谁正确、谁错误论之.在今天的世界上,社会主义在东方和西方两个试验场分别进行着探索,东方的中国为社会主义如何在经济文化落后国家走出一条充满活力的发展道路创造着经验;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在社会民主党执政或参政的欧洲福利国家里,通过新社会因素的不断增多,也在不断地向着社会主义趋近.社会主义者当然不能无条件地放弃暴力革命,但是从今天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出发,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曾经设想过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无疑更大了.
(三)“两个必然”的实现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蕴含于现实而不等于现实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生产不是绝对的生产方式,而是一种历史的、和物质的生产条件的某个有限的发展时期相适应的生产方式.” “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必定要被消灭.”在谈到资本主义发展的这种客观趋势时马克思特别指出:“问题本身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发展程度的高低.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 这里马克思特别强调的是规律的作用和“趋势”.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缓和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和阶级矛盾,使得现在的资本主义社会变得比以前人道、和谐和稳定.然而,社会对抗程度的降低,只是使资本主义被社会主义所代替更有可能走一条和平过渡的道路而已,并不能改变必然被代替这一趋势本身.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用于取代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论证的理想的社会主义,而不是现实存在的“不合格”的社会主义.所谓理想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资本主义的基础上,从典型的、成熟的资本主义形态中推演出的,替代资本主义的更高级的社会形态.而现实社会主义则是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东方农业国和20世纪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产生的,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初级形态.对理想社会主义和现实社会主义的混淆,往往是对“两个必然”产生疑虑的原因所在.因为看到当代资本主义的物质文化和科技水平都远高于现实社会主义,所以对社会主义能否代替资本主义不免产生疑虑.现实社会主义与当代资本主义相比确实还有很大的差距,正因为如此,它所面临的任务,首先是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建成合格的社会主义,而不是取代资本主义.但是,当代资本主义和现实社会主义,都处于世界历史发展的同一进程之中,根据马克思所揭示的世界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不断为社会主义制度准备着物质文化基础,现实社会主义的快速进步也在为社会主义制度的成熟不断积累着条件.
行文至此,有必要对所谓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趋同论”做出回答.如果要抹煞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甚至把社会主义“趋同”为资本主义,我们是要反对的.但是,如果在当代资本主义与现实社会主义互相学习和借鉴中,使社会主义能够越来越多地吸收反映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文明成果,这就不是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趋同,根据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现实社会主义和当代资本主义都将向能够完全取代资本主义的更高级的社会形态——理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趋同.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对“两个必然”的历史发展趋势充满信心.

7. 如何理解“历史和逻辑的统一”的辩证思维方法

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思维方法.

(1)所谓历史,一是指认识对象本身的发展史,二是指人们对认识对象认识过程的发展史.所谓逻辑,是指理性思维以概念、范畴等思维形式所构建的理论体系.
(2)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是指主观的逻辑要以客观的历史为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的理论再现.恩格斯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但是,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并不是无差别的等同,逻辑反映历史,是抛弃了历史发展中大量非本质的、支流的、偶然的东西,集中反映历史发展的本质的、主流的、必然的东西,从而形成的理论体系.逻辑反映历史“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种“经过修正”的东西,不是对历史的背离,而是以严密的逻辑、前后一贯的形式对历史的深刻的反映.

8. 逻辑与历史相统一和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区别

个人以前没注意,事实上严谨推敲的话,不能互换, 《中国社会科学》文章中的一段解释:
在黑格尔的哲学中,有着非常强的 “历史感”(这一点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高度肯定的),这种 “历史感”还不同于一般的 “历史编纂学”,黑格尔为 “历史”的发展注入了逻辑的必然性,形成了 “历史与逻辑的相一致”,这样在黑格尔的哲学中,逻辑的运动始终占据着主导位
置,因此,逻辑的必然运动也成为了达致 “历史目的”的主要手段,最为典型的就
是 《精神现象学》,其中的核心主题是 “意识的经验科学”,即 “意识”对于自己每
一个发展阶段的认识,这种 “逻辑的发展”就成为了达致 “历史目的”的主要手
段。
但在马克思看来,重要的不是 “历史与逻辑的相一致”,而是 “逻辑与历史的相一致”,“历史”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中始终占据着更为重要的位置,只有现实的实践活动所创造出来的历史才是真实的历史,因此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才是达致历史目的的主要手段。

9. 如何从总体上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性所决定的。

无论是现实的历史过程,还是我国现实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运动,都是包含多方面规定性的具体的整体。在现实的过程中,没有纯粹的哲学问题,经济学问题,政治问题或思想文化问题。

任何问题必然综合地,有机地包含着多方面的相互影响的内容和规定性。如果我们从马克思所说的“改变世界”的角度来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必然是整体的,因为它所面对的实践问题是具体的,整体的。

从整体角度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社会发展具有理论与实践的一致性。正是中国社会各方面都带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特征,才显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国家社会主义的不同特色,展现出中国革命与建设对马克思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杰出贡献。

马克思主义简介:

马克思主义,英文是Marxism,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简称,是关于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全人类彻底解放的学说。

它由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大部分组成,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和吸收人类关于自然科学、思维科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于19世纪40年代创立的,并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发展和完善的无产阶级思想的科学体系。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马克思主义

10. 如何理解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如何理解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

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是一种建构辩证思维的科学理论体系的方法,这一方法要求以抽象的形式出现的科学理论的逻辑体系要前后连贯,要与事物的历史发展在根本上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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