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数学题什么时候可以"添加定义"来解
这其实和我们平时说的 设:......... 是一样的,是将具有某些相同特征和属性的事物用一个专有名词或者符号进行表示.
这样做的好处:
1避免大量重复.
2可以将广泛的概念具体化,方便计算.
3在计算过程中,我们会引用同类问题已有的结论,有时这些结论并不是什么定理,甚至是跨学科的,那么就可以用添加定义来运用这些结论.
你一定要搞清定义本身说明的问题,我们平时说的 设.... 我们自己很容易理解,但是别人所定义的东西有时是很难理解的,更不用说理解他们的一整套理论.
㈡ 考研数学,补充定义怎么来的
因为[f(x)-b]/(x-a) 的极限是A,所以分子的极限必学为零,所以f(x)的极限是b,补充定义f(a)=b就保证了函数在a点连续,这是存在导数的前提
㈢ 考研数学复习全书,70页第二题 为什么可以人为补充定义在0点值!!
因为 t=0时 就不能做分母了 ,上边的式子就不符合了 所以只能单列出来
㈣ 数学中性质,定义,判定都可以用来证明吗
数学的性质、判定都可以用定义来证明,但是定义是不能够被证明出来的,定义是经过从古至今的经验归纳而来,想证明定义还是有一定困难的就好像让你证明1+1=2一样,无从下手
㈤ 《几何原本》中的定义为何能直接用于证明
定义一定是正确的。只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
只要给出了定义,就相当于同时给出了判断标准和基本性质。凡符合要求的,就是;凡是的,就具备这样的性质。
例如,我定义“凡身体健康的人就是好人,否则就是坏人”,那么所有人就可以分为好人和坏人两类,并且好人一定身体健康而坏人一定生病;至于这个定义是否合理,那不是数学家而是伦理学家的工作。
公理是明显正确,所以不加证明的命题。因为如果命题的真伪要用别的已经证明的命题来当理由的话,追根溯源就必然得到一些根本的、无法再退的命题。这时就认为它们是公理,不加证明。
定理是由定义和公理来推出的一些真命题,一般来说,定理可以多种多样,得到的结论也比定义更加深刻。
例如,“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是定义,而“两组对边分别相等、或两组对角分别相等、或对角线互相平分的四边形都是平行四边形”就是定理。