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的证书含金量
含困腊金量高。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是非营利性的行业学术团体,挂靠单位是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中汪银滑国语文报刊协会成立于1992年,积极宣传国家的语文教学搏顷、语言文字方针政策。
2. 第十一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如何参加
影响广泛、惠及全国数百万学生的“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受到了国内一批高校的高度关注。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明确表示,在该项赛事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学生有参加该校自主招生的报名资格;复旦大学、中南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高校明确表示,在该项赛事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的学生有参加该校自主招生的报名资格;中国人民大学、河海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财经政法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表示,在审核相关资料后,该项赛事的获奖者可以取得这些学校自主招生的报名资格;浙江大学、中山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江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高校表示,招生录取时将优先考虑在该项赛事中获奖的学生。
经过组委会半年的精心策划,备受广大师生瞩目和期待的第十一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6月正式开赛。
参加品牌大赛 夺取全国大奖 就读名牌大学
第十一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开赛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语文报》编辑部、《语文教学通讯》
编辑部。
二、大赛宗旨
放飞美好梦想,唱响青春旋律,抒写优美篇章。
三、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的主题为“梦想”,参赛学生须围绕这一主题写作。
四、参赛对象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港、澳、台地区)所属义务教育初中学段
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职业高中学生,中等师范学校学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
五、大赛时间
本届大赛从2008年6月1日起至2009年1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辅导办法
为了使广大中学生更好地把握大赛主题,写出更加感人的性灵之作,大赛组委会编辑出版了“大赛辅导专辑”,对初中组、高中组参赛学生分别进行辅导。本刊2008年第6期为高中组“辅导专辑”。“专辑”共分八个板块:梦想频道一 珍藏七彩的童年;梦想频道二 让爱流动;梦想频道三 飞跃课堂;梦想频道四 徜徉在科学文化的海洋里;梦想频道五 放大美的瞬间;梦想频道六 行走在青山绿水间;梦想频道七 抒写别样年华;梦想频道八 为时代歌唱。
七、参赛办法
1.大赛自愿参加,不收参赛费。
2.大赛分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进行。
3.大赛提供统一的参赛用纸。高中组参赛用纸在本刊 2008年第6期的“大赛辅导专辑”中。
4.可单独参赛,亦可以班级或学校为单位统一参赛。
5.欢迎各省、市、县级教研室组织学生集体参赛。各地教研室可设立分赛点,有关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6.欢迎各学校、文学社组织学生集体参赛,有关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7.作文完成后,请贴上参赛标志(见“专辑”62页)寄回大赛组委会,集体参赛者请将参赛作品统一寄回。初中组请寄山西太原市迎泽西收投语文报信箱作文大赛初中组刘洪军收,邮编:030024;高中组请寄山西太原市迎泽西收投语文报信箱作文大赛高中组李晋钰收,邮编:030024。
8.“大赛辅导专辑”每本6.00元,高中组汇款请寄至山西太原迎泽西收投语文报信箱财务部,邮编:030024,联系人:高雨桐。
七、奖项设置
1.学生作文奖。本届大赛设国家级和省级两个级别的奖项,高中组具体为:国家级特等奖80名;国家级一等奖160名;国家级二等奖300名。省级特等奖500名;省级一等奖1000名;省级二等奖2000名;省级三等奖3000名。所有获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
2.教师指导奖。本届大赛高中组设教师优秀指导奖1000名。
3.“作文教学先进单位”。凡组织1000名以上学生参赛的学校可获此奖,获奖单位将颁发奖牌或锦旗。
4.“作文教学研究先进单位”。凡组织1000名以上学生参赛的教研室可获此奖,获奖单位将颁发奖牌或锦旗。
八、大赛揭晓
大赛评委会将于2009年2月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4月完成终评,评出各项奖次。高中组获奖名单将公布在本刊2009年第5期上。
九、咨询电话
初中组:0351-6378141、6378172;高中组:0351-6378140、6378173
3.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英文译名为:The Association for Newspapers and Periodioals of Chinese Linguistios.
第二条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是全国各地正式出版的语文报刊社(编辑部)自愿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的行业学术团体。
第三条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以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准则,严格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树立良好的协会会风。协会的宗旨是:团结语文报刊界同仁,积极宣传国家的语文教学、语言文字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规定,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推进大中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和汉语向国际推广工作,提高语文规范化意识,推动语文科研工作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知识水平和语文素质做出贡献。
第四条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家新闻出版署(由教育部代管)和社团管理机关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的住所在:北京市朝阳门南小街51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的业务范围为:
(一)学习、研究新时期的语文工作和国家编辑、出版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
(二)研究语文报刊编辑、出版、发行规律,调查社会需求状况,协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
(三)开展编辑、出版、发行等业务经验交流;举办专业学习班,培训编辑人员,提高编辑业务水平。
(四)开展语文知识和听说读写竞赛活动,生动活泼地宣传普及语文知识。
(五)定期举行语文教改、教材编写等学术脊春研讨会,促进语文教学、汉语向国际推广和语文科研工作的发展。
(六)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与台港澳和其他地区的华文报刊界互相了解访问。
(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使其版权不受侵犯。
(八)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团体会员为全国正式出版的语文报刊社(编辑部);个人会员为全国正式出版的语文报刊及综合类报刊的语文编辑、出版、发行人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樱裂耐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三)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具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在本会同意下,申请开展省区联系,举办语文讲习班、编辑培训班和各种竞赛活动;
(六)申请承办年会和学术活动。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源亩;
(四)决定终止有关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章程经2011年 10月 12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 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 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4. 怎么申请加入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
撰写申请书申请。
1、首先由本人撰写加入“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申请书,寄至中国语文报刊协会秘书处。
2、其次经“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审核后,将寄发“会员登记表”给申请人。申请人认真填写、贴好照片,枝纤所竖郑在单位盖章后,将“会员登记表”寄回,并邮寄10元作为证书制作费、邮寄费。
3、最后经“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审批后,即为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会员,会颁发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猛纤仿会员证。
5. 语文报杯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吗
可以。语文报杯由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国语文报刊协会银仔、《语文报》编辑部或段、《语文教学通讯》编辑部联合举办的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已经连续举办了十三届。该比赛是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的,该项赛事每年一锋团汪届,参赛人数已逾千万,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