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 1为什么等于2
当年徐迟的一篇报告文学,中国人知道了陈景润和歌德巴赫猜想。
那么,什么是歌德巴赫猜想呢?
哥德巴赫是德国一位中学教师,也是一位着名的数学家,生于1690年,1725年当选为俄国彼得堡科学院院士。1742年,哥德巴赫在教学中发现,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只能被和它本身整除的数)之和。如6=3+3,12=5+7等等。公元1742年6月7日哥德巴赫写信给当时的大数学家欧拉,提出了以下的猜想:
(a)任何一个≥6之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奇质数之和。
(b) 任何一个≥9之奇数,都可以表示成三个奇质数之和。
这就是着名的哥德巴赫猜想。欧拉在6月30日给他的回信中说,他相信这个猜想是正确的,但他不能证明。叙述如此简单的问题,连欧拉这样首屈一指的数学家都不能证明,这个猜想便引起了许多数学家的注意。从哥德巴赫提出这个猜想至今,许多数学家都不断努力想攻克它,但都没有成功。当然曾经有人作了些具体的验证工作,例如: 6 = 3 + 3, 8 = 3 + 5, 10 = 5 + 5 = 3 + 7, 12 = 5 + 7, 14 = 7 + 7 = 3 + 11,16 = 5 + 11, 18 = 5 + 13, ……等等。有人对33×108以内且大过6之偶数一一进行验算,哥德巴赫猜想(a)都成立。但严格的数学证明尚待数学家的努力。
从此,这道着名的数学难题引起了世界上成千上万数学家的注意。200年过去了,没有人证明它。哥德巴赫猜想由此成为数学皇冠上一颗可望不可及的"明珠"。 人们对哥德巴赫猜想难题的热情,历经两百多年而不衰。世界上许许多多的数学工作者,殚精竭虑,费尽心机,然而至今仍不得其解。
到了20世纪20年代,才有人开始向它靠近。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朗用一种古老的筛选法证明,得出了一个结论:每一个比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99)。这种缩小包围圈的办法很管用,科学家们于是从(9十9)开始,逐步减少每个数里所含质数因子的个数,直到最后使每个数里都是一个质数为止,这样就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
目前最佳的结果是中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证明的,称为陈氏定理:“任何充分大的偶数都是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后者仅仅是两个质数的乘积。”通常都简称这个结果为大偶数可表示为 “1 + 2”的形式。
在陈景润之前,关于偶数可表示为 s个质数的乘积 与t个质数的乘积之和(简称“s + t”问题)之进展情况如下:
1920年,挪威的布朗证明了‘“9 + 9”。
1924年,德国的拉特马赫证明了“7 + 7”。
1932年,英国的埃斯特曼证明了“6 + 6”。
1937年,意大利的蕾西先后证明了“5 + 7”, “4 + 9”, “3 + 15”和“2 + 366”。
1938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证明了“5 + 5”。
1940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证明了“4 + 4”。
1948年,匈牙利的瑞尼证明了“1 + c”,其中c是一很大的自然数。
1956年,中国的王元证明了“3 + 4”。
1957年,中国的王元先后证明了 “3 + 3”和“2 + 3”。
1962年,中国的潘承洞和苏联的巴尔巴恩证明了“1 + 5”, 中国的王元证明了“1 + 4”。
1965年,苏联的布赫 夕太勃和小维诺格拉多夫,及 意大利的朋比利证明了“1 + 3 ”。
1966年,中国的陈景润证明了 “1 + 2 ”。
从1920年布朗证明"9+9"到1966年陈景润攻下“1+2”,历经46年。自"陈氏定理"诞生至今的30多年里,人们对哥德巴赫猜想猜想的进一步研究,均劳而无功。
布朗筛法的思路是这样的:即任一偶数(自然数)可以写为2n,这里n是一个自然数,2n可以表示为n个不同形式的一对自然数之和: 2n=1+(2n-1)=2+(2n-2)=3+(2n-3)=…=n+n 在筛去不适合哥德巴赫猜想结论的所有那些自然数对之后(例如1和2n-1;2i和(2n-2i),i=1,2,…;3j和(2n-3j),j= 2,3,…;等等),如果能够证明至少还有一对自然数未被筛去,例如记其中的一对为p1和p2,那么p1和p2都是素数,即得n=p1+p2,这样哥德巴赫猜想就被证明了。前一部分的叙述是很自然的想法。关键就是要证明'至少还有一对自然数未被筛去'。目前世界上谁都未能对这一部分加以证明。要能证明,这个猜想也就解决了。
然而,因大偶数n(不小于6)等于其对应的奇数数列(首为3,尾为n-3)首尾挨次搭配相加的奇数之和。故根据该奇数之和以相关类型质数+质数(1+1)或质数+合数(1+2)(含合数+质数2+1或合数+合数2+2)(注:1+2 或 2+1 同属质数+合数类型)在参与无限次的"类别组合"时,所有可发生的种种有关联系即1+1或1+2完全一致的出现,1+1与1+2的交叉出现(不完全一致的出现),同2+1或2+2的"完全一致",2+1与2+2的"不完全一致"等情况的排列组合所形成的各有关联系,就可导出的"类别组合"为1+1,1+1 与1+2和2+2,1+1与1+2,1+2与2+2,1+1与2+2,1+2等六种方式。因为其中的1+2与2+2,1+2 两种"类别组合"方式不含1+1。所以1+1没有覆盖所有可形成的"类别组合"方式,即其存在是有交替的,至此,若可将1+2与2+2,以及1+2两种方式的存在排除,则1+1得证,反之,则1+1不成立得证。然而事实却是:1+2 与2+2,以及1+2(或至少有一种)是陈氏定理中(任何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素数的和,或一个素数与两个素数乘积的和),所揭示的某些规律(如1+2的存在而同时有1+1缺失的情况)存在的基础根据。所以1+2与2+2,以及1+2(或至少有一种)"类别组合"方式是确定的,客观的,也即是不可排除的。所以1+1成立是不可能的。这就彻底论证了布朗筛法不能证"1+1"。
由于素数本身的分布呈现无序性的变化,素数对的变化同偶数值的增长二者之间不存在简单正比例关系,偶数值增大时素数对值忽高忽低。能通过数学关系式把素数对的变化同偶数的变化联系起来吗?不能!偶数值与其素数对值之间的关系没有数量规律可循。二百多年来,人们的努力证明了这一点,最后选择放弃,另找途径。于是出现了用别的方法来证明歌德巴赫猜想的人们,他们的努力,只使数学的某些领域得到进步,而对歌德巴赫猜想证明没有一点作用。
歌德巴赫猜想本质是一个偶数与其素数对关系,表达一个偶数与其素数对关系的数学表达式,是不存在的。它可以从实践上证实,但逻辑上无法解决个别偶数与全部偶数的矛盾。个别如何等于一般呢?个别和一般在质上同一,量上对立。矛盾永远存在。歌德巴赫猜想是永远无法从理论上,逻辑上证明的数学结论。
“用当代语言来叙述,哥德巴赫猜想有两个内容,第一部分叫做奇数的猜想,第二部分叫做偶数的猜想。奇数的猜想指出,任何一个大于等于7的奇数都是三个素数的和。偶数的猜想是说,大于等于4的偶数一定是两个素数的和。”(引自《哥德巴赫猜想与潘承洞》)
关于歌德巴赫猜想的难度我就不想再说什么了,我要说一下为什么现代数学界对歌德巴赫猜想的兴趣不大,以及为什么中国有很多所谓的民间数学家对歌德巴赫猜想研究兴趣很大。
事实上,在1900年,伟大的数学家希尔伯特在世界数学家大会上作了一篇报告,提出了23个挑战性的问题。歌德巴赫猜想是第八个问题的一个子问题,这个问题还包含了黎曼猜想和孪生素数猜想。现代数学界中普遍认为最有价值的是广义黎曼猜想,若黎曼猜想成立,很多问题就都有了答案,而歌德巴赫猜想和孪生素数猜想相对来说比较孤立,若单纯的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对其他问题的解决意义不是很大。所以数学家倾向于在解决其它的更有价值的问题的同时,发现一些新的理论或新的工具,“顺便”解决歌德巴赫猜想。
例如: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是:素数的公式。若这个问题解决,关于素数的问题应该说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为什么民间数学家们如此醉心于哥猜,而不关心黎曼猜想之类的更有意义的问题呢?
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黎曼猜想对于没有学过数学的人来说,想读明白是什么意思都很困难。而歌德巴赫猜想对于小学生来说都能读懂。
数学界普遍认为,这两个问题的难度不相上下。
民间数学家解决歌德巴赫猜想大多是在用初等数学来解决问题,一般认为,初等数学无法解决歌德巴赫猜想。退一步讲,即使那天有一个牛人,在初等数学框架下解决了歌德巴赫猜想,有什么意义呢?这样解决,恐怕和做了一道数学课的习题的意义差不多了。
当年柏努力兄弟向数学界提出挑战,提出了最速降线的问题。牛顿用非凡的微积分技巧解出了最速降线方程,约翰·柏努力用光学的办法巧妙的也解出最速降线方程,雅克布·柏努力用比较麻烦的办法解决了这个问题。虽然雅克布的方法最复杂,但是在他的方法上发展出了解决这类问题的普遍办法——变分法。现在来看,雅克布的方法是最有意义和价值的。
同样,当年希尔伯特曾经宣称自己解决了费尔马大定理,但却不公布自己的方法。别人问他为什么,他回答说:“这是一只下金蛋的鸡,我为什么要杀掉它?”的确,在解决费尔马大定理的历程中,很多有用的数学工具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如椭圆曲线、模形式等。
所以,现代数学界在努力的研究新的工具,新的方法,期待着歌德巴赫猜想这个“下金蛋的鸡”能够催生出更多的理论和工具。
1+1=?人生公式
1+1=?不就是等于二吗?是的,的确是这样。但是这个二却不可小觊。2可以分解成1+1、0.1+1.9、0.5+1.5……1里面的成分是:0.5+0.5、0.1+0.9、0.56+0.44…换个角度1+1虽然等于二但是却有许多含义。譬如说1+1=2分解后就是:0.5+0.5+1=2
其中0.5+0.5=天生+后天培养;1=汗水。这是十分容易理解的一个公式。当然要是换个角度,聪明的人就知道凡事无绝对。答案不可能只有1个,含义亦是如此。
B. 11-9=2是什么意思
11-9=2是减法算式的意思。
在数学中,算式是指在进行数(或代数式)的计算时所列出的式子,包括数(或代替数的字母)和运算符号(四则运算、乘方、开方、阶乘、排列组合等)。按照计算方法的不同,算式一般分为横式和竖式两种。
与表达式不同,表达式是将同类型的数据(如常量、变量、函数等),用运算符号按一定的规则连接起来的、有意义地表示式子,而算式则是将数字通过运算符号联结计算出结果的式子,需要有等号。
算式举例:
1、a=5——等式。
2、2+3=5——等式,算式。
3、2+3=a+b=6+c——等式,表达式。
4、2+5≠10——不等式。
C. 为什么1+1=2
所谓的“1+1”或“1+2”都只是个简称。
有一个非常有名的“(1+1)”,它就是着名的哥德巴赫猜想。尽管听起来很神秘,但它的题面并不费解,只要具备小学三年级的数学水平就就能理解其含义。原来,这是18世纪时,德国数学家哥德巴赫偶然发现,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奇素数之和。
例如3+3=6; 11+13=24。他试图证明自己的发现,却屡战屡败。1742年,无可奈何的哥德巴赫只好求助当时世界上最有权威的瑞士数学家欧拉,提出了自己的猜想。欧拉很快回信说,这个猜想肯定成立,但他无法证明。
有人立即对一个个大于6的偶数进行了验算,一直算到了330000000,结果都表明哥德巴赫猜想是对的,但就是不能证明。于是这道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素数之和[简称(1+1)]的猜想,就被称为“哥德巴赫猜想”,成为数学皇冠上一颗可望不可即的“明珠”。
1956年底,已先后写了四十多篇论文的数学家陈景润调到科学院,开始在华罗庚教授指导下专心研究数论。1966年5月,他象一颗璀璨的明星升上了数学的天空,宣布他已经证明了(1+2),即“充分大的偶数都能表示为一个素数及一个不超过二个素数的积之和”。
1973年,关于(1+2)的简化证明发表了,他的论文轰动了全世界数学界。他的成果被国际公认为“陈景润定理”,也叫“陈氏定理”。
(3)数学中11=2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1+1除了等于2外,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答案:
1、在二进制时。1+1=10;
2、布尔代数时。1+1=1;
3、作为代表时。如哥德巴赫猜想;
4、单位不同时。如1小时加1分等于61分;
5、在急转弯时。如1加1,答案是11;
6、特殊情况下。如一个男人加如一个孕妇等于三个人;
7、实际需要时。如一尺布加一斤米等于一袋米;
8、智力测验时。如一滴水加一滴水等于一滴水;
9、在猜字谜时。如一加一,答案是王;一加一等于,答案是田、由、甲、申等;
D. 1+1=2是什么意思
这个是中国着名数学家陈景润解释毕达哥拉斯猜想所作出的解释:
陈氏定理
1966年,我国年轻的数学家陈景润,在经过多年潜心研究之后,成功地证明了"1+2",也就是"任何一个大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一个素数与另一个素因子不超过2个的数之和"。这是迄今为止,这一研究领域最佳的成果,距摘取这颗"数学王冠上的明珠仅一步之遥,在世界数学界引起了轰动。但这一小步却很难迈出。“1+2”被誉为陈氏定理。
编辑本段
证明方法
哥德巴赫的问题可以推论出以下两个命题,只要证明以下两个命题,即证明了猜想:
(a) 任何一个>=6之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奇质数之和。 (b) 任何一个>=9之奇数,都可以表示成三个奇质数之和。
这道着名的数学难题引起了世界上成千上万数学家的注意。200年过去了,没有人证明它。到了20世纪20年代,才有人开始向它靠近。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爵用一种古老的筛选法证明,得出了一个结论:每一个比6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9+9)。这种缩小包围圈的办法很管用,科学家们于是从(9十9)开始,逐步减少每个数里所含质数因子的个数,直到最后使每个数里都是一个质数为止,这样就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
陈景润证明的偶数哥猜公式内涵了下界大于一 。
命r(N)为将偶数表为两个素数之和的表示个数,1978年,陈景润证明了:
r(N)≤《7.8∏{(p-1)/(p-2)}∏{1-1/{(p-1)^2}}{N/(LnN)^2}。
其中:第一个级数,参数的分子大于分母,得值为(大于一的分数)。第二个级数的极限值为0.66...,其2倍数也大于一。N/(lnN)约为N数包含的素数的个数:其中,(lnN)为N的自然对数,可转换为2{ln(√N)}。由于N/(LnN)^2=(1/4){(√N)/Ln(√N)}^2~(1/4){π(√N)}^2. 其中的参数,依据素数定理;(√N)/Ln(√N)~π(√N)~N数的平方根数内素数个数. 陈景润证明的公式等效于{(大于一的数)·(N数的平方根数内素数个数的平方数/4)},只要偶数的平方根数内素数个数的平方数大于4,偶数哥猜就有大于一的解. 即:大于第2个素数的平方数的偶数,其偶数哥猜解数大于一。
命r(N)为将偶数表为两个素数之和的表示个数,数学家采用的求解公式:r(N)≈2∏{(p-1)/(p-2)}∏{1-1/(p-1)^2}{N/(LnN)^2}。已知:∏{(p-1)/(p-2)}≥1。2∏{1-1/(p-1)^2}>1.32...。N/(LnN)^2={[(√N)/Ln(√N)]^2}/4,[(√N)/Ln(√N)]≈偶数的平方根数内素数个数, 即:偶数大于内含2个素数的数的平方数时,偶数哥猜求解公式≈大于一的数的连乘积,公式的解大于一。
数论书上介绍的哥德巴赫猜想求解公式,设r(N)为将偶数N表示为两个素数之和的表示法个数,有:r(N)≈2∏[(p-1)/(p-2)]∏[1-1/(P-1)^2]N/(lnN)^2,数学家已求出2∏[(p-1)/(p-2)]∏[1-1/(P-1)^2]≥1.32。数论书上介绍的素数个数求解方法,设π(N)为N内素数的个数,有两种求解公式:π(N)≈N/lnN。π(N)≈N∏[(P-1)/P],知:1/lnN≈∏[(P-1)/P],P参数是不大于N的平方根数的素数,∏[f(P)]表示各个[P参数运算项]的连乘积。N∏[(P-1)/P]=(√N)∏[(P-1)/P](√N)=(√N){(1/2)(2/3)(4/5)(6/7)(10/11)...[(P`-1)/P`][√N/1]}=(√N){(2/2)(4/3)(6/5)(6/7)...[(√N)/P`]},得到的解大于√N。由于:(√N)∏[(p-1)/P]=(√N){(1/2)(2/3)(4/5)(6/7)(10/11)...[(P`-1)/P`]}={(2/2)(4/3)(6/5)(6/7)...[(√N)/P`]},得到的解大于一。于是就确定了:N/(lnN)^2≈{(√N)∏[(P-1)/P]}的平方数,得到的解是比(大于一的数)还大的数。数论书上介绍的哥德巴赫猜想求解公式的解是比(大于一的数)还大的数。(公式(√N)∏[(P-1)/p]中的P的取值不是求N平方根数内的素数个数公式的p的取值,两公式差一个系数。)
数学家采用的求解“将奇数表为三个素数之和的表示个数”的公式:命T(N)为奇数表为三个素数之和的表示个数, T(N)~(1/2)∏{1-1/(P-1)^2}∏{1+1/(P-1)^3}{(N^2)/(lnN)^3},前一级数的参数是P整除N 。后一级数的参数是P非整除N, 由∏{{1+1/(P-1)^3}/{1-1/(P-1)^2}}=∏{1+[1/[(P-1)(P-2)]},原式转换条件,变换为下式:T(N)~(1/2)∏[1-1/(P-1)^2]∏{1+1/[(P-2)(P-1)]}{(N^2)/[(lnN)^3]}.前一级数参数成为全种类,已知趋近值(0.66..),后一级数只增不减。公式等效于[(0.66..)/2](>1的分数)(N/LnN)(N数的平方根数内素数个数的平方数/4),它等效于(>0.33..)(N数内素数个数)(N数的平方根数内素数个数的平方数)/4, 得到了公式大于1的条件。奇数大于9,公式解>(0.33*4)(2*2/4)>1,奇数的哥德巴赫猜想求解公式解大于一。
编辑本段
质疑陈景润
否定陈景润
陈景润与邵品宗合着的【哥德巴赫猜想】第118页(辽宁教育出版社)写道:陈景润定理的“1+2”结果,通俗地讲是指:对于任何一个大偶数N,那么总可以找到奇素数P',P",或者P1,P2,P3,使得下列两式至少一式成立:“
N=P'+P" (A)
N=P1+P2*P3 (B)
当然并不排除(A)(B)同时成立的情形,例如62=43+19,62=7+5X11。”
众所周知,哥德巴赫猜想是指对于大于4的偶数(A)式成立,【1+2】是指对于大于10的偶数(B)式成立,
两者是不同的两个命题,陈景润把两个毫不相关的命题混为一谈,并在申报奖项时偷换了概念(命题),陈景润也没有证明【1+2】,因为【1+2】比【1+1】难得多。
注意:在逻辑上,一个理证如果是正确的,就不允许有反面的困难,凡是差异的事物,都是可以区别的,可以分离的,也就是说,证明一个观点,是不允许“渗透”的,两个物体组合成为一个物体,只能理解一个物体被消灭了,一个被保存了。“1+2”就是1+2,不能说1+2包含了1+1.
推理形式错误
陈采用的是相容选言推理的“肯定肯定式”:或者A,或者B,A,所以或者A或B,或A与B同时成立。 这是一种错误的推理形式,模棱两可,牵强附会,言之无物,什么也没有肯定,正如算命先生那样“:李大嫂分娩,或者生男孩,或者生女孩,或者同时生男又生女(多胎)”。无论如何都是对的,这种判断在认识论上称为不可证伪,而可证伪性是科学与伪科学的分界。相容选言推理只有一种正确形式。否定肯定式:或者A,或者B,非A,所以B。相容选言推理有两条规则:1,否认一部分选言肢,就必须肯定另一部分选言肢;2,肯定一部分选言肢却不能否定另一部份选言肢。可见对陈景润的认可表明中国数学会思维混乱,缺乏基本的逻辑训练。
使用错误概念
陈在论文中大量使用“充分大”和“殆素数”这两个含糊不清的概念。而科学概念的特征就是:精确性,专一性,稳定性,系统性,可检验性。而“充分大”,陈指10的50万次方,这是不可检验的数。殆素数是说很像素数,小孩子的游戏。
结论不能算定理
陈的结论采用的是特称(某些,一些),即某些N是(A),某些N是(B),就不能算定理,因为所有严格的科学的定理,定律都是以全称(所有,一切,全部,每个)命题形式表现出来,一个全称命题陈述一个给定类的所有元素之间的一种不变关系,适用于一种无穷大的类,它在任何时候都无区别的成立。而陈景润的结论,连概念都算不上。
工作违背认识规律
在没有找到素数普遍公式之前,哥氏猜想是无法解决的,正如化圆为方取决于圆周率的超越性是否搞清,事物质的规定性决定量的规定性。(哥德巴赫猜想传奇)王晓明1999,3期《中华传奇》责任编辑陶慧洁)。
对“质疑”的质疑
“质疑”说明了什么?
当我们看到这里时,不难产生以下看法:
1、“找到”是什么含义?找到与证明是一回事吗?找到相当于看到,难道 陈景润说:在几何证明中,我们找到或看到两个角相等,能够说明我们证明了两个角相等吗?
2、这里所说的“至少一式成立”和“不排除(A)(B)同时成立”。
如果,(A)(B)同时成立,因为,他们是用筛法取得的,再筛出(B),不就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成立吗?
(A)(B) 至少一式成立,说明了存在其中一式不成立或不存在的现象,表明有一式不成立。那么,是哪一式不成立呢?
如果,(B)式不成立,就表明1+2不成立;如果(A)式不成立,就表明哥德巴赫猜想不成立。事实上,不管哥德巴赫猜想成立与否,都是对哥德巴赫猜想最好的证明。
有人认为:
目前,我国有许多数学爱好者称自己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其中一些人由于别有用心的捏造了“陈景润当年的证明是造假”“陈景润、王元、潘承洞偷换概念申报奖项”的谣言,歪曲事实,以达到炒作自己“成果”的目的。这些“质疑”缺乏基本的数学知识,偷换概念严重,论证违反科学。如被人不断转贴的王晓明《哥德巴赫猜想传奇》说:“陈在论文中大量使用“充分大”和“殆素数”这两个含糊不清的概念”,实际上,这两个概念数学界早已精确定义并普遍使用,而且陈景润证明中从没有“殆素数”的字样,“充分大”只用了一次;又如“陈的结论采用的是特称(某些,一些),即某些N是(A),所以根本不能算定理”,可以看出作者完全不理解“定理”的科学含义;又如“陈采用的是相容选言推理的“肯定肯定式”, 这是一种错误的推理形式,言之无物,什么也没有肯定”而陈景润在证明中根本没有用到“相容选言推理”的逻辑形式,很多都是主观判断,缺乏根据。
目前,国际数学界对“陈氏定理”的正确性仍然充满争议,公认“陈氏定理”是哥德巴赫猜想研究的最成问题的。“
辨析:
1、陈景润证明的不是“哥德巴赫猜想”,这一点不需质疑。国际数学界一直就有公论,陈景润证明的“1+2”,只是“最好的成果”,而并非对于“1+1”的证明,两者之间不能划等号。这一点,在过去一直是清晰的。所以,丘成桐教授认为是媒体造成的成果。
2、“陈氏定理”是独立的定理,证明的只是陈氏想要证明的结果。因此“相容选言”的论断在这里并不适用。因为陈氏并不想用自己的结果推出其他的结果。只要陈氏在得出这个结果之前的其他步骤没有问题,证明本身就不存在问题。也就是说,陈氏想要得到的就是“或者A,或者B”的结果。而在陈氏之前,没有人能够证明这个结果,陈氏通过严格的证明得到了这个结果,尽管这个结果目前还是不能解决其他问题,但不能说证明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3、由2,相关的“质疑”并没有拿出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逻辑来说明陈景润的工作“违背认识规律”。因此得出的结论暂时不成立。
4、有关陈景润“造假”,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证据。
5、质疑者提出陈景润使用“殆素数”和“充分大”的概念是违背数学规律的,这一点质疑者没有进行具体的论证。实际上“殆素数”只是一个名词,它指的是一个数P,它或者是素数,或者是两个素数的乘积;“充分大”是高等数学中常用的一个概念。
编辑本段
猜想意义
一件事物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兴趣,因为我们关心他,假如一个问题的解决丝毫不能引起人类的快感,我们就会闭上眼睛,假如这个问题对我们的知识毫无帮助,我们就会认为它没有价值,假如这件事情不能引起正义和美感,情操和热情就无法验证。
哥德巴赫猜想是数的一种表现次序,人们持久地爱好它,是因为如果没有这种次序,人们就会丧失对更深刻问题的信念——因为无序是对美的致命伤,假如哥德巴赫猜想是错误的,它将限制我们的观察能力。使我们难以跨越一些问题并无法欣赏。一个问题把它无序的一面强加给我们的内心生活,就会使我们的感受趋向丑陋,引起自卑和伤感。哥德巴赫猜想实际是说,任何一个大于3的自然数n.都有一个x, 使得n+x与n-x都是素数,因为,(n+x)+(n-x)=2n.这是一种素数对自然数形式的对称,代表一种秩序,它之所以意味深长,是因为素数这种似乎杂乱无章的东西被人们用自然数n对称地串联起来,正如牧童一声口稍就把满山遍野乱跑的羊群唤在一起,它使人心晃神移,又像生物基因DNA,呈双螺旋结构绕自然数n转动,人们从玄虚的素数看到了纯朴而又充满青春的一面。对称不仅是视觉上的美学概念,它意味着对象的统一。
素数具有一种浪漫的气质,它以神秘的魅力产生一种不定型的朦胧,相比之下,圆周率,自然对数。虚数。费肯鲍姆数就显得单纯多了,欧拉曾用一个公式把它们统一起来。而素数给人们更多的悲剧色彩,有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冷漠。当哥德巴赫猜想变成定理,我们可以看到上帝的大智大慧,乘法是加法的重叠,而哥德巴赫猜想却用加法将乘性概括。在这隐晦的命题之中有着深奥的知识。它改变人们对数的看法:乘法的轮郭凭直观就可以一目了然,哥德巴赫猜想体现一种探索机能,贵贱之别是显然的,加法和乘法都是数量的堆积,但乘法是对加法的概括,加法对乘性的控制却体现了两种不同的要求,前者通过感受可以领悟,后者则要求灵感——人性和哲学。静观前者而神往于它的反面(后者),这理想的境界变成了百年的信仰和反思,反思的特殊价值在于满足了深层的好奇,是一切重大发现的精神通路,例如录音是对发音的反思结果,磁生电是对电生磁的反思结果。。。。顺思与反思是一种对称,表明一种活力与生机。顺思是自然的,反思是主动的,顺思产生经验,反思才能产生科学。顺思的内容常常是浅表的公开的,已知的。反思的内容常常是隐蔽的,未知的。反思不是简单的衷情回顾不是对经验的眷念,而是寻找事物本质的终极标准——-对历史真相或事物真相的揭示。
哥德巴赫猜想为什么会吸引人?世界上绝对没有客观方面能打动人的事物和因素。一件事之所以会吸引人,那是因为它具有某种特质能震动观察者的感受力,感受力的大小即观察者的素质。感人的东西往往是开放的。给人以无限遐思和暗示。哥德巴赫猜想以一种表面开朗简洁的形式掩盖它阴险的本质。他周围笼罩着一种强烈的朦胧气氛。他以喜剧的方式挑逗人们开场,却无一例外以悲剧的形式谢幕。他温文尔雅地拒绝一切向她求爱的人们,让追求者争风吃醋,大打出手,自己却在一旁看着一场有一场拙劣的表演。哥氏猜想以一种抽象的美让人们想入非非,他营造一种仙境,挑起人们的欲望和野心,让那些以为有点才能的人劳苦、烦恼、愤怒中死亡。他恣意横行于人类精神的海洋,让智慧的小船难以驾驭,让科研的‘泰坦尼克’一次又一次沉没。
人类的精神威信建立在科学对迷信和无知的胜利之上,人类的群体的精神健康依赖于一种自信,只有自信才能导入完美的信念使理想进入未来中,完美的信念使人生的辛劳和痛苦得以减轻,这样任何惊心动魄的灾难,荡气回肠的悲怆都难以摧毁人的信念,只有感到无能时,信念才会土崩瓦解。肉体在空虚的灵魂诱导之下融入畜类,人类在失败中引发自卑。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意义正在如此 。
编辑本段
目前现状
未获本质进展
“近20年来,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没有本质进展。”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教授、将在本届国际数学家大会上作45分钟报告的陈木法说,“它的证明就差最后一步。如果研究取得本质进展,那猜想也就最终获得了解决。” 据陈木法介绍,在2000年,国际上曾有机构列出了数学领域的7个千年难题,悬赏百万美元求解,但并未将哥德巴赫猜想包括在内。 “在最近几年甚至十几年内,哥德巴赫猜想还难以获得证明。”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巩馥洲这样分析,现在猜想已成为一个孤立的问题,同其他数学学科的联系不太密切。同时,研究者也缺少有效的思想、方法来最终解决这一着名猜想。“陈景润先生生前已将现有的方法用到了极至。” 剑桥大学教授、菲尔茨奖得主贝克尔也表示,陈景润在这项工作上取得的进展是迄今为止最好的求证结果,目前还没有更大的突破。 “在解决这类数学难题时,可能一二百年内都难有进展,也可能短期内就有重大进展。”在巩馥洲看来,数学研究中存在一定的偶然性,也许可以让人们提前在猜想证明上获得进展。
对应【[1]网络 质数 规律】,已经验证巩馥洲上述“名言”。
对应【本版 概述】与【网络 质数源数】的[猜想],哥德巴赫猜想命题已经证明成立。【目前现状 未获本质进展】之结论乃是10年前的过时论断。
催生新的理论
关于哥德巴赫猜想的难度我就不想再说什么了,我要说一下为什么现代数学界对哥德巴赫猜想的兴趣不大,以及为什么中国有很多所谓的民间数学家对哥德巴赫猜想研究兴趣很大。
事实上,在1900年,伟大的数学家希尔伯特在世界数学家大会上作了一篇报告,提出了23个挑战性的问题。哥德巴赫猜想是第八个问题的一个子问题,这个问题还包含了黎曼猜想和孪生素数猜想。现代数学界中普遍认为最有价值的是广义黎曼猜想,若黎曼猜想能够成立,很多问题就都有了答案,而哥德巴赫猜想和孪生素数猜想相对来说比较孤立,若单纯的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对其他问题的解决意义不是很大。所以数学家倾向于在解决其它的更有价值的问题的同时,发现一些新的理论或新的工具,“顺便”解决哥德巴赫猜想。
为什么民间数学家们如此醉心于哥猜,而不关心黎曼猜想之类的更有意义的问题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黎曼猜想对于没有学过数学的人来说,想读明白是什么意思都很困难。而哥德巴赫猜想对于小学生来说都能读懂。
数学界普遍认为,这两个问题的难度不相上下。民间数学家解决哥德巴赫猜想大多是在用初等数学来解决问题,一般认为,初等数学无法解决哥德巴赫猜想。退一步讲,即使那天有一个牛人,在初等数学框架下解决了哥德巴赫猜想,有什么意义呢?
说句气话,根本阻止不住民间求解哥德巴赫猜想。 哥猜规律对应词条哥德巴赫猜想之网络名片,催生的理论必须能够表述为函数:
一,函数对象:
1,偶数及其数域
2,奇数及其数域
二,素数对象:
1,至少存在一对素数是指定数域指定偶数的加数因子
2,至少存在三个素数是指定数域指定奇数的加数因子
三,函数[1]关键:,
1,至少存在一对素数是指定数域指定偶数的加数因子
2,调整指定数域内的指定奇数
(1):指定的奇数化为偶数
(2):偶数分解为两个素数
(3):指定的奇数化为一个素数与一个偶数的和,继续分解这个偶数为两个素数的和
E. 请问下1➕1为什么等于2
怎么又有人问这个问题?
计算自然数加法(如M+N)最基本的方法是:先从1数到M,再数N个数,最后数一数两次一共数了多少个数,结果就是M+N的和。或者这样算:接着M再数N个数,即M后面第N个数就是M+N的和。
对于1+1来说,因为在自然数中,1后面第1个数就是2,所以1+1=2。
F. 陈景润为什么要去证明11=2,有什么意义吗
陈不是证明为什么1+1=2,而是在证明歌德巴赫猜想!看看:
哥德巴赫是德国一位中学教师,也是一位着名的数学家,生于1690年,1725年当选为俄国彼得堡科学院院士。1742年,哥德巴赫在教学中发现,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只能被和它本身整除的数)之和。如6=3+3,12=5+7等等。
公元1742年6月7日哥德巴赫(Goldbach)写信给当时的大数学家欧拉(Euler),提出了以下的想法:
(a) 任何一个>=6之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奇质数之和。
(b) 任何一个>=9之奇数,都可以表示成三个奇质数之和。
这就是着名的哥德巴赫猜想。
1+1=2中的1是指不同两个奇质数,不是1 2 3 4 5 6 的1!!!
G. 为什么11=2,而不等于3
古代哲学家在创立数学体系的时候就是这么规定的
H. 11为什么等于2过程
1.因为2-1=1啊, 呵呵 2.因为1742年6月7日,德国数学家哥德巴赫在写给着名数学家欧拉的一封信中,提出了两个大胆的猜想: 一、任何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奇质数之和; 二、任何不小于9的奇数,都是三个奇质数之和. 这就是数学史上着名的“哥德巴赫猜想”.显然,第二个猜想是第一个猜想的推论.因此,只需在两个猜想中证明一个就足够了. 同年6月30日,欧拉在给哥德巴赫的回信中, 明确表示他深信哥德巴赫的这两个猜想都是正确的定理,但是欧拉当时还无法给出证明.由于欧拉是当时欧洲最伟大的数学家,他对哥德巴赫猜想的信心,影响到了整个欧洲乃至世界数学界.从那以后,许多数学家都跃跃欲试,甚至一生都致力于证明哥德巴赫猜想.可是直到19世纪末,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也没有任何进展.证明哥德巴赫猜想的难度,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有的数学家把哥德巴赫猜想比喻为“数学王冠上的明珠”. 我们从6=3+3、8=3+5、10=5+5、……、100=3+97=11+89=17+83、……这些具体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哥德巴赫猜想都是成立的.有人甚至逐一验证了3300万以内的所有偶数,竟然没有一个不符合哥德巴赫猜想的.20世纪,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数学家们发现哥德巴赫猜想对于更大的数依然成立.可是自然数是无限的,谁知道会不会在某一个足够大的偶数上,突然出现哥德巴赫猜想的反例呢?于是人们逐步改变了探究问题的方式. 1900年,20世纪最伟大的数学家希尔伯特,在国际数学会议上把“哥德巴赫猜想”列为23个数学难题之一.此后,20世纪的数学家们在世界范围内“联手”进攻“哥德巴赫猜想”堡垒,终于取得了辉煌的成果. 20世纪的数学家们研究哥德巴赫猜想所采用的主要方法,是筛法、圆法、密率法和三角和法等等高深的数学方法.解决这个猜想的思路,就像“缩小包围圈”一样,逐步逼近最后的结果. 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朗证明了定理“9+9”,由此划定了进攻“哥德巴赫猜想”的“大包围圈”.这个“9+9”是怎么回事呢?所谓“9+9”,翻译成数学语言就是:“任何一个足够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其它两个数之和,而这两个数中的每个数,都是9个奇质数之积.” 从这个“9+9”开始,全世界的数学家集中力量“缩小包围圈”,当然最后的目标就是“1+1”了. 1924年,德国数学家雷德马赫证明了定理“7+7”.很快,“6+6”、“5+5”、“4+4”和“3+3”逐一被攻陷.1957年,我国数学家王元证明了“2+3”.1962年,中国数学家潘承洞证明了“1+5”,同年又和王元合作证明了“1+4”.1965年,苏联数学家证明了“1+3”. 1966年,我国着名数学家陈景润攻克了“1+2”,也就是:“任何一个足够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数之和,而这两个数中的一个就是奇质数,另一个则是两个奇质数的积.”这个定理被世界数学界称为“陈氏定理”. 由于陈景润的贡献,人类距离哥德巴赫猜想的最后结果“1+1”仅有一步之遥了.但为了实现这最后的一步,也许还要历经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有许多数学家认为,要想证明“1+1”,必须通过创造新的数学方法,以往的路很可能都是走不通的.
I. 1+1=2为什么
1+1为什么等于2?
1+1=2,幼儿园里的小孩都知道,就是这么简单的东西,却耗费了大数学家陈景润一生的心血,虽大有斩获,却临终也不敢说1+1就是等于2。为什么?是不是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这里面的奥妙呢?
先来点儿基础知识:
偶数:能被2整除的数,如2、4、6、8、10、12、14、16、18、20等等。
质数(以前叫素数):只能被它自己和1整除的数,如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等等,不知道谁规定的1不是质数。
哥德巴赫猜想:任何一个大偶数(大于等于6),都是两个奇质数之和(即:除2之外的任何质数)。
原文是:任何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奇质数之和;任何不小于9的奇数,都是3个奇质数之和。
此人1742年6月7日提出了这个猜想,经过世界各国几代数学家的不懈努力,直到1920年才多少有了点的眉目,真是“不学无术”,只会提问题,不会解决问题,弄得后人为他这一句话忙活了几百年,直到现在还没解决。但后来有人说,提出问题的人比解决问题的人更有学问,你说是吗?
验证一下这个猜想,先从小偶数开始:
6=3+3,8=5+3,10=5+5=3+7,12=7+5,14=7+7,16=13+3=11+5,18=13+5,20=17+3=13+7,22=19+3=17+5=11+11,24=19+5=17+7=13+11,26=23+3=19+7=13+13,28=23+5=17+11=15+13,30=23+7=19+11=17+13,好像都对,但是,是不是一个非常大的偶数,也是两个质数的和呢?
算了,不验证了,这样下去何年何月才是个头啊?!况且有人用超级计算机已经验证到2的3000多次方,都符合上述规律。但再大的数会不会也符合这个规律呢?难道你没看出点门路来?就没明白1+1=2是什么意思?
用一个公式来说明:2N=p+q。(此公式如被证明是对的,那么哥德巴赫猜想就不是猜想,而是定理了)
说明:N={3,4,5,6,7,8,9,10,11,12,13,14...},p、q是大于2的质数。
我的理解:1+1=2是指任何一个大于等于6的偶数,都可以分解为两个质数相加,而不需要3个,或更多个。
陈景润完成了1+2,即需要3个,距离仅需要2个还有千里之遥。
要想完全证明1+1=2,还待时日。
再补充一点东东:
有人说,证明“猜想”,本来是非常简单的,却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作为什么高深课题去研究,葬送了一批批数学家的青春年华。说不定什么时候,某个“权威”提出要证明2=1+1,用什么“高级微分数论筛法”筛出2=1+0.999¨¨¨来,也许会轰动一时。正如列宁说的,没有上帝,也要弄些泥巴捏出一个上帝来供人们朝拜。2=1+1,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明白,如果2=1+0.999……,或者2 =1+1.000……1,一些小学生也感到茫然,以为是什么高深的学问。李政道博士说过,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不是学问。
这只是对数学一无所知的人的谣传。
陈氏定理(陈景润先生):每个大于等于12的偶数可以表示成p+q1*q2(应是[P2×P3 ],未定义q1、q2为素数,下同)的形式,其中p,q1,q2都是素数。这个定理简称为1+2(1+2=3,应为“1+2”,这是很简单的基本知识,做学问既要谦虚,又要扎扎实实,不能浮躁。)。在陈氏定理之前,有认证明过:每个大于等于30的偶数可以表示成p+q1*q2*q3的形式,其中p,q1,q2,q3都是素数。这个定理简称为1+3(1+3=4,应是“1+3”)。我想现在你可以知道了:1+1(1+1只是加法,应该是“1+1”)只是一个简称,代表的是:每个大于等于6的偶数可以表示成p+q1的形式,其中p,q1都是素数(奇素数)。这个命题简称为1+1(应该是“1+1”),其实就是哥德巴赫猜想了。
你现在可以自己推广一下简称为1+n的定理,甚至相象2+n,3+n...,所有这些都是比哥德巴赫猜想弱。因为哥德巴赫猜想很难证明,历史上的数学家们希望可以先证明一些较弱的定理,从中找到证明哥德巴赫猜想的思路或者启示。目前最好的结果就是陈景润的1+1(应是“1+2”)。你有权利说这样的路子无助于解决哥德巴赫猜想,但别人也有权利认为这是一个好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