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历史的偶然性与必然性
历史的必然性通过偶然性来表现,但历史的偶然中蕴含着历史的必然。
(一)范畴定义
1、历史进程中的必然性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不可避免的趋势。
2、历史进程中的偶然性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多种可能、难以确定的趋势。
(二)辩证关系
1、历史的必然性通过偶然性来表现。
时势造英雄的历史必然性是通过偶然性来实现的。一个偶然的情节使会议局面急转直下,最终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红军和党中央的领导地位。
2、历史的偶然中蕴含着历史的必然。
英雄变时势的历史偶然性是蕴含着历史必然性的。即使没有毛泽东的机智反击、遵义会议未能作出正确的抉择,中国革命在更艰难的历程中也必然会产生另外的伟大人物。
必然性与偶然性
从本质因素和非本质因素的方面来反映事物间不同类型联系的一对哲学范畴。必然性是指现实中由本质因素决定的确定不移的联系和唯一可能的趋势;偶然性是指现实中由非本质的、互相交错的因素决定的以多种可能状态存在的联系。
客观世界的一切过程都是受因果关系制约的,在影响事物运动变化的诸因素中,有本质的原因和非本质原因的区别。本质的、根本性的原因决定着事物发展过程有确定的、稳定的方向,决定着该事物在给定条件下只能以唯一的方式存在并以唯一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即事物发展的必然性。
但是,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又有非本质的、次要的原因复杂交错的作用,因而使总体上确定不移的过程在具体环节上又表现出非确定的、不稳固的特点,即现象事件的偶然性。特定的偶然性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可能这样出现,也可能以另外的方式出现。
Ⅱ 历史是必然中的偶然还是偶然中的必然
历史的必然是历史自身的发展性所决定的。历史是发展的,因为世界是运动的,不可能一成不变,所以任何的历史变化,都有它的必然性。比如,原始社会随着人类的进步,必然会进入奴隶社会;奴隶社会随着文明程度的进步,必然会进入封建社会等,从小的来看,每个人都会生老病死,任何历史的大人物,或是小人物,都有其死亡的一天,这些都是历史的必然。
历史的偶然是历史演变的主体,人类个体的行为所引发的。比如陈胜起义,就起义本身来说,有其必然性,但是由陈胜发起,而不是由李胜、张胜、赵胜等发起,则有其偶然性。
历史的必然与偶然是一对逻辑辩证的关系,必然中有其偶然的因素,偶然中有其必然的原因,是不可分割的一对矛盾关系。
比如,东汉末年宦官专权误国,民不聊生,东汉走向灭亡是必然的,但是由曹氏取代汉室,而不是由袁绍、孙策或者刘备继承汉统,其有一定的偶然性,如果袁绍在官渡之战战略不出错,就没有曹操一统北方;如果赤壁之战中,能够一举歼灭曹操,就没有后来的三国鼎立,也就没有了曹氏的政权,这些都是偶然性因素。然而历史没有如果,袁绍之所以会在官渡败战,是因为曹操在战略战术上都技高一筹,赤壁之战曹操之所以能逃过一劫,也有其中的前因后果。所以说,历史的必然和偶然是对立统一的。
Ⅲ 历史是必然的吗那什么叫历史的必然
社会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 因此,对它所由发生的时代和条件说来,都有它存在的理由” 就是历史的必然性。
Ⅳ 如何理解历史的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在于:
①历史背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的欧洲的一些主要国家已占统治地位。首先由英国开始的工业革命,使生产力迅速地发展起来,另一方面也使资本主义社会性的制度固有矛盾明朗化,尖锐化。资本主义所因有的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矛盾开始激化,这一矛盾的加剧必然导致周期性经济危机的爆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固有的内在矛盾,决定了它永远不能根治这种致命的绝症。这一事实不仅暴露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局限性,而且进一步表明,私有制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已经到了极端。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和海外贸易的发展,更加开阔了人们的眼界,这样,社会发展的唯物辩证性质就比以前更加明显地揭示出来了。这一切都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供了重要的社会条件。
②阶级基础。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无产阶级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从19世纪30年代起,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1831-1834年法国里昂工人的武装起义,1836年英国的宪章运动,1844年的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的起义,提出了反对私有制社会的战斗口号,提出建立人民宪章的主张。这些斗争震撼了资产阶级的统治,标志着无产阶级已开始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无产阶级为实现摧毁旧世界、创立新社会、变奴隶为主人的历史使命,迫切需要一个能够正确反映社会发展规律和无产阶级利益的科学理论来指导。同时,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丰富经验,为这个科学理论的产生提供了现实的经验,马克思主义及其科学的产生标志着无产阶级从自在阶级发展为自为阶级。
③自然科学前提。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有着深厚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前提。从十九世纪开始,自然科学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进入了整理材料、寻找内部联系和跨门类研究的阶段,形而上学的自然观逐渐被打开了一个又一个的缺口。特别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这三大发现,揭示了自然界的物质统一性以及各种物质形态之间联系和发展的辩证性质,为哲学总结自然现象以及认识它们的一般规律提供了可靠的知识基础。细胞学说表明,所有动植物的生命现象,都是细胞按照一定规律分裂和增殖的结果,从而揭示了整个生物界的有机联系;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表明,自然界各种形式的能量既不能凭空产生,也不能被消灭,只能从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从而揭示了整个自然界各种运动形式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物质统一性;达尔文的进化论表明,自然界中品种繁多的生物种类,都是由少数简单生物经过长期的变化发展而成的。人类也是由一种古猿进化而来的,生物界是一个有规律的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过程。
④理论来源。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先进思想成果的结晶,它批判地继承了哲学史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优良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则是德国的古典哲学。德国古典哲学是近代哲学发展的最高形式,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黑格尔是辩证法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最大功绩就是恢复了辩证法这一最高的思维形式,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但是,他的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却隐藏在神秘的唯心主义体系之中,他的辩证法是革命的,万能的体系却是却窒息了辩证法。费尔巴哈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最后一个代表。他的伟大功绩是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坚持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哲学观点。但他在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时,却把黑格尔的辩证法也抛弃了。他看到了人的自然存在,但他所说的人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他不懂人的本质是实践的。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哲学辩证法思想的“合理内核”,抛弃了它的唯心主义;批判地吸收了费尔巴哈哲学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抛弃了它的形而上学,并根据新的实践经验和科学材料,对它们进行革命的改造和发展,从而把辩证法和唯物论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唯物辩证的自然观与历史观统一起来,创立了崭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另一方面,19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特别是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对资本家与工人的对立的经济根源作了初步的分析,尽管由于阶级的局限,因而不能彻底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规律,其体系也存在着许多矛盾,混乱和不科学之处,但是他们的理论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学说奠定了基础。
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者对资本主义内在矛盾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对未来社会的作了天才猜测,他们认为:资本主义是一个是非颠倒的世界,是一个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别人痛苦基础上的社会,是一个利已主义和投机欺诈的社会,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他们还对未来社会作了不少的预见。为启发工人阶级觉悟提供了宝贵的思想材料,为科学社会主义提供了有益的思想材料。
Ⅳ 历史必然性到底是什么,无法理解
多少年来,人们一直在苦苦探求什么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历史唯物主义就提出了“历史必然性”这样一个概念,而且在分析社会发展时,它一直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人类社会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社会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旧制度的灭亡及其被新制度的替代也是历史的必然,等等.显而易见,“历史必然性”其实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者所提出的、用于解释社会发展直接决定因素的概念.正因如此,对这一概念的正确理解便显得非常重要了.我们是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上来分析问题的,所以,在进行后面的分析之前,就必须首先搞清“历史必然性”的精细含义,界定其边界条件. 应当明确,我们分析的是能动的人类社会而不是自然界,也不是人化自然世界.自然界的规律是纯粹客观必然的,它是自然万物自身相互作用的结果;人化自然世界就因人之主观能动性作用于其中而不同于自然界,因而,虽然其规律仍然是建筑于自然规律之上、也具有客观性,但已经表现出与自然规律所不同的形式;人类社会则更不同于自然界,它是直接由人类及其能动实践构成的,是直接处理人类(行为和思想)之间、人类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正是因为三者内涵的这种不同,其规律的性质也就各不相同. 自然规律有着明显的客观性和严格性:人们只能认识或利用它却不能改变它,它与自然现象或人化自然现象也基本存在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如:自由落体在真空中必然下落,而且其加速度必然为9.8米/秒2,这根本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人化自然世界就有人之主观能动性作用于其中,因而,其规律虽不能脱离自然客观规律,但其表现形态与自然现象就有很大不同.如:人造的飞机就可向上飞行,因为它是人之主观能动性作用于客观自然界的产物(当然,这种现象也是直接建筑在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之上的).相对地讲,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由社会三种矛盾、主要是第一矛盾的演化过程决定的,它直接建筑在人类的能动实践和人类的自我意识之上,不能脱离人类的实践和意识而独立发展.因而,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不可能离开对人类实践和人类思想意识的研究.由此可见,社会的能动性就必然地决定了社会规律不具有纯粹的客观性,而且,其严格性也远不如自然规律.若换一个角度,也就是说,社会发展规律并非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它与社会现象也并不存在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由此,逻辑上必然地就可以得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不可能精确地、超越历史地涵盖全部人类社会的所有现象.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我们所研究的领域愈是远离经济领域,愈是接近于纯粹抽象的思想领域,我们在它的发展中所看到的偶然性就愈多……”(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507页).就连马克思本人也否认他所揭示的理论和规律是“超历史的”,甚至是对他几乎穷毕生研究而得出的有关资本主义发展运动的规律也是如此,他明确提出,“这一运动(指《资本论》中揭示的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关规律----引者注)的‘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见《马恩全集》第19卷,第269页)有了上述认识,我们就可以发现,与社会发展规律之不同程度的客观性和严格性相对应,历史进程中有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作用机制. 一种是决定性机制,我们称之为决定律.凡是那种在正常历史条件下必然发生的历史现象,都由决定律所制约,这是社会深层发展规律,普遍地(而非精确地)适用于全人类社会的发展;它是历史发展的主线,决定着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和主要节点. 另一种是因果性机制,我们称之为因果律.凡是那种由某些特定历史条件决定而必然发生的历史现象,都由因果律制约.尽管在每一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中,这种历史现象的出现由其必然性成分,但它所反映出的演进历程并不具备普遍意义,并不适用于其他历史条件.也即,它所体现的顶多是历史过程中的一种因果关系,不可能上升为必然性规律.对受这种作用机制制约的历史现象,我们可以在事后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却难以事先对其发展进行预测. 两种作用机制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因果律涵盖决定律,决定律只是因果律的一种特殊情况;凡是符合决定律的历史现象,也必然符合因果律,而符合因果律的历史现象,却不一定符合决定律;因果律可以较为精细地描述各种社会历史现象,而决定律则只能对社会发展趋势和历史演进节点做出宏观上的把握. 据此我们可以说:历史现象虽然变化纷繁,似乎杂乱无章,但若揭开复杂的历史表象就可发现,所有的历史现象都受上述两种机制的制约;认为历史发展全然无规律或全部符合决定律都是不全面的,只能说它们都受制于决定律或因果律这两种作用机制. 现在来看历史必然性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历史唯物主义指出:社会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所由发生的时代和条件说来,都有它存在的理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13页),这大概是对历史必然性的经典描述.我们来分析这段话:首先,这每一“阶段”是只包括社会发展的某些关节点,还是包括了全部历史“现象”?其次,这里的“必然”的意义是只符合因果律(即“对它所由发生的时代和条件来说,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呢,还是也符合决定律(即可以按照某种普遍定律必然发生)呢?根据对这两个方面的不同理解,可以产生四种完全不同的认识:一是认为全部历史现象都符合决定律,二是认为只有历史发展的某些关节点(即阶段)才符合决定律,三是认为全部历史现象都只能用因果律来解释,四是认为只有历史发展的某些关节点符合因果律.按照我们前面的分析:首先,第一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因为它其实就等同于认为所有历史现象全部符合决定性规律(决定律),而迄今历史唯物主义所提出的决定律(其基本精神即是人所周知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规律)显然只能说明社会历史发展的主要轮廓,其主要任务并不在于解释更为具体的特定社会历史现象;第四种认识的理论认定面太窄,几乎等同于认为历史发展全部无规律(无决定律,只有部分因果律);第二种认识对历史关节点给出了精确解释,但对历史过程中的具体历史现象却没有给出应有的解释;第三种认识对所有历史现象的发生都给出了解释(符合因果律),但对关节点却没有给出更具有普遍性的理论说明.基于这种分析、结合对历史唯物主义者上述经典论述的理解,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历史必然性的真正含义应当是上述第二、第三种认识的综合,即,历史必然性断定:全部历史现象都符合因果律,而且,部分历史现象、至少是某些历史关节点(阶段)还符合决定律. 所以,从实际意义和内容上讲,历史必然性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指部分历史现象符合决定律,我们称之为历史必然定律;二是指全部历史现象符合因果律,我们称之为历史必然因果. 有了上述界定,我们接下来就必须分析:是什么因素决定了历史必然性?那种“时代和条件”到底有什么内涵?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深入探讨历史发展中的决定因素,就必须研究社会发展的规律.在本部分,我们先探讨第一方面问题.第二个问题留待后面研究. 我们知道,社会是由无数个个人组成的;因之,社会现象是由无数个个人的行为实践构成的;因之,社会发展的历史也是由这无数个个人的实践和思想意识(即其主观能动性)在时间跨度内的累积形成的,是由在历史上活动的每个人在各方向上的力量所构成的那“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所形成的一个总结果.表面看来,社会现象往往并不反映个人意志,而且还经常违背和强制地统治着这些意志,以致于对个人来讲,他往往感到社会力量是一种逼迫着他的异己的东西.其实,由于在一个“没有组织的社会”中,各个人的行动、意志在现实中往往会出现冲突和不协调,而社会发展却是这种现实的综合.因此,尽管社会发展不可能完全体现社会中每一个成员的意志和行为,但没有各单个力便没有各“力的平行四边形”,因而就更不会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就不会有社会行为,就不会有社会发展.因此,社会历史正是众多社会成员在各方向作用力的迭加;社会成员结成的整体就是社会行为的发出者,就是历史必然性是主体.恩格斯指出:“……各个人的意志……虽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78~479页).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人类社会向何处发展,也即历史发展中的必然性,恰恰就是社会成员各方向行为的综合作用,是成员意志、因而是成员精神素质外爆为其实践的结果.只不过,由于社会成员在社会中所处地位的不同、所具能力的不同及行为方向的不同,他们对社会发展所起作用的大小和方向也有所不同罢了. 进一步来分析,由成员精神素质所决定的人之意志虽然决定了其实践并进而影响到历史必然性,但它也不具有本原意义,它还是要受制于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如果从历史发展的纵向长河中分析,这一社会历史条件就是社会物质条件.然而,每一个人生历程、每一个社会时期、乃至每一个社会形态历程尽管都跨越一定的时间周期,但从宏观的、历史的角度看,都只能算作一个历史剖面.从方法论上讲,我们分析历史问题当然要站在这种宏观的和历史的角度;但要研究社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仅有这种角度、这种方法论以及由此得出的那些观点,就欠精细了.所以,要细致地研究社会发展问题,就必须同时把握两个方面:一是那种分析角度和正确的方法论,一是对历史剖面的精细分析. 如果我们再用历史剖面的观点来分析问题,就可以看到,那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实际上应当包括三个方面,我们称之为“剖面因素”:社会物质条件、社会结构条件(包括社会组织结构条件、社会运行规则条件和成员精神素质条件)和国际环境交流.这三个剖面因素既决定了成员意志(因而决定了其实践)的性质和水平,又决定了它所作用的环境和场合. 值得说明的是,我们此处的论述绝不同于多元论.在上述决定人类意志、行为的三个剖面因素中,后两者不过是早期社会物质条件在人类社会及思想领域中的现实折射而已.也即:前期人类社会发展中,在一定物质条件下所形成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精神思想和社会机制条件作为一种不可能一时消亡的遗产,与后期的社会物质条件一起决定人之意志和行为.若追根溯源,社会结构因素和国际环境交流还是受制于社会物质因素的,因此,社会生产力仍然在本原意义上决定着历史必然性. 那么,社会生产力在本原意义上决定着历史必然性是否就排除了我们此处论述的意义了呢?其实不然.前面的分析告诉我们,成员精神素质有着明显的相对独立性,而社会机制因素是否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成员精神素质直接决定的.我们在这里所分析的不是历史哲学,而是社会发展中的具体理论问题,主要是对社会历史的剖面(横断面)进行精细分析,因此,单纯一个社会生产力因素便因只有哲学上的意义而显得有些过于笼统了.恩格斯也曾指出:“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77页). 总之我们可以说,对个人来讲,社会历史的发展是异己的;然而对社会成员整体来讲,历史却是他们的意志在一定社会物质条件下和一定社会机制框架内的作用产物,人民的意志是次本原意义上的历史创造者. 合上述分析我们得出: 1)历史必然性指出,社会在某一历史条件下发展到某种状态是必然的.但这种必然性却包括两种含义:一是断定部分历史现象、至少是某些历史关节点符合决定律,它属于历史必然定律;二断定全部历史现象都符合因果律,它属于历史必然因果. 2)就内容来讲,历史必然性其实就是人之主观能动性在社会发展中的表现,是主体与客体、人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是成员精神素质作用于社会基础条件而外爆为其实践的产物. 3)在人类历史进程中,人类自己的意志和实践等对社会发展有着直接的决定性影响,决定人之意志和实践的终极因素只有一个----社会物质条件,而剖面因素却有三个----社会物质条件、社会结构条件和国际环境交流. 4)对历史必然性的分析应以分析特定时期人之主观能动性及决定和制约它们的三个剖面因素作为基本出发点. 由此也可以看出,造就一个具有高度精神素质的民族对社会发展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
Ⅵ 为什么中国共产党成立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中国共产党成立是历史的必然选择的原因是:
1、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为党的诞生提供了思想基础
五四运动后,马克思主义的传播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流,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团体纷纷建立。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是在同各种错误思潮斗争中实现的,不断扩大和巩固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阵地,为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开辟了道路。
2、中国工人阶级的成长和工人运动的发展为党的成立奠定了阶级基础
五四运动前夕,中国产业工人已达200万人。五四运动中,他们开始登上政治舞台并发挥了巨大威力,实现了从自在阶级向自为阶级的转变。五四运动以后,工人运动进一步发展,表明中国无产阶级建立自己政党条件日趋成熟。
3、五四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为党的成立作了思想上和干部上的准备
五四运动后,一批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深入工人群众中传播马克思主义。从1920年起,他们开始着手建党活动。在中国最早筹建无产阶级政党的是陈独秀和李大钊。1920年8月中国第一个共产党小组在上海成立。各地共产主义小组的建立,为成立中国共产党奠定了基础。
4、列宁领导的共产国际从各方面给予的实际帮助,从外部推动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
(6)什么是历史的必然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诞生的条件
1、思想基础
十月革命胜利后,一批先进分子“以俄为师”,开始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为中国共产党成立奠定了思想基础。
2、阶级基础
工人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政治舞台。
3、组织基础
各地共产党早期组织的建立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奠定了组织基础。第一个早期共产党组织是陈独秀在上海建立的。
4、外部条件
共产国际的帮助。
Ⅶ 历史的必然性什么意思
就是随着历史的推动,怎么都会发生的事,这就叫历史的必然性
Ⅷ 什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就是指遵照历史规律发展的结果,在中国就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比如说,社会的更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阶级斗争,这些都可以称为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举个例子,我们可以说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但绝对不能说“巴黎公社被梯也尔政府镇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因为以马克思主义史学观来看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道路的曲折是难免的,但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而且这里面也会涉及到政治立场问题,这个不难判断,和主流唱反调的历史事件就不能称之为“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Ⅸ 什么叫历史的必然
多少年来,人们一直在苦苦探求什么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历史唯物主义就提出了“历史必然性”这样一个概念,而且在分析社会发展时,它一直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人类社会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社会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旧制度的灭亡及其被新制度的替代也是历史的必然,等等。显而易见,“历史必然性”其实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者所提出的、用于解释社会发展直接决定因素的概念。正因如此,对这一概念的正确理解便显得非常重要了。我们是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上来分析问题的,所以,在进行后面的分析之前,就必须首先搞清“历史必然性”的精细含义,界定其边界条件。
应当明确,我们分析的是能动的人类社会而不是自然界,也不是人化自然世界。自然界的规律是纯粹客观必然的,它是自然万物自身相互作用的结果;人化自然世界就因人之主观能动性作用于其中而不同于自然界,因而,虽然其规律仍然是建筑于自然规律之上、也具有客观性,但已经表现出与自然规律所不同的形式;人类社会则更不同于自然界,它是直接由人类及其能动实践构成的,是直接处理人类(行为和思想)之间、人类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正是因为三者内涵的这种不同,其规律的性质也就各不相同。
自然规律有着明显的客观性和严格性:人们只能认识或利用它却不能改变它,它与自然现象或人化自然现象也基本存在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如:自由落体在真空中必然下落,而且其加速度必然为9.8米/秒2,这根本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人化自然世界就有人之主观能动性作用于其中,因而,其规律虽不能脱离自然客观规律,但其表现形态与自然现象就有很大不同。如:人造的飞机就可向上飞行,因为它是人之主观能动性作用于客观自然界的产物(当然,这种现象也是直接建筑在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之上的)。相对地讲,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由社会三种矛盾、主要是第一矛盾的演化过程决定的,它直接建筑在人类的能动实践和人类的自我意识之上,不能脱离人类的实践和意识而独立发展。因而,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不可能离开对人类实践和人类思想意识的研究。由此可见,社会的能动性就必然地决定了社会规律不具有纯粹的客观性,而且,其严格性也远不如自然规律。若换一个角度,也就是说,社会发展规律并非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它与社会现象也并不存在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由此,逻辑上必然地就可以得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不可能精确地、超越历史地涵盖全部人类社会的所有现象。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我们所研究的领域愈是远离经济领域,愈是接近于纯粹抽象的思想领域,我们在它的发展中所看到的偶然性就愈多……”(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507页)。就连马克思本人也否认他所揭示的理论和规律是“超历史的”,甚至是对他几乎穷毕生研究而得出的有关资本主义发展运动的规律也是如此,他明确提出,“这一运动(指《资本论》中揭示的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关规律----引者注)的‘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见《马恩全集》第19卷,第269页)
有了上述认识,我们就可以发现,与社会发展规律之不同程度的客观性和严格性相对应,历史进程中有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作用机制。
一种是决定性机制,我们称之为决定律。凡是那种在正常历史条件下必然发生的历史现象,都由决定律所制约,这是社会深层发展规律,普遍地(而非精确地)适用于全人类社会的发展;它是历史发展的主线,决定着社会发展的基本轨迹和主要节点。
另一种是因果性机制,我们称之为因果律。凡是那种由某些特定历史条件决定而必然发生的历史现象,都由因果律制约。尽管在每一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中,这种历史现象的出现由其必然性成分,但它所反映出的演进历程并不具备普遍意义,并不适用于其他历史条件。也即,它所体现的顶多是历史过程中的一种因果关系,不可能上升为必然性规律。对受这种作用机制制约的历史现象,我们可以在事后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却难以事先对其发展进行预测。
两种作用机制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因果律涵盖决定律,决定律只是因果律的一种特殊情况;凡是符合决定律的历史现象,也必然符合因果律,而符合因果律的历史现象,却不一定符合决定律;因果律可以较为精细地描述各种社会历史现象,而决定律则只能对社会发展趋势和历史演进节点做出宏观上的把握。
据此我们可以说:历史现象虽然变化纷繁,似乎杂乱无章,但若揭开复杂的历史表象就可发现,所有的历史现象都受上述两种机制的制约;认为历史发展全然无规律或全部符合决定律都是不全面的,只能说它们都受制于决定律或因果律这两种作用机制。
现在来看历史必然性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历史唯物主义指出:社会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所由发生的时代和条件说来,都有它存在的理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13页),这大概是对历史必然性的经典描述。我们来分析这段话:首先,这每一“阶段”是只包括社会发展的某些关节点,还是包括了全部历史“现象”?其次,这里的“必然”的意义是只符合因果律(即“对它所由发生的时代和条件来说,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呢,还是也符合决定律(即可以按照某种普遍定律必然发生)呢?根据对这两个方面的不同理解,可以产生四种完全不同的认识:一是认为全部历史现象都符合决定律,二是认为只有历史发展的某些关节点(即阶段)才符合决定律,三是认为全部历史现象都只能用因果律来解释,四是认为只有历史发展的某些关节点符合因果律。按照我们前面的分析:首先,第一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因为它其实就等同于认为所有历史现象全部符合决定性规律(决定律),而迄今历史唯物主义所提出的决定律(其基本精神即是人所周知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规律)显然只能说明社会历史发展的主要轮廓,其主要任务并不在于解释更为具体的特定社会历史现象;第四种认识的理论认定面太窄,几乎等同于认为历史发展全部无规律(无决定律,只有部分因果律);第二种认识对历史关节点给出了精确解释,但对历史过程中的具体历史现象却没有给出应有的解释;第三种认识对所有历史现象的发生都给出了解释(符合因果律),但对关节点却没有给出更具有普遍性的理论说明。基于这种分析、结合对历史唯物主义者上述经典论述的理解,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历史必然性的真正含义应当是上述第二、第三种认识的综合,即,历史必然性断定:全部历史现象都符合因果律,而且,部分历史现象、至少是某些历史关节点(阶段)还符合决定律。
所以,从实际意义和内容上讲,历史必然性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指部分历史现象符合决定律,我们称之为历史必然定律;二是指全部历史现象符合因果律,我们称之为历史必然因果。
有了上述界定,我们接下来就必须分析:是什么因素决定了历史必然性?那种“时代和条件”到底有什么内涵?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深入探讨历史发展中的决定因素,就必须研究社会发展的规律。在本部分,我们先探讨第一方面问题。第二个问题留待后面研究。
我们知道,社会是由无数个个人组成的;因之,社会现象是由无数个个人的行为实践构成的;因之,社会发展的历史也是由这无数个个人的实践和思想意识(即其主观能动性)在时间跨度内的累积形成的,是由在历史上活动的每个人在各方向上的力量所构成的那“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所形成的一个总结果。表面看来,社会现象往往并不反映个人意志,而且还经常违背和强制地统治着这些意志,以致于对个人来讲,他往往感到社会力量是一种逼迫着他的异己的东西。其实,由于在一个“没有组织的社会”中,各个人的行动、意志在现实中往往会出现冲突和不协调,而社会发展却是这种现实的综合。因此,尽管社会发展不可能完全体现社会中每一个成员的意志和行为,但没有各单个力便没有各“力的平行四边形”,因而就更不会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就不会有社会行为,就不会有社会发展。因此,社会历史正是众多社会成员在各方向作用力的迭加;社会成员结成的整体就是社会行为的发出者,就是历史必然性是主体。恩格斯指出:“……各个人的意志……虽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78~479页)。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人类社会向何处发展,也即历史发展中的必然性,恰恰就是社会成员各方向行为的综合作用,是成员意志、因而是成员精神素质外爆为其实践的结果。只不过,由于社会成员在社会中所处地位的不同、所具能力的不同及行为方向的不同,他们对社会发展所起作用的大小和方向也有所不同罢了。
进一步来分析,由成员精神素质所决定的人之意志虽然决定了其实践并进而影响到历史必然性,但它也不具有本原意义,它还是要受制于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如果从历史发展的纵向长河中分析,这一社会历史条件就是社会物质条件。然而,每一个人生历程、每一个社会时期、乃至每一个社会形态历程尽管都跨越一定的时间周期,但从宏观的、历史的角度看,都只能算作一个历史剖面。从方法论上讲,我们分析历史问题当然要站在这种宏观的和历史的角度;但要研究社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仅有这种角度、这种方法论以及由此得出的那些观点,就欠精细了。所以,要细致地研究社会发展问题,就必须同时把握两个方面:一是那种分析角度和正确的方法论,一是对历史剖面的精细分析。
如果我们再用历史剖面的观点来分析问题,就可以看到,那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实际上应当包括三个方面,我们称之为“剖面因素”:社会物质条件、社会结构条件(包括社会组织结构条件、社会运行规则条件和成员精神素质条件)和国际环境交流。这三个剖面因素既决定了成员意志(因而决定了其实践)的性质和水平,又决定了它所作用的环境和场合。
值得说明的是,我们此处的论述绝不同于多元论。在上述决定人类意志、行为的三个剖面因素中,后两者不过是早期社会物质条件在人类社会及思想领域中的现实折射而已。也即:前期人类社会发展中,在一定物质条件下所形成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精神思想和社会机制条件作为一种不可能一时消亡的遗产,与后期的社会物质条件一起决定人之意志和行为。若追根溯源,社会结构因素和国际环境交流还是受制于社会物质因素的,因此,社会生产力仍然在本原意义上决定着历史必然性。
那么,社会生产力在本原意义上决定着历史必然性是否就排除了我们此处论述的意义了呢?其实不然。前面的分析告诉我们,成员精神素质有着明显的相对独立性,而社会机制因素是否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成员精神素质直接决定的。我们在这里所分析的不是历史哲学,而是社会发展中的具体理论问题,主要是对社会历史的剖面(横断面)进行精细分析,因此,单纯一个社会生产力因素便因只有哲学上的意义而显得有些过于笼统了。恩格斯也曾指出:“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式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77页)。
总之我们可以说,对个人来讲,社会历史的发展是异己的;然而对社会成员整体来讲,历史却是他们的意志在一定社会物质条件下和一定社会机制框架内的作用产物,人民的意志是次本原意义上的历史创造者。
合上述分析我们得出:
1)历史必然性指出,社会在某一历史条件下发展到某种状态是必然的。但这种必然性却包括两种含义:一是断定部分历史现象、至少是某些历史关节点符合决定律,它属于历史必然定律;二断定全部历史现象都符合因果律,它属于历史必然因果。
2)就内容来讲,历史必然性其实就是人之主观能动性在社会发展中的表现,是主体与客体、人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是成员精神素质作用于社会基础条件而外爆为其实践的产物。
3)在人类历史进程中,人类自己的意志和实践等对社会发展有着直接的决定性影响,决定人之意志和实践的终极因素只有一个----社会物质条件,而剖面因素却有三个----社会物质条件、社会结构条件和国际环境交流。
4)对历史必然性的分析应以分析特定时期人之主观能动性及决定和制约它们的三个剖面因素作为基本出发点。
由此也可以看出,造就一个具有高度精神素质的民族对社会发展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
Ⅹ 历史发展的必然性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发展也像自然界的发展一样,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的过程。
社会的运动和变化具有一定的指向性或方向性,具有前进性。
社会的发展也像其他事物的发展一样,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是从低级向高级的运动。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体现为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交替,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是其低级形态。
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阶段,人类社会的进步表现为社会形态的更替。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基于对人类社会实践的本性及其与社会的关系的理解,第一次真正科学地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进步趋势,并对社会历史进步的实质及其根源给予了合理的阐明。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认为,人类社会历史的变化趋势过程既不是周而复始的循环着,更不是倒退,而是不断前进、上升和进步。
马克思主义并不否认历史会出现某些曲折,甚至会出现某种情况或某种程度的倒退,但历史的曲折与倒退只是暂时的。
在曲折中前进,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
历史进步通常表现为新事物否定旧事物,最后取代旧事物。
这种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实质,是新文明扬弃旧文明,从而导致文明的积累与扩张。
由于人类社会历史的生成是以人类的实践活动为基础和动力的,而人类的历史实践具有不可遏止的日益扩大与深化的特点,因此,伴随着实践活动发展的,必然是人类社会历史不可遏止的上升与进步。
历史的进步趋势.首先表现在社会形态由低级到高级的演进过程中。
从世界范围的角度看,人类社会的历史大体依次经历并必将经历五个发展阶段: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
每一个新的社会形态取代旧的社会形态,都在不同程度上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使人类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获得了新的进展,并使人类社会生活在整体上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其次,历史的进步趋势还表现在同一社会形态的内部发展中。
历史的发展是连续性与间断性的辩证统一,是量变与质变的辩证统一。
历史的进步不仅表现在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与社会形态的质变上,同时也表现在同一社会形态的量变过程中。
当一定的生产方式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时,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活并不是绝对不变,而是仍在或快或慢地继续发展着。
即使是当一种社会形态由上升阶段转变为下降阶段时,人们社会生活的某些领域也还是会有所发展,而不会完全停滞。
各个社会形态都要经历上升阶段和下降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历史过程是一种不包含进步的循环。
这仅仅说明,人类社会历史的进步不是直线式上升的,而是以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方式,通过迂回曲折的途径实现的。
历史演进过程的曲折性,首先表现在它的波浪式前进的特点上,其次还表现在一定历史时期和一定历史条件下演进的受挫和倒退上。
但是,从人类社会历史演进的总方向看,曲折与倒退是暂时的,发展与进步则是它的主旋律和基本趋势。
历史演进之所以呈现出进步的趋势,其深刻的原因在于它是以人类的社会实践为基础的,而实践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拓展与深化的过程。
伴随着实践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人类社会也必然不断地实现着历史性的进步。
第一, 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视野里,在一切社会形态及每个社会形态发展的始终都存在着社会基本矛盾,它是历史进步的最深刻的根源。
对于这一根源,只有从实践观点出发,才能说明社会基本矛盾为什么会推动社会进步。
第二,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是社会进步的直接动力。
这又是为什么呢?这仍然要用实践观点才能说明。
阶级斗争本身就是社会实践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三, 历史进步不仅是实践及其发展的结果,而且也是实践所追求的目的。
实践是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是人的生命活动性质的体现。
实践是一种合目的性的活动,它虽然离不开对外在必然性的遵从,但却始终贯穿着对历史进步的价值追求。
历史进步就是在人们自觉地追求自己的价值目标的实践活动中实现的。
人们之所以将社会历史进步作为自己的实践活动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其深刻的原因在于人们通过促进历史进步可以使自己的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可以使自己对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需要得到更大程度的满足。
总之,历史进步符史主体人的根本利益,是与历史主体的实践活动的目的相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