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因数是什么 什么是因数
在小学数学中,因数也叫约数,其定义为:如果两个正整数相乘就会得到一个积,那么这两个正整数都可以叫做积的因数。如果a×b=c,那么我们就可以说,a和b都是c的因数,当然这里的abc均为非零整数。
在因数的概念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因为任何一个非零整数都可以用它本身和1相乘得到。一个数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根据因数的个数我们可以将它分为质数、合数和1。另外,如果一个数c既是数a的因数,又是数b的因数,那么c就可以叫做a与b的公因数。
不过在非小学数学中,因数和约数有一定的区别,约数必须在整除的前提下才存在,而因数则是直接从乘积的角度来提出的。
B. 什么叫因数
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
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反过来说,我们称c为a、b的倍数。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小学数学不考虑0。
事实上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
相关性质:
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1个非零自然数的正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个非零自然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C. 因数指什么有哪些
1、因数,或称为约数,数学名词。定义:整数a除以整数b(b≠0) 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0不是0的因数。
2、一个整数能够被另一个整数整除,那么这个整数就是另一整数的倍数。如15能够被3或5整除,因此15是3的倍数,也是5的倍数。
(3)数学中因数指什么扩展阅读:
若在十进制下,可以用一些较简单的方式判断整数是否为一些特定整数的倍数。
1、若个位数是偶数(0,2,4,6,8),则此整数为2的倍数。
2、若数字和是3的倍数,则此整数为3的倍数。
3、若最末二位数是4的倍数(00,04,08……),则此整数为4的倍数。
4、若十位数是单数且个位数是(2,6)或十位数字是双数且个位数是(0,4,8)则此整数为4的倍数。
5、若个位数是5的倍数(0,5),则此整数为5的倍数。
6、若数字和是3的倍数,个位数又是偶数,则此整数为6的倍数。
7、若最末三位数是8的倍数,则此整数为8的倍数。
8、若数字和是9的倍数,则此整数为9的倍数。
9、若个位数为0则此整数为10的倍数。
10、若奇数位数字和和偶数位数字和的差为11的倍数(包括0),则此整数为11的倍数。
11、若最末二位数是25的倍数(00,25,50,75),则此整数为25的倍数。
12、若末两位数为(00,50),则此整数为50的倍数。
13、若末两位数为00则此整数为100的倍数。
D. 因数是什么
因数意思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 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任何余数,在这里就说b是a的因数。E. 因数是什么意思啊
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 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
定义
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小学数学定义[1]: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反过来说,我们称c为a、b的倍数。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小学数学不考虑0。
事实上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
例如:2X6=12,2和6的积是12,因此2和6是12的因数。12是2的倍数,也是6的倍数。
3X(-9)=-27,3和-9都是-27的因数。-27是3和-9的倍数。
一般而言,整数A乘以整数B得到整数C,整数A与整数B都称做整数C的因数,反之,整数C为整数A的倍数,也为整数B的倍数。
F. 因数是什么意思
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
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反过来说,我们称c为a、b的倍数。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小学数学不考虑0。
事实上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
(6)数学中因数指什么扩展阅读:
如果数a能被数b整除,a就叫做b的倍数,b就叫做a的约数。约数和倍数都表示一个整数与另一个整数的关系,不能单独存在。如只能说16是某数的倍数,2是某数的约数,而不能孤立地说16是倍数,2是约数。
把几个数先分别分解质因数,再把各数中的全部公有的质因数和独有的质因数提取出来连乘,所得的积就是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
例如:求6和15的最小公倍数。先分解质因数,得6=2×3,15=3×5,6和15的全部公有的质因数是3,6独有质因数是2,15独有的质因数是5,2×3×5=30,30里面包含6的全部质因数2和3,还包含了15的全部质因数3和5,且30是6和15的公倍数中最小的一个,所以[6,15]=30。
G. 因数的概念
因数的概念:因数,或称为约数,数学名词。定义: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0不是0的因数。
若一整数能除尽另一整数,则前者称为后者的因数。如1、3、5、15都是15的因数。也称为因子。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或称为约数。
事实上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例如:2*6=12,2和6的积是12,因此2和6是12的因数。12是2的倍数,也是6的倍数。3*(-9)=-27,3和-9都是-27的因数。-27是3和-9的倍数。一般而言,整数A乘以整数B得到整数C,整数A与整数B都称做整数C的因数,反之,整数C为整数A的倍数,也为整数B的倍数。
因数相关性质:
1、整除: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记作b|a。
2、质数﹙素数﹚:恰好有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或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两个因数,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
3、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4、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5、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6、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
7、1个非零自然数的正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个非零自然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8、所有不为零的整数都是0的因数。(还有争议)
9、2是最小的质数。
10、4是最小的合数。
公因数简介:两个或多个整数公有的因数叫做它们的公因数。两个或多个整数的公因数里最大的那一个叫做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推论:1是任意个数的整数之公因数。两个成倍数关系的非零自然数之间,小的那一个数就是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质因数:用做因数的质数,如15=35,3、5都是15的质因数。质因数(素因数或质因子)在数论里是指能整除给定正整数的质数。除了1以外,两个没有其他共同质因子的正整数称为互质。因为1没有质因子,1与任何正整数(包括1本身)都是互质。正整数的因数分解可将正整数表示为一连串的质因子相乘,质因子如重复可以用指数表示。根据算术基本定理,任何正整数皆有独一无二的质因子分解式。只有一个质因子的正整数为质数。 因数的特点: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一个数的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 倍数的特点: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
倍数简介:一个整数能够被另一个整数整除,这个整数就是另一整数的倍数。如15能够被3或5整除,因此15是3的倍数,也是5的倍数。一个数除以另一数所得的商。如a÷b=c,就是说,a是b的倍数。例如:A÷B=C,就可以说A是B的C倍。一个数的倍数有无数个,也就是说一个数的倍数的集合为无限集。注意:不能把一个数单独叫做倍数,只能说谁是谁的倍。
公倍数定义:两个或多个整数公有的倍数叫做它们的公倍数。两个或多个整数的公倍数里最小的那一个叫做它们的最小公倍数。
H. 数学里因数等于什么呀
数学里因数等于积除以另一个因数。一个因数等于积除以另一个因数,因数乘以因数等于积,反过来就是一个因数等于积除以另一个因数,因数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
数学里因数特点
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且b不等于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假如a乘b等于c且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反过来说我们称c为a和b的倍数,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小学数学不考虑0。
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
I. 什么是因数
因数也叫约数,定义:整数a除以整数b(b≠0) 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0不是0的因数。
在大学之前,"约数"一词所指的一般只限于正约数。约数和倍数都是二元关系的概念,不能孤立地说某个整数是约数或倍数。一个整数的约数是有限的。同时,它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成为公约数。
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例如:2X6=12,2和6的积是12,因此2和6是12的因数。12是2的倍数,也是6的倍数。
3X(-9)=-27,3和-9都是-27的因数。-27是3和-9的倍数。
相关性质:
1、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2、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3、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4、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
将需要求最大公因数的两个数A,B分别分解质因数,再从中找出A、B公有的质因数,把这些公有的质因数相乘,即得A、B的最大公约数。
J. 什么是因数
因数,是数学当中对与数字运算当中的一个概念定义,它指的是两个整数相乘得到一个积这个等式当中,两个整数都是这个积的因数,用字母来举例子就是,整数A与整数B相乘(A和B都不为0)得到整数C,那么A与B都是C的因数。
如果用除法来表示因数的话,那么就是,整数C除以整数A(整数A在等式当中不为0),所得到的的商为整数B,那么我们也可以说,在这个等式当中,整数A就是整数C的因数,换种说法,我们也可以认为整数A与整数B是整数C的约数。
在小学数学当中,研究因数与倍数关系的时候,都是在整数的基础上来考虑的,另外也会将因数为0的情况排除在外。在三个数都是整数的情况下,数字A乘数字B得数字C成立时,我们也可以认为C是数字A和B的倍数。
因数的个数
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 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
因数的个数的意思是:一个自然数能整除的不同的自然数的个数。
如:8能整除1、2、4、8。那么,8的因数有4个。
如:16能整除1、2、4、8、16。那么,16的因数有5个。
公因数
定义:两个或多个整数公有的因数叫做它们的公因数。
两个或多个整数的公因数里最大的那一个叫做它们的最大公因数。
推论:1是任意个数的整数之公因数。
两个成倍数关系的非零自然数之间,小的那一个数就是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