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卫鞅是谁,他的历史贡献是什么 他推崇哪家学派的学说
卫鞅就是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历史上称为 商鞅变法,为秦后来的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推崇法家学派的学说。
Ⅱ 商鞅对中国历史发展有何重大贡献
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商鞅变法是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制度,创立了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壮大了国力,为秦国的富国强兵和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秦国乃至中国历史都起了重要作用。
经济上:改变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器的只能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为秦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Ⅲ 商鞅在春秋战国时期的重要人物,归纳他的事迹,评价他的功绩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汉族,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一带)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着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应秦孝公求贤令入秦,说服秦孝公变法图强。孝公死后,被贵族诬害,车裂而死。在位执政十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但最后还是死于自己的法。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魏惠王对公叔痤嘱托不以为然,也就没有照做了。公孙鞅听说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欲收复秦之失地,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商鞅三见秦孝公,提出了帝道、王道、霸道三种君主之策。只有霸道得到秦王的赞许,并成为秦国强盛的根基。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公元前359年,正当商鞅辅佐秦孝公酝酿变法时,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礼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这时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6年),太傅公子虔复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变法日久,秦民大悦。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前340年,率秦赵军败魏国公子昂将军,魏割河西之地与秦,将人民迁居至大梁,此时魏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卫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
商君之法太过刻薄寡恩,设连坐之法,制定严厉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镬烹之刑。秦国贵族多怨。赵良劝说商君积怨太深,宜“归十五都,灌园于鄙”、“不贪商、于之富,不宠秦国之教”,商鞅不听。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嬴驷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毙”;欲逃往魏国,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帅,亦不愿收留。后来商鞅回到商邑,发邑兵北出击郑国,秦国发兵讨之,杀鞅于郑国黾池,死后被秦惠王处“车裂之刑”于彤,灭商君之族。 商鞅从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规模地推行过两次变法。商鞅第一次变法在公元前356年,而不是公元前359年,杨宽《战国史》185页有这样一段说明:“《史记秦本纪》说:秦孝公三年‘卫鞅说孝公变法修刑……孝公善之。甘龙、杜挚等弗然,相与争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为左庶长。’据此,秦孝公三年已‘用鞅法’,六年因‘百姓便之’,提升卫鞅为左庶长。但是《史记商君列传》说:孝公‘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据此则下令变法,应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卫鞅任左庶长之后。两说相较,当以后说为是。《战国策秦策》一说:‘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孝公行之十八年,疾且不起,欲传商君,辞不受。’《韩非子和氏篇》又说:商君之法,‘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王先谦《集解》认为‘八’上脱‘十’字,是对的。从秦孝公六年(即公元前356年)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以后,到二十四年孝公去世,首尾19年,以整年来计,正是18年。”据此,商鞅第一次变法应在公元前356年。
公元前340年,卫鞅奉秦孝公命令攻打魏国,魏将公子昂原是卫鞅在魏国时的朋友,卫鞅就请公子昂和谈,公子昂顾及友情毫不怀疑,结果卫鞅在会谈后生擒魏将公子昂,趁机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过去夺走的西河地。魏惠王说:“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此大功,受封于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商洛镇)15个邑,号为商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发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见他未带凭证,告以商君之法,留宿无凭证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国去,但魏国因他生擒公子昂,拒绝他入境。他回到自己的封邑,举兵抵抗,结果失败战亡,而后被下令车裂其尸。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实行了第二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一、废井田,开阡陌(阡陌就是田间的大路)。秦国把这些宽阔的阡陌铲平,也种上庄稼,还把以前作为划分疆界用的土堆、荒地、树林、沟地等,也开垦起来。谁开垦荒地,就归谁所有。土地可以买卖。
二、建立县的组织,把市镇和乡村合并起来,组织成县,由国家派官吏直接管理。这样,中央政权的权力更集中了。
三、迁都咸阳。为了便于向东发展,把国都从原来的栎阳迁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阳(今陕西咸阳市东北)。
这样大规模的改革,当然要引起激烈的斗争。许多贵族、大臣都反对新法。有一次,秦国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令必须上下一律遵守。要是上头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师傅应当受罚。”
结果,商鞅把太子的两个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都办了罪,一个割掉了鼻子,一个在脸上刺上字。这一来,一些贵族、大臣都不敢触犯新法了。
这样过了十年,秦国果然越来越富强,周天子打发使者送祭肉来给秦孝公,封他为“方伯”(一方诸侯的首领),中原的诸侯国也纷纷向秦国道贺。魏国不得不割让河西土地,把国都迁到大梁(今河南开封)。
[编辑本段]商鞅变法试民
商鞅是卫国人,姓公孙,名鞅。他见卫国势弱,就到魏国,求事于魏相国公叔痤,公叔痤见他是个贤才,推举他为中庶子,一有大事,痤总要与商鞅一起谋划,并总是成功,痤很器重他,欲引荐他做更大的官。只可惜痤不久得了重病,但痤还是告诉魏惠王“卫鞅虽然年轻,但他是当世奇才,他若做了相国,比我强十倍。你如果不用他,就把他杀了,以免后患。”。公叔痤又对商鞅说“我先公后私,如果魏王不用你,你赶快逃走,我已建议杀你”,商鞅想:既然魏王不听痤的话用我,那他也不会听他的话杀我的。他于是不走。果然,惠王认为商鞅没什么作为,这是公叔痤病重,在说糊涂话,因而,没有用他,也没有杀他。
商鞅听说秦孝公四下招贤,于是来到秦国,求见秦孝公。孝公见商鞅高谈阔论、泛泛而语、不着边际,听了一会儿就睡觉了,一连三次如此。商鞅没有气馁,最后以“伯术”为题展开话题,却正中孝公下怀,两人交谈三日三夜,孝公不觉过瘾。孝公大喜,封他为左庶长。于是,商鞅果断颁布变法之道。他想测试一下民众对变法的态度,更为了取信于民,以便新法能顺利地贯彻、实施下去。
商鞅派人把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放在闹市中,下令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去,就奖赏十金”,老百姓纷纷来看,但都抱怀疑的态度,无人去搬;商鞅把赏金加到五十金,大家更加猜疑:秦国可是从来没有出这么重的奖赏的。有一人不信邪,心想:虽然没有这么多的奖金,但总有一些吧。他扛起木头,搬到北门,跟随的观众很多。商鞅如数地兑现了奖金,大家这才相信:商鞅出令必行!
第二天,商鞅颁布新法,并使新法顺利地实施了下去。秦国大治,其政治、经济等各方面都得到飞速发展。但是,由于新法侵害了王亲贵族等统治阶层的切身利益,同时,商鞅在执行变法中过于严酷,当孝公去世、惠文公即位时,商鞅最后落得个“五马分尸”的悲惨结局,实为可歌可泣、可悲可叹。
[编辑本段]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
一、商鞅变法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商鞅变法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潮流,是为变法成功的根本原因。
二、商鞅变法得到了统治者的支持。
三、商鞅确立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正确的变法指导思想,改革态度坚决,取信于民。
[编辑本段]商鞅两次变法的主要内容
公元前356年第一次变法,主要有下列几点:
1.颁布法律,制定连坐法,轻罪用重刑。将李悝《法经》颁布实行,增加了连坐法。就是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告发,同罪连坐,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不告发的腰斩。一家藏“奸”,什、伍同罪连坐。客舍收留无官府凭证的旅客住宿,主人与“奸人”同罪。
2.奖励军功,建立二十等军功爵制。规定斩敌甲士首级一颗赏爵一级,田一顷,宅九亩,服劳役的“庶子”一人。爵位越高,相应的政治、经济特权越大。宗室、贵戚凡是没有军功的,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不能享受贵族特权。
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拏”(意思是尽力从事男耕女织的生产事业,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免除其本身的徭役;凡从事工商业和因不事生产而贫困破产的人,连同妻子、儿女没入官府为奴隶)。
4、强调“以法治国”要求国家官吏学法、明法,百姓学习法律者“以吏为师”。
5、改法为律。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
6、轻罪重罚,不赦不宥。主张凡是有罪者皆应受罚。
7、鼓励告奸
8、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特权。如废除世卿世禄制度。规定除国君外的嫡系以外的宗室,没有军功就取消其贵族身份。
9、强化中央对地方的全面控制,剥夺旧贵族对地方政权的垄断权。
公元前350年第二次变法,主要有下列两点:
1.“开阡陌封疆”。破除过去每一亩田的小田界一阡陌和每一顷田的大田界一封疆,把原来的“百步为亩”,开拓为240步为一亩,重新设置“阡陌”和“封疆”。国家承认地主和自耕农的土地私有权,在法律上公开允许土地买卖。
2.普遍推行县制。在未设县的地方,把许多乡、邑,聚合并成县,共新建31县。设县令、县丞,由国君任免。
[编辑本段]商鞅的历史评价
由于独尊儒术的缘故,历史上对于使用暴力手段进行快速改革的商鞅的评价并不是很好。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后人又说:“卫鞅入秦,景监是因。王道不用,霸术见亲。政必改革,礼岂因循。既欺魏将,亦怨秦人。如何作法,逆旅不宾!但是也有人肯定商鞅,比如王安石: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这是在肯定商鞅的治国方略。”而资治通鉴中说:“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虽说商鞅刻薄,但也说明商鞅之诚信品质。在现代,尽管有少数不同声音,但大多数人承认商鞅是一个敢于触动旧势力、敢于改革的英雄。
Ⅳ 卫鞅与孝公在历史上的主要贡献是什么他们规定的法令内容是什么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
商鞅变法主要内容:
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历史上最大的贡献就是 法制 一直延续到现在的法制
Ⅳ 卫鞅是谁
卫鞅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商鞅,他主持的商鞅变法为秦国的强大做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历史上关于商鞅的老师却争论不休,不过最为准确的说法有三种:第一种说法是公叔痤;第二种说法是鬼谷子;第三种说法是尸佼。
商鞅是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他出身于卫国一个没落贵族家庭,是卫国国君的后裔,又称卫鞅,之后商鞅来到秦国后,被封于商而得名。
可是变法之后的商鞅被人诬陷想要谋反,于是开始了逃难的生活,但是没有人愿意收留商鞅,没有办法下,商鞅回到秦过后,被迫潜回封邑商,发动邑兵攻打郑县,于是秦惠文王派兵攻打,结果商鞅失败战亡,商鞅全家也被诛灭。
被称为商鞅老师的第一位公叔痤,是魏国的宰相,很多人说商鞅早年的时候曾经在公叔痤门下学习,公叔痤很是欣赏商鞅的才干,交给了他很多的东西,之后商鞅学有所成,听闻秦孝公广纳贤才,于是带着《法经》前往秦国。
被称为商鞅老师的第二位尸佼,尊称为尸子,是先秦诸子百家之一,也是先秦三晋思想文化杰出代表人物之一,他的一生对于对于社会改革、对于哲学思想都有重大的贡献,曾经在在商鞅执行变法期间,为商鞅出谋划策。
被称为商鞅老师的第三位鬼谷子,是中国历史上极富神秘色彩的传奇人物,他在智谋方面的才能非同一般,相传额前四颗肉痣,成鬼宿之象,得到大家的推崇,在中国的历史上有非常大的成就,再加上鬼谷子的很多徒弟成就非常的高,所以不少的人就认为商鞅的老师是鬼谷子。
Ⅵ 卫鞅是谁 它的历史贡献是什么
当年看史记,卫鞅就是传说中的商鞅,binggo!商鞅他老家是卫国~
商鞅变法你知道不?反正对秦国日后的强盛统一奠定了基础~他支持中央集权制度
不过呀,他的下场可是很惨的~毕竟变法得罪人多嘛~
Ⅶ 商鞅的历史功绩
我简要地说一下
正面评价:
1、其变法为秦国向封建社会进步奠定了基础,提高了秦国的国力,为其统一中国提供了物质和制度基础。
2、其变法强国的理念为后世的变法家所继承,为中国古代社会改革提供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负面评价:
其法家“暴力治国”的思想为后世的秦朝所继承,刑法过重,加速了秦帝国的覆灭。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Ⅷ 梭伦、商鞅有影响历史事件,成就,历史功绩分别是什么
梭伦改革:梭伦改革是雅典城邦历史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有助于工商业的发展,调整了公民集体内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使自身从事劳动的中、小所有者公民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上的地位得以保证。
经济意义:
梭伦改革是雅典城邦乃至整个古希腊历史上最重要的社会政治改革之一,它为雅典城邦的振兴与富强开辟了道路。梭伦改革大大促进了农业和工商业的发展,雅典很快成为古代希腊最繁荣的工商业城市。
政治利益:
梭伦改革动摇了贵族专制统治,奠定了城邦民主政治的基础。(1)解负令将广大平民从债务奴隶制的枷锁中解放出来,成为享有自由权利的公民,形成了民主政治必须具备的公民群体。(2)以财产多寡来确定公民的政治权利,打破了贵族政治专权的局面,施工商业奴隶主分享了政治权利,也使下层平民获得了一定的公民权利。(3)恢复公民大会的权利、设立四百人会议和公民陪审法庭等国家权力机构的改革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
他在诗歌方面也有成就,诗作主
要是赞颂雅典城邦及法律的。梭伦在游历中写过许多诗篇,这些诗篇为他赢得了“雅典第一位诗人”的美誉。
商鞅变法:
对秦的国势强盛,进而统一六国,建立一统天下的秦王朝,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奠定了秦始皇统一全中国的基础。
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
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按军功大小授予爵位 打破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封建的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地主阶级政治势力
废除分封制、建立县制、编制户口、“什伍连坐” 实行中央集权,巩固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发展封建经济,壮大地主阶级经济力量
“平斗桶、权衡、丈尺”颁布标准度量衡器 方便税收和交换,加强集权制度
“燔诗书而明法令” 在上层建筑领域实行封建统治阶级的专政
改革性质
奴隶主阶级为巩固统治而进行的改革。
[编辑本段]主要内容
1、经济上:
①废除雅典公民以人身作抵押的一切债务,禁止再以人身作抵押借债,禁止把欠债的平民变为奴隶。由国家出钱把因无力还债而被卖到异邦为奴的人赎回,这一措施史称“解负令”。
②实行一系列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的措施,包括限制粮食出口,扩大橄榄油输出;实行货币改革,以利于商业贸易;奖励外地工匠移民雅典,提倡公民学习手工业技术;改革度量衡,铸造雅典新币,制定了一些有关财产继承、禁止厚葬、抚恤为国牺牲公民的亲属等法令。
③承认私有财产继承自由,消除了所有制度上的氏族残余。
2、政治上:
①废除世袭贵族的垄断权利,不再以出身而以财产的数量来划分公民等级。按一年农产品收入的总量把公民分为4个等级(按年改入的的谷物等产品的数量分别列为500斗、300斗、200斗和200斗以下四级), 各等级的政治权利依其财力之大小而定。第一、二等级的公民可以担任国家高级官职;第三等级可任低级官职;第四等级的公民不能担任官职,但有权参加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
②设立四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四百人会议由4个部落各选100人组成,除了第四等级外,其他公民皆可当选。
③设立陪审法庭(也译为民众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任何公民都有权上诉。陪审法庭的陪审员由所有等级的公民经抽签方式选出。陪审法庭受理并裁决公民投诉或上诉的案件,扩大了公民的权力。
④制定新法典取代德拉古的严酷法律,只保留了其中有关杀人罪的部分,使整个雅典法较有人道色彩。
[编辑本段]改革意义
梭伦改革既不迁就贵族,也不偏袒平民,收入最少的第四等级不享有担任政府官职和参选“四百人会议”的权利。这种中立政策未能彻底化解社会矛盾。但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贵族专权的局面,促进了雅典民主政治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通过这些改革,使雅典贫苦公民摆脱了遭受债务奴役的威胁,打击了贵族统治,使城邦体制更加巩固。同时,梭伦通过规定公民个人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防止了土地的过分集中,使城邦体制得到健康发展,民主政治也发展起来。保护和促进工商业的措施又使工商奴隶主地位迅速上升,奴隶制经济开始走向繁荣。
梭伦改革是雅典城邦历史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有助于工商业的发展,调整了公民集体内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使自身从事劳动的中、小所有者公民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上的地位得以保证。
[编辑本段]历史评价
梭伦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等方面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是雅典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一次重大胜利,对雅典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解负令》将广大平民从债务奴隶制的枷锁中解脱出来,成为享有自由权利的公民,形成了民主政治必备的公民群体。
其次,财产等级制度的确立,使财产资格取代血缘资格,从根本上瓦解了贵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基础,且使工商业奴隶主分享了政治权利,也使下层平民获得了一定的公民权利。
再次,改组国家权力机构的措施,打破了贵族对国家权力的垄断,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
最后,梭伦一系列发展工商业的措施,大大促进了雅典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使其很快成为古代希腊最繁荣的工商业城邦。同时,加强了工商业奴隶主和平民的经济实力,为雅典民主政治的转变奠定了经济基础。局限性
梭伦由于受历史条件和本身工商业奴隶主阶级立场的局限,没有满足下层平民对土地的要求,没有使他们享受平等的政治权利;梭伦还期望一方面改善平民的经济状况,一方面保护贵族的政治特权。但其结果是,下层人民的要求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贵族也因自己的利益受损而心生怨恨,于是梭伦对平民与贵族是两面不讨好。获利最多的是工商业奴隶主。改革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矛盾。
商鞅其人】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安阳市一带)人,战国时期政治家,着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年轻时好刑名之学,在魏相公叔痤门下任中庶子(或作“御庶子”)。公叔痤临终前将其推荐给魏惠王,惠王不能用。商鞅闻秦孝公下令求贤,发愤图强,乃离魏去秦,以变法强国之术说孝公,孝公大喜。但甘龙、杜挚等大臣对变法并不赞成,他们制造舆论,以为“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孝公不为所动,仍以商鞅为左庶长,下令变法。
变法令下达后,商鞅以三丈之木置于国都南门,募民有能徙木于北门者赏十金,但无人响应。他又将赏金增至五十金,有一人应募,即获得五十金,以此来取信于民。当时太子犯法,商鞅刑其师傅公子虔、公孙贾。《战国策》对此事的评论是:“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商鞅执法敢于不避贵势,在秦国震动颇大,这是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
新法令推行几年后,秦国百姓家给人足,臣民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故国势蒸蒸日上,孝公以商鞅为大良造。两年后,秦从雍(今陕西凤翔)迁都咸阳,并第二次下变法令。
孝公二十年(前342),秦国富强。周天子和诸侯派人向秦祝贺。次年,秦乘魏在马陵之战中的失利而伐魏,魏公子昂率军拒之,商鞅用诈谋虏取昂而破其军,魏割河西(今陕西东部)向秦求和。商鞅以此战功受封于、商(今陕西商县、河南西峡一带)十五邑,号称商君。
商鞅相秦期间,商鞅因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孝公卒后,太子秦惠王立。公子虔之徒为报夙怨,告商鞅有谋反企图,派官吏逮捕他。商鞅打算逃入魏国,魏人因公子昂曾中其计而丧师,故拒不接纳。商鞅不得已而归秦,乃与其徒属发邑兵攻郑(今陕西华县),兵败被杀。带回都城遭惠王车裂,并灭其族。
商鞅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要求,从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论点出发,强调教育改革,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是重农战,要富国强兵就必须进行法制宣传,培养法治人才。商鞅抨击了提倡以诗、书、礼、乐为教育内容的儒家,主张“燔诗书而明法令”,要用鼓励耕战为内容的法治教育代替“先王之教”;认为法治是德治的基础,法令必须“明白易知”;应以法官为师,给民众解释法令,使“万民皆知所辟就”,把教育作为宣传法制和培养法治人才的工具。 商鞅着有《商君书》传世。
[编辑本段]【变法主要内容】
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战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编辑本段]【商鞅变法的目的及作用】
目的:富国强兵
作用: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景象,全国百姓以私下斗殴为耻,以为国家立下战功为荣,国家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国强兵的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废除了旧的制度,促进了农业生产,提高了军队战斗力,是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诸侯国,为以后兼并六国、统一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本段]【商鞅变法的进行】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6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
徙木为信
原文:
商鞅变法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于民。
译文: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金。”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金,以表明他说到做到。接着商鞅下令变法,新法很快在全国推行。
毛泽东早年在评论“徙木立信”这段故事时指出:“商鞅之法,良法也。......其法惩奸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
移动一根木头并非难事,关键是以此而树立的千金难买的威信。
[编辑本段]【商鞅与旧贵族势力的斗争】
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还教唆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商鞅在孝公的支持下,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驷继位,是为秦惠王。公子虔等乘机发动反攻,诬陷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车裂。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重要的政治和社会改革。通过这次变法,旧制度废除了,新制度建立了,秦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秦国的战斗力大大提高。
贫民拥护,因为变法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
[编辑本段]【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
一.顺应理历史潮流的发展趋势。
二.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有效的办法。
三.敢于同旧势力斗争。
四.取信于民,得到百姓信任
五.国君的支持。
公元前356年,正当商鞅辅佐秦孝公酝酿变法时,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礼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课本上“商鞅舌战图”插图,是当时这次大辩论的写照。
“秦人不怜”
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维新,都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便是改革会遭到阻力的真正原因。由于商鞅废除井田、奖励耕战等改革措施触犯了贵族阶层对土地和官职所一项具有的垄断特权,因而便遭到了以太子为首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但是商鞅并没有被这些有权有势的人所吓倒,他认为法律的制定,并不只是用来制裁老百姓的,自古“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因而主张首先惩办那两位唆使太子违抗新法的老师。结果,公孙贾的脸上被刻上了墨字,公子虔则因屡教不改而被割掉了鼻子。商鞅此举,确实起到了“杀鸡给猴看”的作用。人们看到,就连太子的老师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于是再也不敢抱有任何侥幸的心理了。经过商鞅的这番努力,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但是,任何社会实践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变法维新更是如此。秦孝公的死,使商鞅失去了权力基础,即位的太子在保守派的支持下卷土重来,对商鞅施行了疯狂的报复。他们不仅以诬告陷害的方式迫使商鞅谋反,而且以最残酷的暴行,将他五马分尸了。商鞅虽然惨遭不幸,但他所开创的变法大业却因顺应了历史潮流而成不可逆转之势,并最终对秦朝的统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然,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商鞅“内行刀锯,外用甲兵”,迷信暴力而轻视教化等思想,也有其明显的历史局限。他用简单粗暴的政治手段来处理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焚烧《诗》、《书》,实行愚民政策和文化专制主义,甚至推行连坐法而刑及无辜等等,都曾产生多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也正是由于这一影响,致使他死于贵族的报复而“秦人不怜”。
启示: ①改革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增强国家的实力,提升国家的地位。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是强国之路。
②改革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时甚至要付出血的代价。
③顺应历史潮流的改革终究会取得胜利。
④今天我们要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深化改革、勇于创新。
[编辑本段]【商鞅变法】
1原因、背景:
(1)发展封建经济,确立地主阶级统治(主因)
(2)战国时期:各国为实现富强的愿望。
2开始时间:公元前356年
3在位国君:秦孝公
4变法内容:
(1)编制户口,加强刑罚
(2)奖励生产(有利于秦国经济的发展)
(3)奖励军功(有利于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同时,触犯了就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4)承认土地私有(确立地主阶级统治最为关键的一项)
(5)推行县制
(6) 统一度量衡
5影响:
(1)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
(2)为后来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3)但是商鞅实行的严刑峻法和文化高压政策,对后来的秦朝也有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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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卫鞅的历史贡献是什么
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他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他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他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被秦孝公赐予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史称为商鞅。
商鞅独立的思想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商鞅主张全农的经济政策,为此他颁布了《垦草令》,制定出二十种重农和开垦荒地的办法。一方面直接或间接的刺激农业发展,一方面打压工商业。
其次,商鞅主张重刑厚赏。商鞅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畏罪的,只要重刑厚赏,就可以很好的治理人民,使国家安定。为此商鞅一方面制定严酷的刑法治理人民,一方面重赏立信。
第三,商鞅主张重战尚武,具有军国主义思想。最后,商鞅主张国家应统一民众的心智,制定统一的制度,实现统一的目标。
商鞅变法涉及到利益的重新分配,“奖励耕战,实行军功爵制”为平民进入上层打通了通道,使秦国欣欣向荣,日益强大。但却打破了延续几百年的贵族的世袭制,因此得罪了贵族势力。商鞅在秦孝公病重期间,独揽军政大权,使秦国内部权力斗争激化。
因此,在秦孝公死后,公子虔等贵族势力便罗织罪名,诬其谋反。秦惠文王下令追捕。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见他未带凭证,告以商君之法,留宿无凭证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国去,但魏国因他曾骗擒公子卬,拒绝他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