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什么是陈年旧账
所谓陈年旧账,就是说很久很久以前的没有解决的问题,时间过去了很久了,好久没有人去过问,然后现在突然有人说起了此事。
❷ 三四年的旧账没还怎么办
您好,通常可以私下跟对方协商的,
如果对方要是同意的话,给本金那是
没有问题的,现在的关键在于对方的
态度问题!
所以建议找对方协商看看,是这样的!
希望能帮到您!
❸ 农村信用社对十几年的老账旧账怎么处理
一直在那里挂着,直到你把贷款还了,才做账务处理,并且你得贷款利息很高啊!带超罚息得。
❹ 陈年旧账是否受法律保护
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具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中有具体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❺ 财务帐保存多少年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
会计档案在很多民事案件中都作为重要证据,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但大部分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都低于20年。
为便于单位档案的统一管理,并结合会计档案的实际利用需求,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将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❻ 公司注销几年不会翻旧账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5年。根据我国《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公司在进行注销后可查三年记录,如果三年记录有问题的话,还可以往三年以前账户追溯审查,到5年以后税务局会删除公司所在所有记录,不在翻旧账。
❼ 整理旧账相关问题
按理说,应该从2014年1月开始整理,做一份正确的报表和账,以前的倒账没有意义。因为去年以前的报表已经报过了,审计、税务那里也不让你改啊,即使做出一套正确的报表,给谁啊?一点意义也没有。同时,原来的会计都换了好几茬了,你再大本事,也不可能100%正确。
如果老板要求从2011年开始倒账,建议将资产和负债倒清楚,其他就别管他了。资产可以盘点一下,用盘点数入账。资产负债表是时点数,一分钟后与一分钟前都会不一样的,只要一分钟后的这个数正确就行了。负债用手头资料按发生时间重新登记明细账,这个很重要,涉及以后偿还的问题。如果资料不确定,可以向对方发个“询证函”,要求核对。一般对方财务人员都会配合的,大家还是有点职业道德底线的。
至于那些错误的分录,如果是费用类的,根本不用调整了,利润表都报出去了,把自己报表的调整了,再好看也是纸上的数(白条利润),给自己看看,没有意义。只要将“未分配利润”弄准确就行了,这个数涉及以后分红的确认。
你可以向老板解释一下,提出建议,老板应该能明白的。
❽ “年度终了,各种账户在结转下年、建立新账后,旧账一般可由本单位会计部门保管一年”将会计账簿说成旧账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1年。旧账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