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集合的含义是什么
在数学教学中:
集合是把人们的直观的或思维中的某些确定的能够区分的对象汇合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整体(或称为单体),这一整体就是集合。组成一集合的那些对象称为这一集合的元素(或简称为元)。
⑵ 什么是集合
简称为集。所指对象的全体构成一个集合,其中各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数学中由点构成的集合称谓点集,由数构成的集合称为数集。常用的数集约定用特定的大写字母标记,如自然数集为N,整数集为Z等。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称为有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称为无限集。
集合的两个基本要素是:1、集合中对象的确定;2、所指对象的范围必须是全体。另外约定在同一集合中不能存在相同的元素。
对集合的表示有三种方式:列举法、描述法、图示法。
⑶ 小学数学什麽叫集合
集合是数学中一个不加定义概念,它是集合论的研究对象,集合论的基本理论在19世纪被数学家康托尔创立。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在最原始的集合论——朴素集合论中的定义,集合就是“一些东西”。集合里的“东西”,叫作元素。集合有元素组成,没有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有不明白请追问,望采纳哦!
⑷ 集合的含义是什么
集合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事物的总体。
这里的“事物”可以是人,物品,也可以是数学元素。例如:
1、分散的人或事物聚集到一起;使聚集:紧急~。
2、数学名词。一组具有某种共同性质的数学元素:有理数的~。
3、口号等等。集合在数学概念中有好多概念,如集合论:集合是现代数学的基本概念,专门研究集合的理论叫做集合论。康托(cantor,
g.f.p.,1845年—1918年,德国数学家先驱,是集合论的创始者,目前集合论的基本思想已经渗透到现代数学的所有领域。
集合
,在数学上是一个基础概念。什么叫基础概念?
基础概念
是不能用其他概念加以定义的概念,也是不能被其他概念定义的概念。集合的概念,可通过直观、公理的方法来下“定义”。
集合
集合
是把人们的直观的或思维中的某些确定的能够区分的对象汇合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整体(或称为单体),这一整体就是集合。组成一集合的那些对象称为这一集合的
元素
(或简称为
元
)。
⑸ 数学中集合的意思是什么通俗些谢谢百分百好评!
集合就是“一堆东西”。集合里的“东西”,叫作元素。若x是集合A的元素,则记作x∈A。
对这些东西进义定义,分类,符合条件的,归为同一堆。如A记作家庭中女性的集合,则元素X可能是姐妹,妈妈,奶奶等,有的家庭奶奶不在,那X就只有姐妹,妈妈了。集合也就是符一定规定的元素,将其归类在一起。
⑹ 小学三年级数学中集合定义该怎样表述
数分为实数R和虚数I.那么R不属于I且R∩I=Φ.那么可能就把这个定义为:如果两个集合没有交集.以一个集合为全集.那么另一个集合的补集就是它本身.例如{1}∩{3}=Φ.以{1}为全集.{3}的补集为{3}.
⑺ 数学中的集合是什么意思
定义
非正式的,一个集合就是将几个对象适当归类而作为一个整体。一般来说,集合为具有某种属性的事物的全体,或是一些确定对象的汇合。构成集合的事物或对象称作元素或成员。集合的元素可以是任何东西:数字,人,字母,别的集合,等等。[编辑]
符号
集合通常表示为大写字母
A,
B,
C……。而元素通常表示为小写字母a,b,c……。元素a属于集合A,记作aA。假如元素a不属于A,则记作aA。如果两个集合
A
和
B
它们各自所包含的元素完全一样,则二者相等,写作
A
=
B。[编辑]
集合的特点
无序性
在同一个集合里面的每一个元素的地位都是相同的,所以元素的排列是没有顺序的。
互异性
在同一个集合里面每一个元素只能出现一次,不能重复出现。
确定性
定制集合的标准是确定的而不是含糊的,如全国全体较高的男生,这里的较高没有标准是含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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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的表示
集合可以用文字或数学符号描述,称为描述法,比如:
A
=
大于零的前三个自然数
B
=
红色、白色、蓝色和绿色
集合的另一种表示方法是在大括号中列出其元素,称为列举法,比如:
C
=
{1,
2,
3}
D
=
{红色,白色,蓝色,绿色}
尽管两个集合有不同的表示,它们仍可能是相同的。比如:上述集合中,A
=
C
而
B
=
D,因为它们正好有相同的元素。元素列出的顺序不同,或者元素列表中有重复,都没有关系。比如:这三个集合
{2,
4},{4,
2}
和
{2,
2,
4,
2}
是相同的,同样因为它们有相同的元素。集合在不严格的意义下也可以通过草图来表示,更多信息,请见文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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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的元素个数
上述每一个集合都有确定的元素个数;比如:集合
A
有三个元素,而集合
B
有四个。一个集合中元素的数目称为该集合的基数。集合可以没有元素。这样的集合叫做空集,用符号
表示。比如:在2004年,集合
A
是所有住在月球上的人,它没有元素,则
A
=
。就像数字零,看上去微不足道,而在数学上,空集非常重要。更多信息请看空集。如果集合含有有限个元素,那么这个集合可以称为有限集。集合也可以有无穷多个元素。比如:自然数的集合是无穷大的。关于无穷大和集合的大小的更多信息请见集合的势。[编辑]
子集
主条目:子集如果集合
A
的所有元素同时都是集合
B
的元素,则
A
称作是
B
的子集,写作
A
⊆
B。
若
A
是
B
的子集,且
A
不等于
B,则
A
称作是
B
的真子集,写作
A
⊂
B。B
的子集
A
举例:所有男人的集合是所有人的集合的真子集。
所有自然数的集合是所有整数的集合的真子集。
{1,
3}
⊂
{1,
2,
3,
4}
{1,
2,
3,
4}
⊆
{1,
2,
3,
4}
空集是所有集合的子集,而所有集合都是其本身的子集:⊆
A
A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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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集
主条目:并集有多种方法通过现有集合来构造新的集合。两个集合可以相"加"。A
和
B
的并集(联集),写作
A
∪
B,是或属于
A
的、或属于
B
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A
和
B
的并集
举例:{1,
2}
∪
{红色,
白色}
=
{1,
2,
红色,
白色}
{1,
2,
绿色}
∪
{红色,
白色,
绿色}
=
{1,
2,
红色,
白色,
绿色}
{1,
2}
∪
{1,
2}
=
{1,
2}
并集的一些基本性质A
∪
B
=
B
∪
A
A
⊆
A
∪
B
A
∪
A
=
A
A
∪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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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集
主条目:交集一个新的集合也可以通过两个集合"共"有的元素来构造。A
和
B
的交集,写作
A
∩
B,是既属于
A
的、又属于
B
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若
A
∩
B
=
,则
A
和
B
称作不相交。A
和
B
的交集
举例:{1,
2}
∩
{红色,
白色}
=
{1,
2,
绿色}
∩
{红色,
白色,
绿色}
=
{绿色}
{1,
2}
∩
{1,
2}
=
{1,
2}
交集的一些基本性质A
∩
B
=
B
∩
A
A
∩
B
⊆
A
A
∩
A
=
A
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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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集
主条目:补集两个集合也可以相"减"。A
在
B
中的相对补集,写作
B
−
A,是属于
B
的、但不属于
A
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在特定情况下,所讨论的所有集合是一个给定的全集
U
的子集。这样,
U
−
A
称作
A
的绝对补集,或简称补集(馀集),写作
A′或CUA。相对补集
A
-
B
补集可以看作两个集合相减,有时也称作差集。举例:{1,
2}
−
{红色,
白色}
=
{1,
2}
{1,
2,
绿色}
−
{红色,
白色,
绿色}
=
{1,
2}
{1,
2}
−
{1,
2}
=
若
U
是整数集,则奇数的补集是偶数
补集的基本性质:A
∪
A′
=
U
A
∩
A′
=
(A′)′
=
A
A
−
B
=
A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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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称差
见对称差。[编辑]
集合的其它名称
在数学交流当中为了方便,集合会有一些别名。比如:族、系通常指它的元素也是一些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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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集合论
把集合看作“一堆东西”会得出所谓罗素悖论。为解决罗素悖论,数学家提出公理化集合论。在公理集合论中,集合是一个不加定义的概念。[编辑]
类
在更深层的公理化数学中,集合仅仅是一种特殊的类,是“良性类”,是能够成为其它类的元素的类。类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顺利进行类运算的“良性类”,我们把这种“良性类”称为集合;另一种是要限制运算的“本性类”,对于本性类,类运算是并不都能进行的。定义
类A如果满足条件“”,则称类A为一个集合(简称为集),记为Set(A)。否则称为本性类。这说明,一个集合可以作为其它类的元素,但一个本性类却不能成为其它类的元素。因此可以理解为“本性类是最高层次的类”。
⑻ 什么是集合数学
“集合”是数学中一个基本概念,也是集合论的主要研究对象。集合论的基本理论创立于19世纪,关于集合的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在朴素集合论中的定义,即集合是“确定的一堆东西”,集合里的“东西”则称为元素。
集合在数学领域具有无可比拟的特殊重要性,集合论的基础是由德国数学家康托尔在19世纪70年代奠定的,经过一大批科学家半个世纪的努力,到20世纪20年代已确立了其在现代数学理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可以说,现代数学各个分支的几乎所有成果都构筑在严格的集合理论上。
⑼ 集合的概念集合的定义是什么
集合论的基础是由德国数学家 康托尔在19世纪70年代奠定的,经过一大批卓越的科学家半个世纪的努力,到20世纪20年代已确立了其在现代数学理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可以说,现代数学各个分支的几乎所有成果都构筑在严格的集合理论上。集合的定义是什么?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集合的定义,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集合的定义
集合(简称集)是数学中一个基本概念,它是集合论的研究对象,集合论的基本理论直到19世纪才被创立。最简单的说法,即是在最原始的集合论——朴素集合论中的定义,集合就是“一堆东西”。集合里的“东西”,叫作元素。由一个或多个元素所构成的叫做集合。若x是集合A的元素,则记作x∈A。集合中的元素有三个特征:1.确定性(集合中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2.互异性(集合中的元素互不相同。例如:集合A={1,a},则a不能等于1)3.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没有先后之分。)
集合的概念
集合是指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具体的或抽象的对象汇总成的集体,这些对象称为该集合的 元素。例如全中国人的集合,它的元素就是每一个中国人。我们通常用大写字母如A,B,S,T,...表示集合,而用小写字母如a,b,x,y,...表示集合的元素。 若x是集合S的元素,则称x属于S,记为x∈S。若y不是集合S的元素,则称y不属于S,记为y∉S。一般的我们把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叫做有限集,含无限个元素的集合叫做无限集。
集合 中不同元素的数目称为集合 的 基数,记作card( )。当其为有限大时,集合 称为 有限集,反之则为无限集。
有一类特殊的集合,它不包含任何元素,如 ,我们称之为 空集,记为 ∅。
设S,T是两个集合,如果S的所有 元素都属于T ,即 , 其中符号 称为包含,即表示由左边的 命题可以推出右边的 命题,则称S是T的 子集,记为 。显然,对任何集合S ,都有 。
如果S是T的一个子集,即 ,但在T中存在一个 元素 x不属于S ,即 ,则称S是T的一个 真子集。
如果两个集合S和T的元素完全相同,则称S与T两个集合 相等,记为S=T 。显然我们有 其中符号 称为 当且仅当,表示左边的 命题与右边的 命题相互 蕴含,即两个命题 等价。
并集定义:由所有属于集合 或属于集合 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记作 ∪ (或 ∪ ),读作“ 并 ”(或“ 并 ”),即 ∪ ={ | ∈ ,或 ∈ }。并集越并越多。
交集定义:由属于 且属于 的相同元素组成的集合,记作A∩B(或 ∩ ),读作“ 交 ”(或“ 交 ”),即 ∩ ={ | ∈ ,且 ∈ }。交集越交越少。
若 包含 ,则 ∩ = , ∪ =
相对补集定义:由属于 而不属于 的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 关于 的相对补集,记作 - 或 \ ,即 - ={ | ∈ ,且 ∉ '}
绝对补集定义: 关于全集合 的相对补集称作 的绝对补集,记作 '或∁u( )或~ 。· '= ; ‘=
定义:设有集合 ,由集合 所有子集组成的 集合,称为集合 的幂集。
定理:有限集 的 幂集的 基数等于2的 有限集 的 基数 次 幂。
数学分析中,最常遇到的实数集的子集是 区间。
设a,b(a
集合表示法
表示集合的 方法 通常有三种。
列举法就是将集合的元素逐一列举出来的方式。例如,光学中的三原色可以用集合{红,绿,蓝}表示;由四个字母a,b,c,d组成的集合A可用A={a,b,c,d}表示,如此等等。
列举法还包括尽管集合的元素无法一一列举,但可以将它们的变化规律表示出来的情况。如正整数集 和整数集 可以分别表示为 和 。
{代表元素|满足的性质}
设集合S是由具有某种性质P的元素全体所构成的,则可以采用描述集合中元素公共属性的方法来表示集合:S={x|P(x)}
例如,由2的平方根组成的集合B可表示为B={x|x =2}。
而有理数集 和正实数集 则可以分别表示为 和 。
N:非负整数集合或 自然数集合{0,1,2,3,…}
N*或 N+:正整数集合{1,2,3,…}
Z: 整数集合{…,-1,0,1,…}
Q: 有理数集合
Q+:正有理数集合
Q-:负有理数集合
R: 实数集合(包括有理数和无理数)
R+:正实数集合
R-:负实数集合
C: 复数集合
∅:空集合(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合,又叫空集)
集合特性
给定一个集合,任给一个元素,该元素或者属于或者不属于该集合,二者必居其一,不允许有模棱两可的情况出现。
一个集合中,任何两个元素都认为是不相同的,即每个元素只能出现一次。有时需要对同一元素出现多次的情形进行刻画,可以使用 多重集,其中的元素允许出现多次。
一个集合中,每个元素的地位都是相同的,元素之间是无序的。集合上可以定义序关系,定义了序关系后,元素之间就可以按照序关系排序。但就集合本身的特性而言,元素之间没有必然的序。(参见 序理论)
交换律: ∩ = ∩ ∪ = ∪
结合律: ∪( ∪ )=(A∪ )∪ ∩( ∩ =( ∩ ∩
分 配对 偶律: ∩( ∪ )=( ∩ )∪( ∩ ) ∪( ∩ )=( ∪ )∩( ∪ )
对偶律:( ∪ )^ = ^ ∩ ^ ( ∩ )^ = ^ ∪ ^
同一律: ∪∅= ∩ =
求补律: ∪ '= ∩ '=∅
对合律: ''=
等 幂律: ∪ = ∩ =
零一律: ∪ = ∩ =
吸收律: ∪( ∩ )= ∩( ∪ )=
德·摩根律(反演律):( ∪ )'= '∩ ' ( ∩ )'= '∪ '
德·摩根律:1.集合 与集合 的交集的 补集等于集合 的补集与集合 的补集的 并集; 2.集合 与集合 的并集的 补集等于集合 的补集与集合 的补集的交集。
容斥原理(特殊情况):
card( ∪ )=card( )+card( )-car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